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仅仅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的需要,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管理经验的总结,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要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企业根本性重组,必须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建立和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不仅需要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共同竞争,共同发展,更需要探索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来管理国有资产(资本),引导非国有资本,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在某些领域的退出以及在某些领域的进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要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法制框架内,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国有出资人制度,从而保证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国有经济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其它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成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制度基础已由国有经济一元化结构转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多元结构,传统的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必须要求上层建筑随之变化,这是基本经济规律的必然性要求。 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必然要求政府的所有者管理职能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分开,必然要求履行政府所有者管理职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建立。 三、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已逐渐明确要解决“三个分离”:第一,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第二,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第三,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运营分离。要实现“三个转变”:第一,实物形态管理向价值形态管理转变;第二,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第三,管理企业向管理产权转变。实现上述“三个分离”、“三个转变”的制度保障就是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四、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 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要通过国有资本的管理、监督和运营,实现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与国有企业的根本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 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者职责,享有出资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体系及协调运转的有效机制。这有利于实现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做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能够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有效地开展国有资产的运营,逐步增强国有资产的活力。 总结我国上海、深圳等地的改革经验,并参考国外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的先进做法。笔者认为,应建立“一个机构,两级管理,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建立一个统一的所有者代表机构,分中央、地方两级管理,实行“政府监管——资本机构运营——国有参股控股企业经营”三个层级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国有资产管理的三个层级为: 第一层级。即代行所有者权力的专职机构。日前,在我国十届人大代表会议上已确定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为国资委。国资委的主要特点是将按照资本管理原则行使所有者权益,而不是“政企不分”的行政审批式的管理。他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导向性的政策,确定其下一层级——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的经营目标并对其制定完善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依法监督并确定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的领导人选等。 第二层级。即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这是整个运行模式的核心。通过它可以有效地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一个“隔离带”,以确保“政资分开”。国资委依法将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力委托给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接受相应级别国资委的领导,完成与之签订的各项契约。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依据其在各企业中的国有股份行使法人财产权利,对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运作。这种经营运作是通过资产纽带进行的,而不是行政命令。是受《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约束的。同时,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应分类定位和管理,其承担的资产管理责任,可按基本功能及财务状况分类。 第三层级。即国有资产参与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参与企业与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之间存在产权关系,它接受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对其行使股东权利,但不接受其行政命令。它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