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它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广度和深度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税收体制、收支结构的不同而有一定差别。一般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高,收入水平高的国家其比重也较高。比如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个别国家超过50%,而发展中国家一般在15%左右,世界最贫穷国家这一比重约为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分配体制及居民的收支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绝大多数百姓的生活已由“温饱”过渡到了“小康”。按照我国今天的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应在15%以上。但事实上,到2001年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仅为6.6%多一点,连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的9%都达不到。90年代以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低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体制的原因。那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长期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政策,同时社会分配的货币化程度也很低,而现在,我国的人均GDP已达到了1000美元。如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到1998年人均GDP已突破3220美元(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9/2000》。)。尽管我们的小康水平不高,甚至个别人连温饱问题都没解决,但我国境内的“暴发户”、“大腕”、“百万富翁”乃至亿万富豪已不是凤毛麟角。同时伴随工资改革政策的出台,国家公职人员的收入也有了几倍的提高,一些特殊行业、垄断部门的工资水平更是水涨船高,有的甚至高到让工薪人员咋舌的地步。公民收入水平低已不是个人所得税比重低的根本原因,剩下的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有人在偷逃税。据统计,我国有95%的纳税个人存在偷逃税行为。仅此一项,我国每年损失税金就在1000亿元以上。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偷逃和流失严重,给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很多问题: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国家债台高筑;宏观调控能力减弱,经济发展速度减慢;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矛盾加重,为此,必须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力度,堵塞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 一、建立一套完备的居民收入监控网络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公民个人的收入水平,只有达到一定金额后,才能成为纳税主体。个人所得税偷逃严重的原因是国家税务机关对一部分人收入的不可知性。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50%以上来自于收入水平并不高的工薪阶层,且只限于“工资”的代扣代缴部分,而工资以外的收入,如福利、奖金、稿酬等其它收入便成了“漏网”之鱼,根本原因是工薪阶层的“工资”是透明的、可知的、可控的。另外,就是一些“特殊阶层”,比如律师、会计师、名人、经理、经济人、企业主、甚至一些腐败分子的灰色收入,是工薪阶层收入的几倍、几十倍,乃至上百倍,是名符其实的高收入者,但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多。比如2000年广州市84.69亿的个人所得税,高收者仅占2.33%(注:刘德英,《关于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财政与税务。),关键就是国家税务机关对他们的收入情况不了解,难控制。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一套完备透明的收支系统。 1、尽快出台个人终身账号制 终身账号是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我国理论界、有关部门和一些行业一直蕴酿的事。终身账号建立以后,每个公民终生只有一个账号,其一切资金的收支、往来、结算都通过此账号,那么,一定时期内每个公民的收入情况及其财富状况都可以通过其在银行的个人账户显示出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实名制已经推开,银行之间的联网初步成功,为个人终身账号的推出扫除了障碍。所以建立公民个人终身账号已不是什么问题,然后再通过“银税”联网,就可以较为准确的掌握绝大多数居民尤其是富裕居民的收入状况。 2、建立全国联网的转账结算制度 转账支付是个人终身账号制度必要的补充,只有公民一切的收支都通过转账形式进行,个人终身账号制才有意义。为保证个人转账的有效开展,任何支付单位都必须用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否则不允许作为费用、成本列支;减少和杜绝一切非法的现金支付和坐收坐支行为,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3、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方式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执行,只限于工资收入。另一种是个人申报,由公民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主动缴纳,纳税申报是税收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纳税申报情况是反映一个国家税收制度是否健全、公民的纳税意识和觉悟高低与否的标志之一。我国现有的纳税申报还不完善,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还未真正在全社会推开,有些方面还不规范。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既可以节约和降低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培养公民主动交税的意识和习惯,也可以为税务机关对个人财富、个人收入及税收的稽征工作的提供重要依据。 4、进一步落实个人偷逃税行为的举报制度 国家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毕竟有限,对社会收支的监控和稽查的能力、范围亦有限。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广泛、最经常、最直接的监督手段。我们国家虽设立了对偷逃税行为的举报制度,但现行的举报制度面小,宣传力度不够,奖惩措施不到位,因而作用不大。针对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偷逃面广,而且非常严重的现实,有必要建立一套针对性强,奖惩措施完善、层次鲜明的举报体系和网络。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体制中不科学、不规范及与社会形势不适应的方面 任何一个税种的设立和推广都必须有其合理性,必须与社会的经济形势和发展方向一致。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1994年前国家的宏观经济情况和我国居民的收入状况而制定的。时至今日,我国社会的物价指数、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内容和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并没有随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做出应有的调整,已经显现出了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情况,应尽快改变现行个人所得税中不合理的成分,以使其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