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思路说是管资本,其实还是在调控企业。而且国资委管理的也只是国有生产企业的资本,其他形式的国有资本大都没有纳入到国有资产管理的体系中。比如,国有金融资本、银行的资本、证券公司的资本、保险公司的资本等等。随着未来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长,这些资本数量会越来越大。而非生产性、非经营性资产要不要有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也是我们现在必须开始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国有资本的存在形式是需要不断转化的,比如生产性资本可以变成非生产性的。此外一些资源也可以转化为资本。如果对一些资源进行开采利用,那么其中的资源收益就应收归国有,变成国有资产。由此涉及的一个问题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到底应该管些什么?它所覆盖的边界在哪? 其次就是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什么。国有资产当然要保值增值,但问题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是一个什么关系。难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越大越好,并且永远大下去吗?也许我们的体制并不需要国有资产永远大下去,并不需要经营性国有资产永远大下去。因为我们不需要那么多的国有企业,不需要那么多的国有控股企业,我们希望有越来越多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同时政府能越来越多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提供公共品、提供社会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学逻辑 国有资产的存在形态具有多样性。第一种形态是经营性资产,包括金融性资产、产业性资产。需要注意的是,金融资产除了金融企业的资本金外,还存在现金资产。第二种形态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指公共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但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中,有一个特殊类别,它属于社会性资产,特别是一些为了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主要通过财政、税收的支出得以实现,从而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比如社保基金、福利基金等。虽然社保基金不是国有资产,属社会资产,但这些社会资产可能要由部分国有资产转化而来,因此它会同国有资产发生一种非常复杂的关系。第三种形态就是各类国有资源,如国有土地,国有森林、国有矿产等。当它们以资源形态存在时,它们还不是资产,一旦挖掘出来,其中一部分作为资源收益收归国有的时候,它们就会转化为国有资产。首先存在的是现金形态,然后才转为其他投入。但现实情况却是,这些资源被国有企业开发,取得的收益都留在企业中,表现为企业的利润,从而使石油、电信这类资源性行业成为最大的利润行业。过去这些利润一部分转化为投资成了国有资产,现在并非都转化为国有资产,而是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了私人资产,变成了私人利润。这跟资产的管理密切相关。 国有资产可以在不同形态间转化。不过这种转化存在资产处置权的行使问题。国有企业的转卖,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消失,它只是转化了一种形态,即由实物形态转化成现金形态。如果把收回的钱投入到公用基础设施,那国有资产就从经营性资产形态转化成了非经营性资产形态。如果企业卖给了私人,那只是企业私有化了,但国有资产并没有私有化,因为卖企业的钱已收回去了。在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最缺的是由谁来决定资产形态的转换,也就是由谁来行使处置权。 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然没错。但要看是在什么意义上的保值增值。国有经营性资产是否要永远地增长下去,是否越多越好?这并不一定。因为我们是在进行体制转轨,在搞市场经济,而不是搞过去的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因此,从企业管理的层面看,国有资产要保值增值,但从所有者角度,从国家角度看,就要思考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到底是为了什么。 国外论证国有资产存在的意义,基本是两点:一是通过政府的支出,包括亏损性支出,创造一些就业,创造一些私人部门不愿创造或难以创造的就业。国有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要经营不亏损,即便收益低一点,企业成本高一点也不怕,目的就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国家在调整社会经济结构方面,可以通过国有企业做一些私人企业暂时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私人企业在技术进步发展初期还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航天。 进一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不是越多越好,因此我们要有一个能够充分体现国有资产所有权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从而使我们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经济体制可以发生有序的变化,使国有企业的有进有退,可以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地进行,并逐步实现一部分甚至很大一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向非经营性资产的转化,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在我看来,国有资产所谓有进有退,最重要的还不是企业的有进有退,而是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国有资产有进有退不是国有资产退没了,而是形态的转换,从而实现经济体制的转轨,实现政府职能的转轨,使政府从管企业到管社会,从管生产经营到管公共服务。这是一个系统问题,是一个政府职能、企业体制、资本体制三位一体的事情。 首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有一个行使国有资产处置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它负责决定国有资产在数量和内容上的转型问题。可以在人大常委会里设立一个具体的委员会行使这些职能,但最终决策权要提交人代会表决,要让全体代表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知情,同时做出一些大的决策。从逻辑上讲,国有资产是全民财产,因此,需要有一个代表全民利益的超越行政部门、超越集团利益的最高权力机构。它负责决定所有权的事项,同时责成下属的具体管理监督部门每年提出国有资产平衡表和资产预算表,并决定今后一个阶段如何处置资本的问题。比如责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卖掉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或充实基础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