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江泽民同志关于就业问题的重要论述,指明了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工作职责。社会保险如何适应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要求,是劳动保障领域从理论和实践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笔者仅就健全完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谈谈个人肤浅的看法。 一、灵活就业的内容及特点 1、灵活就业基本定义的界定 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配套政策,首先必须科学界定灵活就业的基本范围。目前,劳动保障领域对灵活就业有几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是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都属于灵活就业的范畴。笔者认为,这种意见含混了灵活就业的基本概念,扩大了灵活就业的外延。我们所称的灵活就业,必须是以各种灵活的形式,从事各种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活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和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活动实质是不同的,前者的外延要宽泛一些,包括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优势和先天资源来获得报酬。后者的外延要窄一些,特指从事某项具体劳动来获取劳动付出的报酬。尽管两者形式上有着某种联系,但是,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和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活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同时这种意见没有表述清楚这部分人员是否具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意愿,没有界定清楚这部分人员的身份特征,容易含混城镇与农村人员的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是城镇户口人员都属于灵活就业的范围。笔者认为,这种意见没有突出重点。当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城镇适龄人员中各种弱势群体的灵活就业问题,而不是所有具有城镇户口人员的就业问题。后一个问题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所要研究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尽管绝大部分都具有城镇户口,但是,不是所有具有城镇户口的人员都具备就业条件和具有就业愿望。因此,这种意见实际上混淆了灵活就业人员与所有具有城镇户口人员的界限,模糊了灵活就业的基本概念,与我们当前促进就业和推进再就业的政策导向不符。 第三种意见认为,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明确为灵活就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忽略了灵活就业的基本特征。在现实生活中,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关系具有多元性、模糊性、隐蔽性、自我服务性。国家法律法规虽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如果以是否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衡量是否是灵活就业的标准,就有点脱离实际。灵活就业人员为了获得满足家庭生活需要的经济收入,有可能是多雇主钟点服务。为了稳定这份职业,通常不会主动暴露自己的多个服务雇主。在这种情况下,要界定清晰的劳动关系是相当困难的。还有的有职业的限制,不可能拥有合理的劳动关系,如自由撰稿人、个体工商户、职业经纪人、职业炒股人、自由律师等。因此,要以是否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来界定是否是灵活就业人员是不够科学和不太现实的。 界定灵活就业的基本概念,不能单从某个方面去引伸含义,而是要从涉及灵活就业的诸多因素特别是主要因素去进行分析。据此,笔者认为,灵活就业可以初步定义为:城镇各种非规范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活动形式。 2、灵活就业的覆盖范围 根据灵活就业定义在以上的基本界定,笔者认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可以初步确定为:具有城镇户口和相对稳定经济收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之所以确定这个范围,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国家对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主要界定为城镇企业职工,考虑灵活就业人员一般都具有城镇户口,所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外延适度扩大,外延周延至具有城镇户口的人员;二是在法律法规没有对灵活就业人员做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具体规定前,应当强调参保行为的自愿性;三是参加养老保险应当履行缴费义务,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就较难履行缴费义务;四是外延适度扩大,有利于缓解当前社会矛盾,促进就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增强基金实力,平衡当前支付缺口;六是社会部分成员向社会全体成员过渡、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过渡的前瞻性探索。 3、灵活就业形式的基本特点 (1)就业形式多样性。灵活就业是近年来劳动保障领域注意研究的新的就业方式,相对于传统的正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更能满足当前各类具有求职就业愿望人员的需求。从工作时间看,可以是小时工、全日制工、短期临时工、较长时期季节工、常年固定工等。从工作形式看,有完成单项工作任务,有完成综合工作任务,还有完成临时工作任务等。从工作场所看,有的有固定工作地点,有的无固定工作地点;有的有多处工作地点,有的甚至没有工作地点。从工作性质看,有的是技术工作,有的是服务工作;有的是脑力劳动,有的是体力劳动。从工作类别看,有的是第一产业,有的是第二产业,更多的是第三产业。特别是工作时间、工作形式、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工作类别等多种属性相互交织在一起,使灵活就业形式多样性特征表现得更加鲜明具体。 (2)群体结构复杂性。总体看,灵活就业群体情况较为复杂。既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不佳而正常分流的固定职工,也有因企业资产重组买断工龄分流安置的职工;既有向非农领域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有城镇新生劳动力和大专院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既有国有企业再就业中心期满出中心人员,也有城市外延型扩张和发展小城镇的农转非安置人员;既有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兴起的IT科技人员、职业经纪人、自由撰稿人、职业CEO、职业策划人等各类新兴职业,也有因各种原因生活特别困难的城镇贫困人群;既有受过国民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员,也有没有受过国民教育的社会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