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F1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38(2004)06-0051-03 进入21世纪,一个全新的名词开始在世界回响,这就是“新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已经并将继续不断地改变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势,使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一系列新的重大变化。这主要表现为在新经济时代,首先是技术创新的突飞猛进,无论是网络化、信息化,还是数字化、知识化,都和新技术创新息息相关。在新技术推动下,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大缩短,劳动生产率的增速进一步提高。其次,在新经济条件下,竞争更趋全球化,国际竞争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新领域。与此同时,经济结构呈现明显的网络体系,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公司围绕网络经济进行改组和调整,另一方面生产各环节日益与网络紧密相融。随着更多高科技含量和工资更高的新的工作岗位的出现,就业更加充分,收入日趋悬殊,高经济增长率与低通货膨胀率并存,使传统的用来衡量经济发展变化的菲利蒲斯曲线,已无法解释这一非理性发展的格局。 新经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变化,如何应对这一系列变化,对当前中国经济而言,只有审时度势,认清潮流,才能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为了加速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步伐,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家创新体系势在必行。 所谓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和私有部门组成的制度网络,其活动是为了创造、改进和扩散新的知识和技术,其中政府政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是这一体系中最重要的因素。在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中有四个杠杆发生主要作用:第一,资金杠杆,主要包括用于创新的私人企业基金和国家财政支持,后者则发挥愈来愈重要作用;第二,政府法律杠杆,包括诸如知识产权法、技术标准、技术与公共购买政策等等;第三,市场杠杆,市场压力和市场导向可以使国内的技术与信息迅速流动起来,促进科技合作与相互影响;第四,社会杠杆,主要指组织创新与人员流动。 一、新经济时代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1.国家干预是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第一推动力 在构建国家创新体系过程中,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国家应充分发挥其强大的协调与推动作用,不断完善和强化自己的技术创新体系,迎接“新经济”的挑战。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已远远超出了一两百年以前“守夜人”身份所恪守的范畴,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思想要旨正是体现了当今世界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它既是经验性的分析结果,也是规范研究的必然逻辑。我们必须顺应当前在推动技术革命过程中国家与市场关系的新变化,塑造与探索一个崭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在这个“创新”过程中充分发挥国家的领导作用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2.建设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是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第一生存要素 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以前就曾预言:如同当时的大西洋和昔日的地中海那样,太平洋在未来世界经济中必将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许多人预测新经济将是亚太世纪。在未来的世界经济中,国家的总体竞争实力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技术创新能力与潜力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要想在亚太和世界经济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洞察和把握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脉络,为此必须首先创造一个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将东方文明与现代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迅速赶上日新月异的世界技术创新步伐,积极有效地促进和参与亚太乃至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 3.参与全球化竞争是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第一客观要求 面对新经济所带来的全球化创新趋势,国家必须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这已成为客观的必须。战后技术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新材料和生化技术等领域。这些高新技术尖端领域的创新特点,是对基础科学的强烈依赖,对技术工艺的超高要求,而这些都需要有巨大的先期资金投入,对标准化政策,知识产权等要有明晰而严格的界定。为此,技术创新的互补性资产(组织、市场、风险资本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复杂化。这些技术创新的新特点要求科学、技术、生产、组织、市场和国家这六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反应更迅速、更密切、更集中。这就要求国家必须承担协调的重大责任,在主动推动本国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并为此制定相应科技发展政策,使之在当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构建符合新经济发展要求的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设想 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历史背景和经济体制不同,使不同国家上述各要素的作用及它们之间如何配合等方面并不相同,其互动决定了一个国家创新的绩效,从而构成了不同特色的创新系统;另一方面,由于世界各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创新系统各要素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的方式更加有效,即能更有效地推动知识的生产、扩散和使用,因此又具有共性。所以,我们在设计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时,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既要具有中国特色,又要反映时代发展的要求。 1.充分认清当前建设“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技术问题,并且及时地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我国当前对技术创新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乘数效应,在观念上缺乏足够认识,由于认识上的滞后,一方面国家用于科技的资金注入非常有限,而用于基础教育、基础研究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在政策法律上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扶持,相关配套法律制定跟不上,再加上本身市场机制发育的不完善,其结果使我国的整体创新能力与国家发展需要和国际先进水平相差甚远,近年来这一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迹象。其次,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政策与规定,造成企业的技术创新不足,很难适应新经济时代全球化市场竞争的新要求。另外,由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科研方面缺乏必要的分工与合作,再加上没有建立起必要的淘汰机制与合理的科学家梯队,导致适应市场的创新越来越少。最后,就是由于政府资金的分散使用状况及短期行为倾向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也影响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