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及创新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内核。过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上是按照欧洲社会保险模式设计与实施,然后用社会救济制度(现在称为城市“低保”)“补台”。几十年(特别是最近10多年)的实践表明,用社会保险的方式搞社会保障可能不适合我国国情。目前,社会保险制度的门槛过高、自我封闭及其不可持续发展的缺陷越来越明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另起炉灶”似乎已成必然。为此,本文提出了一项“低门槛、开方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拟以目前尚未被社会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为对象,搭建中国社会保障的新平台。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急需矫正 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明显提升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并将其同防范金融风险、稳定农业一并作为中央政府亟待解决的三件大事。同以往相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宏观经济中出现了通货紧缩的趋势;加入WTO使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更为迫切;随着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在岗职工锐减,而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却剧增。 然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并没有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相反,在通货膨胀时期所拟定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恰恰在通货紧缩时期集中出台,从而同宏观经济目标唱起了“对台戏”:治理通货紧缩要求改善和稳定国民的未来预期,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却是逐步降低养老与医疗待遇水平,增加个人负担比例。即使是在2000年下半年拟定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也没有能扭转这一趋势,基本上延续或重复了以往的制度设计方案。其最终结果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实同政治家对社会保障的预期,在目标、动机与效果等方面产生了严重偏差。 矫正或调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使其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一致起来,是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的根本出发点。 根据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我认为,应当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调整为: ——稳定与改善国民的未来预期。综合宏观经济专家的分析与判断,始于1998年的通货紧缩趋势,到目前为止尚未根本性改变。因此,治理通货紧缩是当前宏观经济的大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理应为此服务,而不是相反。稳定与改善国民的未来预期,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从或服务于宏观经济大目标的基本要求。 为国民解除后顾之忧,是社会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自1998年以来,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实施“两个确保”和“低保”等项工程,这对于稳定国民的未来预期,再塑公众对社会保障的信心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两个确保”是我国特殊时期所采取的特殊政策措施,而政策措施与制度建设是不同层面的问题,二者不能相混淆,更不能相互替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一种倾向,即用短期的政策措施取代长期的制度建设,这种倾向是不符合改革开放大方向的,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当前,稳定与改善国民的未来预期,有三类人群需要特别关注: 一类是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而且劳保权益已积累到一定程度(比如工龄超过15年),他们或者继续留在国有单位,或者因种种原因告别国有单位,尽管其养老与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能够被接续,但由于待遇水平总的趋势是不断降低,个人负担比例随之逐步提高,而这部分人群在过去并没有为自己的老年生活进行积累,再从现在起增加积蓄,唯一的选择是把即期消费减至最低限度。 一类是过去曾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而且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由于其过去效力的企业不景气甚至已经关闭,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而被养老保险制度拒之门外,长期领不到退休金。目前,这类人群的数量有多少,并没有可靠的统计数据反映。 还有一类人群是过去没有劳保权益的积累,现在因种种原因进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大门,比如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以及城镇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雇员。 ——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价格一定的前提下,人工成本是决定商品与服务的供应商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而人工成本包括工资性成本与非工资性成本两部分,后者受制于社会保障的缴费率或缴税率。对于宏观决策者来说,寻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提升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平衡点,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率很高。按照制度设定,养老、医疗、失业、伤残和生育等五大险种的综合缴费率高达40.8%,其中企业负担29.8%。实际费率远比制度设定得要高。目前,参保企业的非工资性成本相当于工资性成本的1/3,人工成本上升1/3。如果企业的盈利空间很小,一旦参保,其利润几乎就会被社会保险全部吃掉。企业连生存问题都没能解决,更没有能力参加社会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进行过多次修改与完善,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更改次数最多,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文件就有3个。但是,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变更方案的兴趣点,似乎不在如何寻求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平衡点,而在于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则属于另一些部门考虑的范畴。2000年香港实行强积金计划之前,曾经就该项制度对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做过测算,即雇主和雇员各缴纳工资收入的5%,可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的0.8%。 社会保障缴费率过高,不仅极大地损伤了参保企业的竞争力,而且人为地抬高了社会保险的制度门槛。1998年下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广泛发动“扩面战役”,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工作不到位是一部分原因,主要是制度门槛太高。现在看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一是扩不大,二是扩不得。即使不考虑其他方面,单单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损于企业竞争力这一点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弦更张”就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