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 尹鸿:娱乐文化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宣泄,而暴力文化的展示可能起到这一作用。从美学本身来讲,没有素材不可以表现为美。丑与恶的东西,如果以人文价值系统进行观照,进而进行社会化的改造,是可以转变成美的。 劳凯声:我不赞成将暴力纳入审美中。暴力作品在崇拜宣扬人的强力统治理念时,否定了民主秩序和法制原则,与现代理念格格不入。对于认识能力有限的青少年,它很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从文艺作品的现实影响上看,“暴力美学”的所谓“美”是值得商榷的。 郝建:我认为“暴力美学”与社会道德距离较远。“暴力美学”作品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它通过对暴力内容的形式化的处理,降低了作品的社会功能;作品本身也没有表示出道德评判,而是将道德评判的责任加到观众头上了。至于它与暴力犯罪的关系,我认为值得怀疑。 尹鸿:但要注意,对暴力的展示如果没有掌握好尺度,确实会带来危害。暴力文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人的内在的攻击性欲望没有真正释放出来,新的刺激反而加重人企图释放的欲望,故要将宣泄控制在一定尺度内。社会要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机制,使他们远离暴力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什么是“暴力美学” 主持人:不知从何时起,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听到“暴力美学”这个词汇。电影评论中,一批新锐导演的作品被认为与“暴力美学”相关,如美国的昆廷·塔伦蒂诺,中国香港的吴宇森等。一些武侠电视剧,以及原本单纯可爱却被加入暴力内容的卡通画,被联系至“暴力美学”;一些新推出的电子游戏产品,也争先恐后以“暴力美学”作为卖点。一些新闻类作品,如犯罪实录电视采访、展示残酷场面的新闻摄影作品,也被贴上了“暴力美学”的标签。“暴力美学”究竟是什么呢? 尹鸿:我认为“暴力美学”是个广义的、泛审美的概念,并非严格的美学概念,相关作品的主要特点是展示攻击性力量,展示夸张的、非常规的暴力行为。文艺作品中,暴力的呈现可划分为两种不同形态:一是暴力在经过形式化、社会化的改造后,其攻击性得以软化,暴力变得容易被接受,比如,子弹、血腥的场景经过特技等手段处理后,其侵害性倾向被隐匿了一部分。又如,在美国的一些电影中,施暴者代表正义却蒙受冤屈,这种人物关系的设置也软化了暴力行为的侵略性。另一种情况是比较直接地展现暴力过程以及血腥效果,渲染暴力的感官刺激性,这种倾向在多种文化行为中都可以看到。以上所述的两种暴力呈现方式审美价值不同,社会效果也不一样。 劳凯声:“暴力美学”应该说是个新的概念,但文学艺术作品中反映人的强力的东西,一直就有。人有不同的审美需求,包括对力量的追求,人的力量可以作为审美对象被纳入到艺术中。但如果将这种追求夸大到不合适的地步,对强力百般推崇,就会产生通常意义的暴力作品。我认为对人的力量与暴力之间应作区分。暴力是人的力量的一种表现形态,但人的力量不都是暴力,暴力以外存在更具审美价值的其他形式的力量。例如,有时人的力量可以通过正义和邪恶的斗争展示出来,展示过程中,正义与邪恶之间的划分是清楚的,给人比较纯粹的美学上的感受。从这个意义上说,“暴力美学”这个概念本身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就我个人感受而言,“暴力美学”作品的出现存在一定的市场因素,不排除一些创作者有意识地追求商业效应,有意识地投一些人之所好。 郝建:“暴力美学”有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主要指电影中的对暴力的形式主义趣味。与“暴力美学”相关的一类作品有共同特征,那就是把暴力或血腥的东西变成纯粹的形式感。它主要发掘枪战、武打动作或其他一些暴力场面的形式感,并将这种形式美感发扬到炫目的程度。电影中的社会功能和道德教化效果从来不是暴力美学的关注热点。至于电子游戏对暴力内容的表现,我看它在心理学上的根本机制与电影的表现有共同之处,即都根植于人内心的欲望,那就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对矛盾但是紧密相伴随的心理情结:对死亡的恐惧和攻击的本能。但电影与电子游戏与“暴力美学”的关涉方式还不同,在电影里,“暴力美学”是一种纯形式感,它并不激发观众的主动性,即观众的审美参与的主动性是有限的。而人们玩游戏的过程有反馈和动作,这也许更能体现出一种主动的心理状态,或许这种欲望的直接发展是有动作的。 电影“暴力美学”的发展轨迹 主持人:既然“暴力美学”概念最早萌生于电影史中,其发展轨迹是怎样的? 郝建:电影史上,“暴力美学”指起源于美国,在中国香港发展成熟的一种艺术趣味和形式探索。就英、美电影而论,有几部作品可用来描述暴力美学的发展轨迹:1967年阿瑟·佩恩导演的《邦尼和克莱德》,1969年萨姆·佩金·帕导演的《野蛮的一伙》,1971年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发条橘子》,1976年马丁·斯科西思导演的《出租车司机》等。就“暴力美学”改变现实形态和营造强化的视觉、听觉形象来说,其技法上的远祖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爱森斯坦。爱森斯坦1923年在《左翼文艺战线》上提出“杂耍蒙太奇”的理念,近年被准确译作“吸引力蒙太奇”。但爱森斯坦过于强烈表达自己的态度,其作品给人一种强行灌输的感觉,而“暴力美学”仅仅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艺术观念,其实是一种把美学选择和道德判断还给观众的电影观。它弱化了电影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而只是提供一种纯粹的审美判断。当然,它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必须是:具备商业伦理和基本人道情感的观众,后现代社会,高度法制化社会,有自由竞争的文化空间,有自由的文化产品选择权。 “暴力美学”当然受到美国电影的启发,但就其放弃表面的社会评判和道德劝戒而言,就其浪漫化、诗意的武打、动作的极度夸张走向彻底的形式主义而言,却是在香港完成的,以吴宇森等为代表,成熟以后又反过来波及美国,经过昆廷·塔伦蒂诺的发扬又启发了奥里佛·斯通等人的一些影片。《英雄本色》、《低俗小说》、《杀手雷昂》、《变脸》、《天生杀人狂》、《黑客帝国》等影片都是暴力美学的代表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