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1日,纽约的标志性建筑世贸大厦在恐怖分子的袭击下倒塌了,这一倒塌使美国人重新审视起自己生存环境的安全系数来。而从今年年初开始的包括安然、安达信、美林证券、世界通信、默克、微软在内的一系列大企业的信用崩塌却在日益粉碎着美国人对自由市场的信心。比较之下,后一种崩塌带来的影响也许更深刻,毕竟它严惩动摇了民众对大企业以及社会的长期信任。而在近几十年里,与此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社会层面的信任危机也早已凸现出来,社会贫富悬殊加剧,种族矛盾激化,暴力充斥,单亲家庭增多,公共观念淡漠,道德滑坡。所有这些社会现象均在说明:人与人之间不安全感在增强,信任感在降低。再来看看我们国家的情况。市场交往中诚信缺乏,制假卖假,坑蒙拐骗等不讲信誉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的肌体。从社会层面上看,转型期社会所特有的不安、浮躁、急功近利现象在加剧,作为信任纽带的家庭的不稳定性在增强。而对家庭(包括熟人和朋友等)之外陌生人的信任仍然没有实际建立。故最近几年政府提出德治,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朱镕基总题题词“不作假帐”并不是空穴来风。 那么同样受到信任缺失困扰的美国和中国,其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否相同呢?本文试图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一、从自治传统上看,美国个人主义的膨胀不断摧毁它基于自治传统而建立的社群组织,也削弱着把他们凝聚起来的信任纽带;而长期缺乏自治传统的中国,正苦于因未能建立起普遍的自治组织而无法在实践中自发地提供信任 通常,在美国政治理论中,个人的权利可以平衡政府的权力,个人是作为政府的对应面而存在的,这是自由社会的两极,反映在实践上,坚决反对政府的权威也成了美国的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人是个人主义者,而社会生活中,个人和政府并不是单纯的两极,在他们之间还存在着各种中间组织,坚决反对政府权威的美国人会自愿服从包括家庭、教会、工作场所、工会、专业组织等中间组织的权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美国的自治传统。美国的自治首先表现为乡镇自治(相当于我们的村民自治),政治生活始于乡镇,乡镇居民直接地集体管理与自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日常事务,只有在涉及到全体乡镇共同利益时才服从州的管理。这一传统培养了美国的乡镇自治精神。当乡镇居民走出乡镇,并把一精神带入社会生活时,他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比如:少年棒球联盟、步枪协会、妇女投票者联盟等等,当然还包括商业公司。正是这种自然而然的自发社群习性使势单力薄的个人能够结合起来,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在社会中进行有效的合作,这一合作过程就是人们互相提供信任的过程,而组织成立之后其本身也成了信任的纽带。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变化,作为个人权利表现的公司权利在不断膨胀,国家在经济领域越来越放松管制,个人主义喧嚣一时,人们开始把个人利益、短期利益放在首位,对利润的崇拜成为美国普遍的价值观,投资者们越来越看着短期利润的最大化,这就导致管理者们不再把心思放在企业的长远发展上,而会采取种种方式包括作假、犯罪来讨好董事会,讨好股东,同时在公司的扩张中又未能为内部民主透明治理留下空间,终于危机暴发,丑闻酿成。不仅如此,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新美国模式”也深刻地改造了美国的社会生活。它不仅没有推进公民自治,反而是使个人至上、独善其身的观念代替了社群观念以及现实的政治参与,美国的社群也不再稳定,犯罪率和公民诉讼率上升,这一切都说明了个人主义的极端膨胀,摧毁了社群,使得美国社会的信任度在不断下降。 与此相反,我国自始就没有自治传统,谈不上社区价值被损害及重建的问题。我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封建社会,而且这个封建社会跟欧洲的封建社会还有所不同。欧洲存在有一定自治权的小公国或城市国家,并且国家的政治权还分散在许多贵族手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治垄断,制约了中央集权,培育了一定程度的公民自治。而我国的封建社会一直是中央集权。所以费正清认为,在十九世纪,统治精英的中央集权和政治垄断是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在没有自治传统,缺乏中间组织和社区生活的情况下,人们无法自发地提供信任,总倾向于要求政府提供方方面面的东西,包括“信任”。人们有着朴素的对政府的信任,比如买卖活动:同国有企业作生意要远比同私人企业作生意更让人放心。政府的威权成为信任的纽带。这些信任体现为政府对从买卖交易到衣食住行、从诉讼纠纷到生老病死等方方面面的保障,这种保障带来人们稳定的预期,也实现了生活的安全感。但事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游戏规则已不允许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信任表达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稳定来源应存在于私人与私人之间,需要人们通过交往实践来获得。所以政府的当务之急,不仅要强化政府的权威,更在于探索如何才能培养民众自发交往的能力。政府权力的每一次扩张都必须给个人和中间组织留下足够的空间。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之下,我们的村民自治,正在进行艰难的探索,工会组建也掀起热潮。这足以说明我们已经为之付出了努力,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民选的村长、支书因为侵犯了“既得利益”而得不到上级行政组织的支持,沸沸扬扬组建的工会也未能实现预期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推动的过程中仍然带有行政参与的痕迹,群众的自治能力还未能发挥出来。所以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这是完全正确的。 二、从文化传统上看,新教主义一方面使美国人可以超越家庭自发地互相提供信任,另一方面又在侵害着业已形成的信任;而儒学使得中国人善于在家庭或熟人之间营造关系来增进信任,而缺乏面对陌生人的那种安全感和信任感 美国是一个没有国教的国家,但能以高度真诚的态度来信奉宗教,这个宗教就是早期北美移民从欧洲带来的基督教新教派。因为没有国教,所以可以不断地增进世俗公共生活;又因为自愿,美国人比有国教的欧洲国家更虔诚地信奉宗教。宗教生活的自愿和积极进取的特性使得信奉宗教可以超过相当长的时间后在更世俗化的压力下不断更新,新教派不断兴起,以自己的教义挑战老教派,这就是美国宗教的宗派性。当教会成员庄情感上投入更多并改变生活方式,成员中间更容易产生强烈的道德群体感,这样通过一个共同的道德准则或说价值观教徒们团结在一起,从而而产生了极富生气的社团生活。在这一大环境下,家庭纽带从来就不占据特殊的位置,美国没有什么文化传统来强化家庭的权威,宗教教义虽然宣布父母和孩子有相互尊重的天性和义务,但父母的权威一般都在孩子有自己的分析能力时结束。这就说明宗教信仰使得美国人走出家庭投入社会建立或加入组织参与社群生活时不存在障碍,他可以自然而然地寻求家庭之外的道德归属感,这就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合作,增进了信任。不仅如此,宗派宗教生活也产生了一种在非宗教环境中非常有用的信任财富,19世纪末韦伯访问美国时就观察到了宗教宗派在促进社群生活和民间信任方面的重要性。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宗派性新教主义同时又是个人主义的来源,甚至可以说,个人主义是其最本质的内涵,宗派性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使得个人可以直接和上帝建立关系并使个体获得了道德支持来反对传统和权威,用霍布斯和洛克的话来说就是个人有权力根据最高的原则来判断围绕在他周围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是否恰当。正是这个个人主义使得新教教派不断分裂,并建立新的教派,短时间内也许可以促进社团生活的发展,但长期的影响将会减弱对权威本身的尊重,这里权威并不限于宗教机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社区组织。总之,新教主义顽固的个人主义思想,同经济领域个人主义的膨胀结合在一起,必然引发如上所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社会信任和归属感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