国有经济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实物质基础。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了研究和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这个重大课题,我们对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研。 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由天津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在2003年改制而成,是天津市政府出资的全资国有企业;总公司主营铁路运输,下属8家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多元人民币,是集生产经营和国有资本运营于一体的混合控股企业集团公司。近年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集团公司不仅摆脱了低迷徘徊的困境,而且走上了一条制度创新、效益倍增的发展快车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3年完成产值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比2000年增长1.25倍。集团公司分别被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和市政府评为全国地方铁路十佳单位和天津市优秀企业。在调研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一个企业要搞好,是多种因素的结合;一个国有企业要搞好,制度和人同样重要。国有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大海中破浪前进,光靠制度创新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好的领导班子,有好的发展思路,有严格科学的管理和优秀的企业文化。一句话,就是要实现人和制度的高度结合。 一、好的领导班子是企业发展的火车头 没有火车头的强大正确的牵引,再多再好的车厢也无法前进;没有好的领导班子,技术再先进,资金再雄厚,市场再广阔,企业也不会有好的发展。企业家是企业的核心资源、主导资源,是企业的灵魂所在。集团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得益于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好班子,得益于把企业的发展当作自己的事业的企业家群体。 西方经济学理论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来研究企业和经济的运行,来设计公司治理制度,通过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对企业家实行激励和约束。实际上,人远没有这么简单,也远不仅仅如此。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经济人假设”只关注人的低层次需要,忽略了人的高层次需要。而企业家作为社会中的精英群体,其需要更多的跨越了低层次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追求高层次的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各级领导班子的事业精神和状态,班子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对领导班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充分体现和运用了人的需要的全面性。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有“企业至上”的事业心。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是否一致是企业生死成败的关键。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西方经济理论试图用委托——代理理论来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国有企业则通过选好人来消除这个问题。在集团公司,不存在这种企业经营者目标和企业目标不一致的情况。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他们以企业的发展作为自己至上的目标,具有团结务实,廉洁奉公,拼搏创新的精神;他们为了企业发展,敢于承担责任,放弃“小我”,成就“大我”。他们认为,为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就是要敢于冒一些风险。下属子公司的领导班子配备的都是业绩突出、事业心强、职工拥护的人。没有心思干事,光有心思当官的人在这里没有市场。在调研中,职工说,用人的导向是最大的导向;如果重用吹牛拍马的人,大家自然就吹牛拍马;如果重用干事的人,大家自然就干事。正是集团公司和下属总公司领导班子是真正干事的群体,所以全公司形成一种大家都想干事,力争干好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工作的人受到尊敬,懒惰的人受到贬斥。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都很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这里,没有个人的绝对权威,只有集体决定的绝对权威。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董事会成员大部分交叉任职,董事会和党委会的重大问题决策也是一致的;所以集团公司采取董事会和党委会一起开的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只有在干部调整时才单独召开;而企业干部调整较少,所以单独开党委会的次数很少。这样,既保证了党对企业干部的管理,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有利于党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还有利于企业的科学高效的决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益探索。公司每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必开联席会议。会前就主要内容充分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当有意见分歧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决定;会后坚决服从和执行,只要是会议决定的事情,对外对下一致。由于会前沟通好,正式开会时,分歧和冲突较大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大部分难形成多数人共识的、未成熟的建议和想法在会前被否决了。这有利于民主科学的决策,也有利于班子团结,是民主集中制在具体运用中的创新、发挥和坚持。 3.构架了合适的公司治理结构。集团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合适的治理结构。集团公司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实行母子公司外加参股企业的企业组织结构。母公司设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9人,其中7名由市政府委派,2名由职代会推选。集团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实际暂缺)、总会计师各1名,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兼副总经理,由市政府任免。监事会5人,其中设主席1人,由市委交通委员会和市交通委员会会商有关部门委派或指定。集团公司同样设党委会、职代会、工会。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大特点是交叉任职,相互制衡,特别是以党委会为核心对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工会的全面参与和领导以及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者的高度协同性。具体交叉情况是:党委会9人,2人进监事会,7人进董事会,书记和董事长1人兼;经理层5人全部是党委会成员和董事会成员;工会1人进党委会(也是董事会、经理层成员);职代会推选2名代表进董事会。董事会既对天津市委、市政府(实际上是股东)负责,也对职代会负责(重大改革和发展方案以及业绩考核由其通过),履行董事会职能;经理层执行生产经营;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这种治理结构实际上是党委领导下各方分工制衡并吸收有关方(职工)参与的权力体制,是中国行政领导体制和现代公司领导体制的结合。其优点是:保证了党的领导,有利于快速决策和执行,应该说是比较适合国有独资企业的。为了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集团公司正在考虑提高职工代表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