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和基本政策尚不够明确。针对具体行业及地方,已有些政策出台。但由于缺少基本规模和政策,当改制及相应的并购重组涉及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关工作就难以推进。 2、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些方向性和结构性的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有的是法律规范问题,如按企业法登记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否要转为公司制企业,设计国有特殊公司的依据何在,以及其法律规范有何特点;有些是结构性问题,如国有独资大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及相应的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问题,在不动结构的情况下是否能得到较好的解决,简单地进行子公司经营者、员工持股等改制是否会带来集团业务难以整合的矛盾等。 3、改制程序和具体政策方面也有些问题。近几年国有企业改制进展较快,但确实存在“自买自卖”、审计评估不实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有认识原因,如轻视改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以“运动”方式推进企业改制;亦有政策不系统配套的原因,如国家及有关部门没有系统政策,仅凭分散的具体政策规范,指导作用有限;有深层次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问题。最近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解决了改制程序不规范的许多问题,但仍然存在需进一步明确、完善的问题。 二、看法及建议 (一)指导思想 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有必要进行改制。 要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及国家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战略,确定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方案。 按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原则确定国有企业改制的实施方案。 按公平竞争、分类推进的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配套改革和调整政策,创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的条件。 (二)尽快确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基本规划和政策 凡是可以转为公司的企业,原则上股权都可以多元化。 国家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应当是属于国家必须控制领域的公司,或是公司业务影响大,即使将来国家可不控股但为平稳过渡或多“看一看”在一定时期内也需控股的公司。国有企业股份可以出售给一般国民、私人企业或投资家(机构或个人)、外国企业与外国投资者。 (三)结合发展和组织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改制 大型企业或集团在确定改制方案时,有必要先对公司或集团的战略目标、业务前景及组织体制进行评估,要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再推进改制。国家及某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不少业务重复,又不可能形成规模经济水平之上的竞争,可以先进行适当的归并整合,而后改制。 (四)根据有利于发展、分类推进、公平竞争原则推进国企改制 明确改制目标为出售收益最大化和有利于企业发展。我国企业改制的目标应是收益最大化和有利于企业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如该企业发展有战略意义时,可优先考虑企业发展目标。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改制方式取决于改制企业的特征和需要。小型国有企业改制宜采用公平拍卖或招标的方式,对无力偿债或难以审查的宜用清算改制方式。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采取吸引战略投资者的改制方式。 改制政策管理的重点是提高改制竞争性、减少不确定性、以处理好利益相关者关系及以“人”为中心做好统筹协调。 (五)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配套调整有关政策 最近有关部门陆续公布的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文件,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规范有积极意义,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好评。但是仍有些问题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执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必须到产权市场“进场交易”的规定可有一定灵活性。合理把握经营者、职工和其它投资者在购买国有股权时一视同仁的要求。 对企业职工购股问题,国家亦需出台有关政策。许多国家都允许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优惠持有本公司一定的股份。过去上市公司职工持股问题很多,根子在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有问题,缺少有关规范。现在已到了必须解决有关问题的时候了,因为以后绩优国有企业可以上市或让外资持股,解决这个问题已日益紧迫。 无形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转制评估资产范围的规定,符合国际及我国的会计原则。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国家仍控股或企业规模较小等情况下,可考虑不作或仅作简单的无形资产评估。 金融要支持改制。特别是在明确了购买股份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原则后,不允许金融机构支持中国的投资者、经营者和职工购买股份,就等于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即资本实力雄厚且能从国外融资的外商将在实质上成为最有竞争力的收购者。应当调整政策在评估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允许用债券、信托、贷款等多种金融手段购买股份。 改制要发挥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以鉴证及相关咨询服务为主的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公司和主要从事方案设计的管理咨询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或金融公司,作用都极为重要。国家应支持这些机构发挥作用,要支持一批中国的咨询服务公司在这一进程中获得较快成长。 (六)按照统一规则和分级行使出资产权原则,用多个积极性推进国企改制改革 国资委的成立及其出台一系列文件,表明中央层面已解决了国企改制缺乏统一指导规划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中央企业的改制改组,也有利于地方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国资委在指导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方面,不仅有制定规范及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促进配套政策出台的责任,更重要的工作是要与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及大型国有企业多交流,形成共识,支持中央大型企业和地方制定适合实际的改制规划和具体管理办法,用多方面的力量推进国企改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