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行政道德失范现象比较严重,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其产生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多元价值目标冲击的影响 改革开放的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主政治和建立法治国家的实践,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巨大变化,改变着人们对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认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价值观的不断渗透,如实用主义、存在主义、唯意志论等,对人们的道德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宽松的政治环境,极大的选择自由,使每个人都能自由地选择实现自己理想的目标,谁都可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人们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1999年,在我国一个省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人生信仰的选择中,选择马克思主义的占56%,选择实用主义的占15%,选择个人主义的占7%,选择其它信仰的占22%。人生目的与人生信仰相辅相成,在人生目的的选择中,37%的人选择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23%选择了“得行善处且行善”;13%选择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22%选择了“平平安安过日子”;有3%和2%选择了“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和“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这项调查显示的两组数字说明,虽然被调查者的大多数依然信仰马克思主义,且大多数人的人生追求是积极的、健康的,但是信仰多元化和人生目标中性化的发展态势也比较明显。从中还可以看出,在当代中国,多种价值观并存。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社会主义价值观与资本主义价值观甚至封建主义价值观并存,它们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影响,导致道德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即人们对自身或他们的任何一种行为,似乎都可以找到一种价值观的肯定赞扬或否定批评的评价依据,甚至截然相反的行为也都可以找到对其行为有利的文化支援。这种多元价值观深刻地影响到行政道德领域,导致国家公职人员道德价值取向紊乱和行政道德失范。比如,针对现在少数领导干部养情妇、包二奶的问题,用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在于他的社会性的学说以及有关婚姻家庭的道德标准来衡量,是十分丑恶的现象,应该坚决反对和杜绝,而存在主义者却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存在的都是合理的。由此可见,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价值目标,会对同一事物作出多元的不同的评价。 因此,行政道德失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行政人员受多元价值目标的冲击和影响。 (二)市场经济自身缺陷的消极反映 我们在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行政道德建设大方向一致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经济对行政道德产生的消极影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突出物质利益原则,个人物质利益观念被强化,“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个主义逐渐滋生蔓延起来。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侵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一些国家公职人员把权力商品化,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现象相当严重。在王宝森、胡长清看来,权力、良心、道德等都是可以买卖的,他们从金钱的主人变成了货币的殉葬品,反映在行政道德观念上,就是道德人格的失落和善恶标准的颠倒。在货币的驱使下,一些人践踏人间最起码的道德,大肆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损害国家、坑害人民,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三)行政道德建设的严重滞后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的变化,也引起了行政道德的变化。一方面,社会变革要求加强行政道德建设。党和国家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行政道德建设。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行政道德建设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要求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38条中明确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另一方面,行政道德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其具体表现,一是对优秀的传统行政道德继承不力,弘扬不够;二是对西方发达国家行政道德的有益成果吸收和借鉴不够;三是在我国行政道德建设中创新和探索不够,行政道德没有形成完整的规范、监督、评价、奖惩等体系,落后于形势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 (四)行政道德的社会调控机制不健全 行政道德属于伦理道德范畴。一方面,它依靠传统习俗、社会舆论、思想教育、社会常识以及公职人员的个人信念等精神力量进行控制。这种精神力量的有效发挥,依赖于强有力的社会控制监督和每个国家公职人员的“良知自律”。另一方面,行政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与政治和法律密切联系,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目前,我国行政道德调控的这两方面机制都不健全。首先,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社会调控机制的作用发挥有限。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正在进行,统一而又有权威的或占绝对统治地位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行为标准难以很快建立。多种道德思想和多元价值评价标准,扰乱了人们的思想,使社会调控机制难以正常有效地发挥作用。其次,行政道德的制度保障有待建立。行政道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就不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规范。只有获得制度保障,才能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积极力量。在实际生活中,正是由于社会调控机制的不健全,特别是行政道德制度保障的缺失,造成大量的行政道德失落。 (五)行政道德教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 行政道德,是后天培养教育的结果。行政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道德品质。通过教育,行政道德规范被国家公职人员接受并将其内化为一种自觉。但是,我国行政道德教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形势,首先,在对行政道德的地位和作用的实际估价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反差,使得行政道德和行政道德教育的处境尴尬。对行政道德教育口头上的重视与实际行动中的并不重视甚至轻视等,不仅严重降低了行政道德的作用,而且使得行政道德教育无法理直气壮地进行;其次,教育者的空洞说教与自身行为的巨大反差,使行政道德教育的成效大打折扣,甚至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在台上大讲“勤政、廉洁”,在台下大搞腐败,不久就锒铛入狱的事实,使受教育者对行政道德教育失去信心。现在行政道德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如“是当父母官还是当人民公仆”,是热衷于“做官”还是立志于做事等的正确解决,都与行政道德教育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