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的正常实施,培养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一些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本文从职业教育的角度出发,分析德国、法国、美国、英国、日本及韩国的职业教育法律特点和结构以及立法特点,以对修订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有所启示。 一、各国职业教育法律的立法过程 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是与职业教育的起源和发展紧密相连的。从世界范围考察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它最早产生于完成两次工业革命的英、美、法、德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然后随着机器工业生产制度的扩展而推广到欧洲其他国家,后来逐步传播到东方的亚洲国家,职业教育的立法也随之相继产生。 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以蒸气机的发明和机械化生产为标志的两次工业革命,使人类社会从物质领域到精神领域都引起了深刻的变化。工业生产制度要求劳动者在技术能力方面有三个转变:一是技能结构从简单手工操作到使用机器工作的转变,二是劳动组织从家庭作坊式到机器大量生产形式的转变;三是产业结构由农业、纺织业为主转向其他工业产业的转变。原来的劳动力人口素质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的三个转变。于是,在中等教育阶段培养工、农、商等方面实用人才的各种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便应运而生。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有条不紊地进行,便是形势的必然。当时各个国家制定的一些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规章,如德国的《企业章程》、英国的《技术教育法》、美国的《第一莫利尔法案》及法国的《阿斯杰法》等,则是现在职业教育法律的雏形和基础。 20世纪中叶,日本和韩国进入了战后经济建设时期,他们根据本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相继制定了有关法律,如日本的《职业训练法》,韩国的《教育法》,都是当时职业教育进入法制轨道的依据。 二、各国主要职业教育法律制定的时间和内容 各国主要职业教育法律制定时间及主要内容
资料提供:英国、美国: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 孙连越 日本、韩国: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 胡秀锦 三、各国职业教育法律特征 分析上述六国职业教育法律,都在不同方面有其功能和特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上述六国的职业教育有关法律的结构几乎都由一个基本法和若干个起配合完善作用的单项法组成。其中,基本法主要是确立职业教育的定义和内涵、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费原则等纲要内容;单项法律则对职业教育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如质量控制、结果评价、证书发放、资格审查和认可、承担职业教育义务的各方面责任、教学内容和目标的修正、组织管理体系等进行法律约束和控制。 如德国1969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定义、内涵、适用范围、培训合同和报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经济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作用;其余的配合性法律如《企业宪法》,则规定企业管理咨询委员会须协助企业搞好徒工培训,并不准把徒工当作单纯劳动力使用;《青年劳动保护法》,规定企业有义务在徒工培训期间为其提供在职业学校学习的机会;《工商企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企业实训教师的基本条件、工作任务、职责范围、依法基础、考试规则等;《职业教育促进法》,则明确了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成立、目标、权利和义务、工作和任务等。 日本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建立了一套职业训练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职业训练基本法》,它对职业训练作了较全面的原则性的规定;其二是一些职业训练单项法和规章,如《职业训练基准》,它们主要是以《职业训练基本法》为依据,对职业训练的某些具体问题作出法规规定;其三还有一些不是职业教育专门立法却对职业训练产生影响的有关法律,如《雇佣对策法》、《雇佣保险法》、《职业安定法》、《雇佣促进事业团体》等。 2.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要求,立法更新职业教育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国几乎都对职业教育法律进行时代适应性修改,以保持法律与时俱进。 美国的资本主义进程虽然比英国等欧洲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晚了一些时间,但是,美国在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内容修订上是应对时代变迁反应最快的国家。20世纪50年代末,因为前苏联的卫星上天,美国朝野震动,反省教育方面的不足,重新制定教育政策。1958年通过的《国防教育法》,把教育的重点转向精英人才,特别是尖端科技人员的培养。1960年代中期,美国人研究创立了人力资源理论,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颁布了几十个关于人力资源培训法和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其中《地区发展法》(1961)、《人力开发与培训法》(1962)、《综合就业培训法》(1973)、《就业培训合作法》(1983),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步骤。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以信息科技为代表的高新科技的发展又迅猛推动了美国的教育改革,要求教育不仅要有效地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传授获取知识的技能,要学会学习。1991年4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美国2000年:教育策略》,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提出了新世纪的人才培养六项目标,同时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战略:构建学习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