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有效性假设(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简称EMH,又叫市场有效理论)是现代金融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有效运行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最好方式。那么我国的证券市场有效性呈现一种什么情况呢?本文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从信息角度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提出了建议。 一、证券市场有效性的一般含义 有效的证券市场一般被定义为:证券价格能够即时反映所有可能的公共信息的市场。也就是说,证券市场所具有的调节分配资金的效率是以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能否根据有关信息做出及时、快速的反应为标准的。 1967年5月哈里·罗伯兹在芝加哥大学举行的一次证券价格讨论会上提出了EMH的三种形式,即: 1、弱式有效(Weak—form—efficiency)在这种市场条件下,价格凝聚了所有历史记录中的信息,如历史上的价格、交易量等,过去的历史价格信息对于评估未来的股价变动没有任何价值。 2、半强式有效(Semi—strong—form—efficiency) 在这种市场里,价格不仅反映了所有过去的信息,而且反映了所有公布于众的信息,如公司收益、红利、对公司的预期、公司间的兼并等。 3、强式有效(Strong—form—efficiency) 在这种市场形态下,价格不仅包括了弱形式以及中强形式的内涵,而且包含了内线人(如公司管理人员)所知的信息。在这里任何人,包括内线人(lnsiders)都无法拥有对信息的垄断权。 EMH的存在强烈依赖于信息的完备性,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法玛认为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其信息应该是充分披露的,即每个投资者都可以及时掌握同等质量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从信息一价格角度来说,证券投资者总是根据股票预期的现金流入量及伴随的风险来确定股票价格的变动的,并以此来决定股票的买进和卖出,而投资者形成预期价格的依据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各种信息,于是信息成为决定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有效证券市场是指证券价格能完全地对所有已知的信息做出迅速和准确的反应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投资者在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时已经将所有的有关信息包含在价格中了。但是现实世界并不具备这个条件,信息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可以为拥有者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这也就为在市场上参加交易的各方在信息披露下有所保留以保持自己在信息方的优势提供了动力。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分析 对我国证券市场EMH的实践检验表明1991—1992年我国证券市场基本上属于无效市场,1993年以后我国证券市场基本属于弱式有效市场。也就是说,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信息还是很不完备的,而这种信息不完备又主要表现为股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股份公司在信息方面处于有利的位置。信息经济学理论表明:非对称信息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如果买者对于产品质量(或价格或其他产品经济特性)没有可靠的信息,市场交易就不能导致完全竞争下的经济效率。而占有较多信息的一方总会利用自己在信息方面的优势来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同样,我国证券市场上,股份公司在信息的占有以及利用上处于有利的位置,并且在利益驱动的机制下,股份公司往往具有隐瞒或歪曲真实信息的动机,这将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妨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那么,完备的信息从何而来呢?众所周知,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与其信息的披露密切相关。真实、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为投资者的投资判断提供基础,引导资本流向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说,信息披露的充分与否,是衡量一个证券市场是否成熟的基本标志。所以,投资者重要的信息来源就是股份公司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上市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便于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保护上市公司自身利益,信息披露又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行,体现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监督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过程。但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披露不及时等违法违规及侵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呈现出弱式有效状态,损害于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仅就会计信息的披露来说,截至2002年4月30日,我国证券市场137家上市公司共计150次由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或批评、谴责),约占上市公司总体的11.7%。 总体上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信息披露造成信息不完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不少上市公司把信息披露看成是一种额外的负担,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一种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应该获得的权利,因而往往不是主动地去披露有关信息,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局面。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多的不愿让公众知道的暗点,从而对信息披露产生一种害怕和回避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