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相关政策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部分。它的调整必须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相关政策。 1.国民经济相关政策 回顾前些年国民经济的发展,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尤其是农业和农村进入新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显然还是有偏差的,主要表现在三个“偏”:就是在宏观政策取向上偏于中央计划,在整个社会结构上偏于城市,在所有制和企业问题上偏于国有企业,这就导致农业和农村的政策环境不宽松。道理很简单,第一,偏于计划。主要是集中基层的财力、人力、物力,通过中央财政支出的办法扩大内需,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必然影响基层和企业的活力,影响下面的积极性。而上面的积极性如果没有下面的积极性作支撑,那么上面的这种积极性也是虚幻的,很多的决策不准确,再加上传统的行政系统在贯彻执行中的扭曲,导致政策到基层后,不能有针对性的细化,行为不精确,不能够真正起到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第二,偏向城市。支配经济的行政人员都住在城市,耳濡目染,对城市熟悉,对农村不熟悉,往往看城市的问题多,看农村的问题少。城市人群很多和行政计划人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团体行为能力强,刚性利益多,这样在资源配置上就必然偏向于城市,所以这种城市偏好是传统体制制约下的必然结果。而偏向城市以后,农村得不到相应的资源,发展缺乏政府有力的支撑,肯定出现很多问题。第三,偏向国有企业。如果我们偏向计划、偏向城市,必然就会偏向国有企业。因为从眼前的情况来看,城市里面能够为政府计划所控制的、短期内能够为国家交税的往往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在现在的格局中处于政治上有发言权、在经济上有影响力的地位,必然要求争夺更多的资源。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运行机制和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实际上现在运行的效果并不好,从中长期来看情况将会更差。但是现在的这种利益格局把资源偏向了它们,掩盖了这些问题,农业和农村农民得到的必然就少,农民办的乡镇企业得到的必然也少,民营企业、农户经济面临的环境就不宽松。 由于这样的三个“偏”,就使上一次战略性结构调整形成的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以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为主、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主的经济运行格局出现了很多变化,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突出表现就是内需不足。这种情况并不新鲜,日本在80年代末期金融、房地产泡沫之后,也是采取了这样一种扩大内需的政策,但是从执行10年的情况看,经济并没有起色,而财政、金融及企业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日本的政权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反过来又影响经济。经过这10年的变化,日本的国民逐渐认识到这种以扩大内需为主、靠财政推动,而不重视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不重视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中国的情况也有些类似。改革开放以前的发展之所以缓慢,主要就是这三个偏向。改革开放以后,小平同志的“三农”思想得到了贯彻,从联产承包制开始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又采取了战争年代“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寄希望于基层,寄希望于市场,寄希望于农民,我们国家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些年前进时有了曲折,出现了许多问题。所以现在要想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首先是应该在宏观政策的指导思想上有变化,在这样的基础上调整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以后的政策走向应该是这样的:从宏观政策上来讲,应该由偏向计划变为转向市场,改扩大内需的政策为大规模的减税,平衡财政支出,通过放宽管制等一系列的方法来活跃民间主体,而不是对他们进行管束。要改偏向城市变为注重发展农村,因为农村有很多优势,通过发展农村既可以扩大需求,同时也可以增加有效的供给,使需求和供给有效地衔接起来。要由过去偏向国有企业变为着重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要放开各个领域让民营企业进军,给他们创造宽松的环境。总之,我们要由“收”的政策转为“放”。根据改革20多年的经验,一放,就会放出市场经济,就会放出一个蓬蓬勃勃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就会在“放”的过程中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就会放出一个大好的局面。为了实现这样一种“放”的政策,在宏观政策上就要在计划、财政、金融、税收、进出口等方面进行新的政策调整。 计划。计划和规划应该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与国际接轨,要由国家详细对经济发展作出计划转为战略性的指导,体现政府根据它的信息掌握情况做出的战略意图和谋划,使各市场主体明确前进的方向,形成社会共识来有效利用资源,而不是再用指令性的计划来对社会发展强制性地加以约束。 财政政策。要平衡财政收支,尤其是要改善财政的支出结构,把很不容易积聚的财政收入真正用到应该用的方面去。这要改革财政的预算体制,对财政的收支情况进行真正的民主监督,使财政真正服务于全社会。惩治腐败要从财政做起。只有政府自身的财政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才能对全社会的经济发言,对全社会的经济作出指导。 税收政策。要想“放”,创造宽松的环境,税收政策必须加以改变。在平衡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应该采取减税的方针,放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税收不但要研究取多少,还要研究怎么取,更要研究怎么用,要把取和用有效地衔接起来。税收应该是鼓励大家创业的制度,应该是鼓励企业家发展的制度,应该是抑制官员阶层任意发挥作用的制度。同时,我们不应该把整个经济发展寄托于税收,而应该把税收作为整个经济发展的结果来看待。现在全世界都在减税,我们也应该从减税入手,同时调整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尤其是要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税收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最有效的国家支持还不在于财政的支持,而在于减税。不但要减免农业税、特产税,同时也要对农产品的加工、以农业为基础的各个产业的发展都要给予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