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和收入分配的规模状态发生很大变化。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在收入差距的变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在分配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收入差距呈现出一种全面的、快速的、比较明显的扩大态势,并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是怎样的?怎样正确认识这些差距?这对于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居民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迅速提高,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理顺分配关系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打破了传统体制下“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格局,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体制尚未完善,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等因素,导致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民总体收入呈全面扩大态势 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近年来,居民总体收入差距明显扩大。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为 316元,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只有133.6元。那时,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在城镇仅为0.15左右,在农村仅为0.2左右。1995年,全国平均的基尼系数为0.45,城镇为0.28,农村为0.42。按居民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队,1995年10%的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1990年的2.9倍扩大到3.8倍。1999年,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收人为12084元,占总收入的17.6%,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2617元,仅占总收入的5%,收入比为4.6倍。1996-2000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高达0.424-0.456之间。按照国际统计的规则,该系数介于0-1之间,趋向0,说明越平均,趋向于1,说明差距大。一般而言,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说明收入差距合理,而在0.5以上说明差距过于悬殊。我国已经处于绝对不平均区间,其差距系数比大多数欧洲国家都要高。 (二)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80年代前期曾经有所缩小。改革初期,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和国家多次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到 1983年降到最低点。1984年以后,由于农村改革进展缓慢和城市改革的全面展开,加上随之而来的城市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进入90年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不断加快。1984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为1:1.71,到1992年时为1:2.31,1998年扩大到1:2.51,2000年拉大到1:2.79。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看,1978年相差183元,到1996年时相差2451元,2001年时相差4494元。从收入水平看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5889元,农村居民收入为2210元,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水平的37.6%,2001年进一步下降到34.3%。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40%,这种城乡差距已大大高于国际标准。国际上城市与农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于1. 5,极少超过2。但我国在1995年这一比率已经达到2.5。而且,如果加上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实物性福利,城乡实际收入的差距会更大。 (三)三次产业内部各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7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炭业,平均工资为850元,最低的是社会服务业,为392元,前者是后者的2.17倍。到2000年工资最高的金融保险业工资是平均工资的 1.44倍,是最低的农业部门职工工资的2.6倍。在整个80年代,各行业之间的职工工资差距仅仅扩大了 18.9%,1981-1990年平均每年扩大1.7%;1991-1994年则平均每年扩大9.8%,为前10年的6倍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调查,1999年与1990年相比,房地产和金融保险业的收入增幅最高,达358%和 353%,商业餐饮业和采掘业增幅最低,仅为94%和108%。 (四)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东中西部经济都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中西部与东部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首先,从三大地带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看,1986-199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900元上升到5854元,增长了5.5倍。其中,东部地区增长最快,增长了5.59倍,中部地区增长了5.1倍,西部地区最慢,增长了4.7倍。东部与中部人均收入绝对差额由239元上升到2308元,东部与西部由132元上升为 2022元;东部和中、西部收入比由1.3:1:1.13变化为1.48:1:1.06。 其次,再从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看,三个地区的差距也是明显扩大的。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80年为135:1.06:1,1990年为1.59:1.19:1,1999年上升到1.95:1.33:1。2000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592.61元、1952.96元和1799.02元,其比例进一步扩大到2.00:1.19:1。 二、对当前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判断和认识 在分析当前收差距问题时,要从发展的角度看,从动态的过程来分析。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平均主义,是改革开放的初衷,也是推动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20多年来,收入差距已经拉大,“平均主义”被逼到了狭小的范围内,初次分配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分配效率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收入分配中出现的问题。怎样认识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是两极分化?随着收入差距扩大而产生的贫富分化,是否超出了社会的承受能力?等等,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