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为庶政之母”。财政预算是镶嵌或根植于社会之中,与全民的福祉息息相关的。财政恶化不仅削弱当政者的执政能力,亦可能是“所有的社会不幸之根源”(注:(台湾)财政经济小组:“建立均而富的永续社会”,台湾《研考》双月刊2002年12月号。)。陈水扁上台执政短短3年多,台湾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债务滚雪球般地急速累积,除了许多破坏“财政纪律”的不良示范和代表理财施政能力差劲之外,无法挣脱选举桎梏是财政失序与困窘的罪魁祸首。当下,民进党当局为了延续“政权”的利益需要,一方面高举“举债拼经济”的大旗,并以减税作为“买票”的政策工具,另一方面则为“拼选举”不计后果滥开支票,让台湾民众都陷入“一步步走向财政破产的囚犯困境之中”。可以预见,大选后不论谁上台执政,财政问题的严重性都将是其最大的经济考验。 一、台湾财政结构性恶化的演进与问题 (一)台湾财政收支现状 民进党上台后,执政的无能与挥霍加速了财政恶化的速度,以致收支缺口迅速扩大,财政空洞愈来愈深。近三年,台湾当局每年收入增加趋缓,岁入占GDP的比率从1999年的21.9%降至2003年的19.7%;但每年的支出(不含债务还本支出)却不断扩增,规模远高于收入,收支短绌皆在3千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上,赤字占GDP比率超过3%。参见表1。 表1 近年台湾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统计 单位:金额(新台币亿元);比率(%) 政府收入 政府支出财政收支差额 年度金额 占CDP比率 金额 占CDP比率 金额 占GDP比率 1999年 20044 21.9 20500 22.4-456 -0.5 2000年 27849 19.4 31409 21.8-3560-2.4 2001年 18963 1909 22713 23.9-3750-3.9 2002年 19905 20.4 23089 23.7-3184-3.3 2003年 19743 19.7 22857 22.8-3114-3.1 资料来源:台湾“财政部”《2001年财政统计年报》2002年12月;台湾“行政院主计处”《统计手册》2003年3月。 根据台湾的“预算法”规定,政府的“经常收入需大于经常支出”,经常收入的剩余得移充资本支出之财源。陈水扁执政以来,2000年经常收入只比经常支出多5.6%,2001年仅多2.1%,2002年甚至出现入出短差2.4%;由于经常账无法维持平衡,政府储蓄(经常收支差额)逐年减少,2002年甚至赤字410亿元,支库资本支出的比率已从1999年的63.1%降至2002年的负6.7%,显见台湾当局自有财源支应资本支出的能力大幅度削弱,已完全靠举债、赊借及移用岁计剩余。详见表2。 表2 台湾当局自有财源支应资本支出之变化 单位:新台币亿元;% 年度经常收 经常支 政府储蓄资本支出 政府资源支应资本 入(1) 出(2) (3)=(1)-(2) (4) 支出比率(3)/(4) 1999年 18671 15544 31274956 63.1 2000年 26796 25297 14996113 24.5 2001年 18090 17716 374 4997 7.5 2002年* 17059 17469 -4106120 -6.7 资料来源:2002年资料见台湾《国民经济动向统计季报》2003年5月号,余同表1。 从支出配置来看,台湾“各级政府”经常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由1999年的75.8%增至2001年的81.3%。其中,法定与义务须编列之支出占总岁出比率持续上升,每年岁出被军事预算、各级机构人事费用、社会安全(包括社会福利、社区发展及环境保护、退休抚恤等)以及债务利息等支出占去70%左右,尤其是社会安全及债务利息占总支出比率分别由1999年的26.9%与6.69%增至2001年度的30.0%与7.6%,教科文与经济发展等方面支出受严重排挤。参见表3。 表3 近年台湾“各级政府”支出结构状况 单位:% 年度 总岁出 支出结构变化 一般政务 “国防” 教科文 经济发 社会安 债务利息 其他 展 全 1999年 100.013.614.020.9 17.1 26.96.9 0.6 2000年 100.014.911.120.9 15.1 28.78.6 0.7 2001年 100.014.510.918.9 17.6 30.07.6 0.5 2002年 100.012.915.413.2 20.7 25.49.8 2.6 资料来源:同表2。 债务累积更加速财政体质的恶化。2000年,台湾当局的净举债数急遽升到1258亿元,2001、2002年分别高达1536亿元与1896亿元。就民进党当局承认的一年期以上债务,到2003年度达到3.3万亿元,占前3年GNP平均数逾31%,还不包括地方政府的近4000亿元债务,比起政党轮替前的2.4万亿元债务余额,增加超过1万亿元,债务占GNP比率至少增加10个百分点,比1990年上升了15倍;债务利息亦逐年上升到2000年已高达2704亿元,占支出净额之比率比1999年提高1.7个百分点,达到8.6%(注:根据台湾《财政统计月报》、台湾《研考》2002年12月号及《新新闻周刊》2003年8月第869期提供的相关数据计得。)。上述数字还只是冰山一角,据统计,台湾当局还有“短期债务”3000多亿元、“隐藏债务”1万亿元以及“或有负债”(支援银行、股市,救助企业等支出)至少6万亿元。台湾当局的实际负债已逾10万亿元,早就逾越台湾《公共债务法》想要规范的上限(注:社论:“调整债务上限不如订定财政纪律法”,台湾《联合报》2003年8月9日第2版。)。参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