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4)04-0016-07 理这个概念在中国哲学史上早已有之,但程颢却骄傲地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宇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以下简称《外书》) 的确,将天理置于本体地位的,在程颢之前尚没有过,而且此理作为本体是在历经整体体用论之后提出的,故而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程颐则进一步发挥了程颢所领悟到的“天理”,将理学进一步发展。二程兄弟在宋代理学系谱中无论时间还是空间都很接近,这自然决定了两个具有血缘家族相似性的兄弟在学术上的家族相似性。二程的许多观点大约都是共同的,但细细剖析,他们思想的差异就会浮现出来。冯友兰先生在此做了很大的贡献,他在其所著之《中国哲学》下卷第十二章《张横渠及二程》中说: 兄弟二人之学说,旧日多视为一家之学,故《二程遗书》中所载二人语录,有一部分俱未注明为二人中何人之语。但二人之学,开此后宋明道学中所谓程朱陆王之二派,亦可称为理学心学之二派。程伊川为程朱,即理学,一派之先驱,而程明遗则陆王,即心学,一派之先驱也。然二人之主张虽异,而其所讨论之问题,则大致相同。 沿着冯先生的思路走下去,会发现兄弟二人的思想的确存在很重要的分殊。不过,笔者认为,要理解二程兄弟的思想,他们表叔的思想应该是一重要的路标。张载已深体理一分殊之体用论,其理一分殊虽为负的理一分殊,然他体会此意已十分深入。张载的本体、道都以气为主,理只是从属于气化过程;也正因为此,张载才将“清虚一大”视作其所追求的粹然本体。然而以“清虚一大”为本体则必然导致以“万物形色”、“天地法象”为糟粕,从而最终产生理一分殊之负的含义,而且亦会产生如二程所质疑的: 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之源,恐未安,须兼清浊虚实乃可言神。道体物不遗,不应有方所。(《遗书》卷二上) 气外无神,神外元气。或者谓清者神,则浊者非神乎?(《遗书》卷十一) 二程的责难其实张载也考虑到了,张载在其体系中认为道应兼具两端,然局限于气一体论体系的需要,他所得出的结论即是以清兼浊,以虚兼实,以一兼二,以大兼小。这一表述显得颇费力,这也就是为什么朱熹称张载为极力强索的原因。我们很难推测程颢在当时是怎样灵心一动而体贴出“天理”的,但他体贴出的“天理”却是对张载哲学所面临问题的一种解释。如果说在张载看来理只是气神化过程中所附带地产生的条理波纹的话,那么程颢则将此理从气中的附属地位提升一步,从而使理成为气之志,成为气氤氲相荡相揉的原因。程颢的理刚从气主理从的形态中脱胎出来,故而此理正像气主理从那样,紧紧地结合在气中,只不过在程颢这里,主要的视角是观看理而不是气。程颐的理则在其兄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超越于气而呈现一独立自存的趋势。程颢程颐这一思路的分殊当首先从程颢“理有善恶”的思想中得窥其精神。 (一)天下善恶皆天理 程颢说: 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类。(《遗书》卷二上,此条下注“明”字,示为明道语) 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善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但当察之,不可自入于恶,流于一物。(同上,此条下注“明”字,示为明道语) 圣人即天地也。天地中何物不有?天地岂尝有心拣别善恶?一切涵容覆载,但处之有道尔。若善者亲之,不善者远之,则物不与者多矣。安得为天地?故圣人之志,止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同上,未注明谁语,此条言“天地岂尝有心拣别善恶”与明道“天下善恶皆天理”之意同。牟宗三断定为明道语,见《心体与性体》第二册,第70页) 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以蹈之也。(《遗书》卷十一,明道先生语一) 以物待物,不以己待物,则无我也。圣人制行不以己。言则是矣,而理似未尽于此言,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岂可逆哉?以天下之大,万物之多,用一心而处之,必得其要,斯可矣。然则古人处事,岂不优乎?(同上) 服牛乘马,皆因其性而为之,胡不乘牛而服马乎?理之所不可。(同上) 《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走懿德。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同上) 冯友兰先生在接触到这些材料时认为:“就上所引观之,则明道所谓理,似指一种自然的趋势。一物之理,即一物之自然趋势。天地万物之理,即天地万物之自然趋势。”(《中国哲学史》874页)冯先生还引用程门高弟谢良佐的话说:“所谓格物穷理,须是认得天理始得。所谓天理者,自然底道理,无毫发杜撰。”(同上)。牟宗三先生则认为,此是“明道言第二义之天理:落于实然上言现实存在之种种自然曲折之势之天理——虚说的天理。”(《心体与性体〈中〉》,69页)牟先生针对冯先生引用谢良佐之语说: 此段文显然是发挥明道所自家体贴出来的道德实体性的天理,即所谓第一义的天理,就体上说的天理。但有人不解此文,并亦不解孟子所谓怵惕恻隐之心之为本心,纯为天理之心,无一毫人欲私意之心,纯为无条件的至善之心,便以为上蔡此段所说与上列七条中前六条明道落于实然上就物情物势之自然曲折而说的理相同,同为一种自然趋势。此不但是诬枉,而且是大混乱。(《心体与性体〈中〉》,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