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全国各阶层人民在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各级党和政府精心组织下大胆实践的结果,同时更促使我党对如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快发展和产生更大作用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理论创新。最集中地体现在十四、十五大以来,特别是十六大,我们党在多年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已经从理论研究和政策层面解决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的四个紧要问题: 一是性质定位。即肯定其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的性质。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的认识和定位是一个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的过程。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分别提出非公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重要组成部分,到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再到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胡锦涛同志今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再次强调,“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我们就能集聚起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是结构定位。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是“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作出了“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的重要论述。十六大报告强调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并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些重要论述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对于全社会倡导和形成正确的致富观、财富观,引导和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它同时传递给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信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关注民生,为民造福,帮民致富。这些就是当今共产党的劳动价值观、社会财富观和科学执政观。 三是人格定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我们党一贯主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始终最具决定性因素,制定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由于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发生新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间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四个多样化”“六种社会阶层”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的新力量,引导这一部分阶层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正确反映和兼顾这方面的利益同样是党制定方针政策的着眼点。“四个多样化”“六种社会阶层”是客观存在,存在决定意识,正是在客观分析社会阶层出现的新变化,以及这些阶层对社会生产力所作贡献的基础上,十六大明确指出这些新的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随着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正是我们党所作出的这些正确判断,必然得出“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这些重要论述,为积极发展符合党员条件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主在内的从业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提供了理论依据。十六大报告突出强调,对一切为祖国富强做出了贡献和贡献了力量的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尊重,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这些论述,贯穿了实事求是和改革创新精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在思想上的又一次解放,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新的社会阶层在政治上和在社会结构中的定位。 四是政策定位。即不再把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制定政策的导向,而是从政策上“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十六大报告中在论述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提到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强调“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报告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报告科学地界定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作出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科学论断,强调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宏伟目标,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突出提出了必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强调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让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我们应该深刻领会这些新提法的深刻内涵,并且要特别注意这里没有专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是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意义上提出问题的,说明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都应该坚持和完善这个基本经济制度。这不仅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了增强综合国力,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壮阔胸怀,更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并且从实践上讲,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为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快速、加速发展提升了政策层面,拓展了政策空间,创造了政策环境。 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史定位认识的不断深化,反映了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转轨时期的现实出发,用发展的眼光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坚定决心。毋须置疑,随着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将共同构成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