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分流是利用企业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通过两个置换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扩大就业、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非主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转变的有效办法。两个置换即通过转让国有产权把中小型国有企业转制为以职工和经营者持股为主的公司,置换改制单位国有企业性质,使其成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置换职工全民身份,解除全民职工对政府或主体企业的依赖,让职工随同改制企业走向市场。其中产权置换是基础,身份置换是产权置换的必然结果。以两个置换为基础的改制分流是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实现辅业转制、分离安置富余人员和提高国有经济核心竞争力的理性选择,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改制分流与国有企业战略结构调整 国有企业战略结构调整就是要使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实现国有资本竞争性业务领域的有效退出。既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要求。通过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优化布局。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这一战略部署开始了以两个置换为基础的改革试点,探索出了改革的新路子,对优化地方经济结构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对诸如石油、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的生产、生活辅助系统和多种经营单位改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石油石化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材料工业属于自然垄断性行业,改革的方向是国家所有和国家控制经营,与世界上跨国石油公司相比。我们的竞争力明显弱于对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资产、业务和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营业务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石油石化企业内部也迫切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的战略调整。 近几年,石油石化行业先后进行了资产、业务、人员重组,实现了主营业务的整体上市,非核心业务资产、人员整体分流,为石油石化行业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脱离了主业的辅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改革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上市部分的发展。从辅业的经营业务来看,主要包括为主业配套的公用工程、设计、建筑施工、检维修、机械制造、工贸、运输、餐饮旅游和医院、学校等。这些业务中除为主业配套的公用工程外,普遍具有规模小、竞争程度高、市场需求变化快、适于分散经营的特点,如果仍然按照大而全、小而全的思路对这些业务进行改革,必然要增加控制成本和交易费用,甚至会出现非市场关联交易影响上市部分的发展。因此,需要对这些业务领域的资产、人员和经营管理机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其中改制分流是有效办法之一。 几年前,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为了实现企业结构调整,走多元化发展道路,鼓励直属企业的多种经营单位进行分离分流,产生了许多分离了的多种经营单位和集体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并没有与主体企业断绝资本、人员、市场方面的联系,分离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仍然是“老一套”,不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微观主体,因而没能真正达到调整结构和实现减员的目的,这些企业经营不好时,又回到直属企业,仍然是企业的负担。因此,只有通过改制分流把适合于分散经营的竞争性业务、适合于社会化管理经营的业务推向市场,使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才能达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战略性结构调整的目的。 二、改制分流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 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提高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活力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重构微观基础的核心环节。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法律上强有力的产权制度,提高企业产权结构效率。产权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所谓“所有者缺位”和产权主体单一。改制分流通过引入改制职工、经营者、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持股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达到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的目的,可以有效解决“所有者缺位”和产权主体单一的问题,从而有利于建立高效的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更新企业经营理念和改造企业文化,有利于精简机构和实现管理创新。 改制分流通过“联股联心”用利益激励职工和经营者改变心智模式、重塑共同远景,能够彻底改变计划观念、推诿责任、坐商习惯、无风险就业、混日子、大锅饭、斤斤计较的习惯思维。企业和职工能够做到面向市场,共同塑造企业目标,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变坐商为行商,变无风险就业为市场竞争就业,变平均主义“大锅饭”为按要素和贡献进行分配,实现企业文化向市场利益目标回归。企业及为企业投入要素的各方从追求最大化的产权利益出发必然促使企业建立全新规则,实施组织创新。企业改制后,过去所有者缺位情况下的资产运营规则、适合于行政强制的生产指挥规则、经营管理规则、终身制的用人规则都将得到彻底改造和创新,从而可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经营机制市场化和管理方式现代化。 三、改制分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和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改革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必须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联系起来。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分配中,企业经营收入首先要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国家作为所有者要获得剩余索取,表现为企业上缴利润、承包租赁收入和国有股权收益,企业总收益扣除国家财产收益后形成企业收益,构成了企业自有收入,企业在自有收入的基础上,提取发展基金后,形成消费基金用于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分配。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企业与国家之间要通过“谈判”确定利益分配,使得企业利益与企业经济效益之间的约束软化。其次由于企业积累形成的资产增值归国家所有,使得企业对积累发展重视不够,形成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影响了企业发展和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在国有企业内部,由于所有者缺位造成对劳动者劳动计量和监督不力,使按劳分配的分配依据软化,导致平均主义;内部独立体(内部法人)之间的分配也与各自效益无关。因此,形成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一方面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企业存在大量的非正式用工,苦累脏险毒岗位由非正式干,正式工当官做老爷,大量的工程施工任务外委。自己的工程队伍袖手旁观,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已经成为影响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