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中长期存在且日益突出的一个问题。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农民收入的现状 (一)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增长缓慢。截止到2001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366.4元,比1999年的2210元仅仅增加了156.4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实际增长率只有4%左右,大大低于我国经济8%的增长率。而且纯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只有2018元,农业生产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占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二)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下降。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2001年2366.4元,扩大了17倍,年增长率约为7.43%,收入水平在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均衡,呈阶段性下降的趋势。1978—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7.7%,1985—1988年为4.9%,1989—1991年的国民经济整顿期间仅为1.9%,1992—2001年为4.6%。特别是自1995年起,农民收入增长率持续下降,1995年农民收入增长29.2%,1996为22.1%,1997年为8.5%,1998年为3.4%,1999年为2.2%,2000年为1.9%。虽然2001年农民收入扭转连续4年增幅下滑的势头,达到4.2%,但这仅仅是恢复性的增长,基础很不牢固,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因素并未消除。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1998年为2.51(5425:2162),1999年为2.65(5854:2210),2000年为2.79(6280:2253),2001年为2.9(6869.9:2366.4),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再加上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住房、医疗等福利,二者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将变得更大。 二、农民增收困难的制度性因素 当前,农民收入水平低下,增长缓慢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有其深刻的制度根源,是受一系列制度体制因素约束的结果。 (一)农村土地制度滞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公平”:土地分配实行户均制,即将土地分为好中坏三等,按人头和人劳比例搭配平分。这种人人有地种,家家有田包的局面导致农户土地分散化,零碎化,小规模的家庭农业难以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生产效率低下;单位土地占有劳动力过多,直接造成农民人均收入下降;土地被限制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狭小范围,不能通过合理流动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一些无心种地的农户出于安全保障上的考虑不敢完全放弃土地去寻找收入较高的就业机会,兼业式的转移模式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而种田能手和经营大户又苦于没有连片的大规模土地,无法通过规模经营来实现规模经济。 (二)农村经营制度落后。我国农村现阶段实行的经营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适应当时我国生产力的状况,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收入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分散经营模式愈来愈暴露出它自身的弱点:首先,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户均耕地面积只有5亩左右,这种土地规模过小的状况使农户应用农业科技达不到规模效益,一些先进的农用机械如播种机、收割机和农业技术如温室大棚、滴灌等在零碎分散的土地上无法使用,既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又限制了农产品品种的多样化和质量的提高;其次,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在组织、管理、科技、资源运用等方面同社会化大生产不相适应,农户生产各自为政,资金分散,行为短期化,缺乏专业分工的弊端使农业生产投入大、产出小,效益低下;最后,分散经营也不适应大市场交换。由于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中介组织不完善,以单个农户为单位的经济主体难以承受市场风险,无力掌握市场动态和信息,竞争能力弱,容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的局面。农业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和竞争能力不强的现状导致农产品大路货多,名优产品少,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农产品需求普遍缺乏弹性,在农产品市场由“绝对短缺”转为“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价格持续下降,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我国加入WTO以后,面对国际市场竞争,农产品价格肯定要继续下降,如果不解决好上述问题,农民收入的增加将会面临更大的障碍。 (三)税费制度混乱。首先,税费标准混乱。我国的农业税是依据1958年的《农业税条例》进行征收的,经过40多年的变化,土地面积和年产量等主要的税基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导致农业税名不副实;农业特产税由于要在生产和收购两个环节双重征税,再加上适用税率复杂,实际操作中极为不便,很多地方将其异化为“人头税”,“田亩税”;至于车船使用税和屠宰税,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统计车船使用数量和屠宰的牲口数量,许多地方按人头违规征税的现象严重;收费方面,农村的“三提五统”应按农民纯收入的5%以内征收,但在实际中税基由纯收入变成了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按田亩或按户摊派。其次,税费征收缺乏约束,近年来,随着乡村管理机构的日益膨胀和冗官冗员的增多,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加上一些乡村干部以权谋私,导致对农民收取税费的范围扩大,种类增多,效额增加 (四)其他相关制度欠缺。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欠缺。我国现在的农村人口有9亿多,国家由于种种原因基本上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而城市居民则可以享受诸如医疗卫生,公共变通、失业保越,福利住房等多种社会福利。其次,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障碍。在我国社会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通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减少我国农业的劳动力数量,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民人均收入的有效措施。但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对农民进入城镇严格限制,外来农民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遭受歧视性待遇。再加上近年来城市失业人口不断增加,进城寻找工作的农民更是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