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联合国在厦“三方机制”项目工作的开展,应国际劳工组织曼谷局的邀请,厦门市工会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考察三方机制代表团会同全国总工会和其它省市工会干部一行18人,于2003年2月17日至28日对两国的三方机制情况进行考察。 一、考察活动的主要情况 厦门工会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方机制考察团由市总工会、市人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6位同志组成。代表团考察的澳、新两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两国都有完备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健全的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建立了三方合作的社会伙伴关系,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考察期间,代表团拜会了新西兰工会联合会和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领导人及相关工会专门委员会。两国工会和雇主组织、议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分别介绍了两国工会运动情况,建立三方性社会伙伴关系的情况、澳大利亚产业关系体制及其发展的情况,并就工会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二、两国三方机制的特点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建立三方机制比较早。澳大利亚国家三方机制起源于1890年,三方机构的主要形式是产业关系委员会和多种形式的三方性机构。新西兰国家三方机制成形于70/80年代,是伴随着工会力量强大,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形式是三方论坛和社会对话机制。两国三方机制的基本特点,是在政府主导下,加强同工会、雇主组织的社会对话和合作,建立社会伙伴关系,推动立法和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促使劳资关系由对立走向缓和,形成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 (一)健全的三方协商主体。 工会组织。新西兰工会联合会是由30个产业工会联合的全国统一的工会组织.有30万会员。工会理事会是领导机构,由各产业工会派代表参加组成,主席、副主席和总书记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两月召开一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和决策。新西兰工会制定了许多同政府和雇主的三方合作项目,建立社会对话和伙伴关系。工会理事会设有专职参与三方机制、负责与政府会晤、收集情况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报告和政策建议的专家。澳大利亚工会联合会是全国工会的联合体,由56个工会组成,180万会员。在联邦和6州2区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工会理事会,州(区)工会理事会具有独立性。澳大利亚工会同联邦和州政府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三方性机构,通过国家和州产业关系委员会参与调解和裁决劳资纠纷,维护工人权益。 当前,两国工会都面临工会会员流失的问题。新西兰工会会员入会率由过去的60%降到现在的17%,澳大利亚工会的会员入会率则由90年代的40%降到现在的25%。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制造业等传统产业的萎缩,白领阶层扩大,两国工会都致力于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由传统产业向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吸收新兴产业工人加入工会。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成立了工会组建中心,将40%的经费用于组建工会,吸纳新会员,壮大工会力量。同时,通过社会对话和三方合作项目,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了工会的社会作用和影响力。 雇主组织。新西兰雇主联合会是由5个地方性雇主协会和银行、贸易、畜牧、饭店和餐饮业等行业协会联合组成的全国性雇主组织。成员76090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0%。大企业都加入了雇主联合会,都有代表性。雇主联合会全职人员有150人,总部和地方雇主协会的人员,多数是各方面的专业人士。雇主联合会致力于三方机制建设,与政府、工会建立社会伙伴关系,积极参与立法和政府决策,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比如制定带薪休假法案、职业卫生法案、公益企业私有化改制计划、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等,都坚持由三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提交议会立法和政府决策,并共同推动这些法令和政府决策的实施。同时,推动和指导企业的工资集体谈判,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 政府。两国政府在三方机制中居于主导地位。新西兰工党政府上台后,首先关注的领域是加大住房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工人职业技能的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实行带薪休假制度。提高养老金、私营企业工人补助补偿标准,最低工资等,来解决贫困问题、改善工人福利待遇,特别是社会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政府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工会和雇主方的合作,支持工会和雇主组织广泛参与管理,参与立法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新西兰政府不是沿用传统的三方机制模式,提出了重建三方理念,注重建立政府与工会、雇主组织的社会对话和广泛的参与机制,发展良好的社会伙伴关系。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产业关系委员会加强三方合作,调解劳资纠纷。通过三方性专门委员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产业培训咨询委员会等),发挥工会和雇主组织在推动立法、参与社会职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多形式的三方合作 两国的三方机制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一是社会对话制度;二是三方合作机构;三是产业关系委员会。工会通过三方机制,广泛地参与国家和社会职务管理,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伙伴关系,协调劳资关系,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 新西兰的社会对话制度在中央一级是政府部长与工会、雇主组织的会晤制度。在地方一级是市长(政府劳动部门等参加)与工会、雇主组织的协商会议。协商会议就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计划进行讨论。对社会影响面大的问题,如职业安全卫生、产业培训教育等成立有三方代表参加的委员会(小组)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议会立法或政府决策。在产业一级建立政府部长、工会、雇主的三方论坛。如国家公共服务产业(国家公务员)的三方论坛,由国家服务部长、雇主(40个公共服务部门)、工会(公务员工会)组成,每月召开一次,部长主持会议。部长还任命一位主任,建立有200位专家组成的国家服务委员会,为部长提供政策咨询。论坛会议主要讨论推动公共服务工作发展的对策与策略、相关法案的修订、工资报酬和退休待遇、公务员培训、调解劳资矛盾等同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