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土地以每年5000亩左右的速度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失地农民出路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引发了土地征用难、群体上访频繁等一系列社会矛盾,成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最近,我们组织力量,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当前农民主要情况和失地后农民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我区农民经济收入现状 1.基本情况。我区有11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37886人,农村劳动资源61613人,其中超过劳动年龄参加劳动的人有4454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有566人。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近几年就业情况分析:在本地乡镇就业的53783人,在本区外就业的6314人,从事第一产业的(农业、畜牧业等)19207人,从事二、三产业的共有40890人。经济收入状况分析:2001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606元(农经口径),其中来自一产的收入人均1404元,来自第二、三产业收入人均2293元,外出劳务收入444元,其它收入465元。 2.近年农民就业情况主要特点。一是工作稳定性变差,大多数属季节性、临时性就业。二是农民收入提高不快。三是本地乡镇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呈逐年下降趋势。分析原因,主要在于我区的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既不符合市场需要,又受到外来劳动力的强力冲击,加之企业的科技含量提高,对劳动力需求下降。四是农民回家种田人增多。定购粮任务取消后,农民产业结构调整的自由度增大,因此,部分农民回流,重新种上自家承包地,对土地依赖程度增加。 (二)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困难 1.失去了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我区目前有12.7777万亩土地,土地征用前,农民种田虽然收益不很好(每亩种水稻纯收入500元左右),但是这部分收入稳定,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业为主的农民冲击更大,他们年龄大,又没有进厂的经验和技能,失业率为最高,成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人群。 2.再就业困难重重。目前,我区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早已找到工作,不能就业的基本是一些老弱病残,土地征用前他们不能找到工作,失地后亦然。而且目前各级政府没有出台能有效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优惠政策,所以农民对征用土地不是很欢迎。过去村里有厂,一些企业考虑到本地工成本支出较低,愿意在当地找工人,农民就业相对容易的多,尽管工资低一些,但因为离家近,吃住可以在家里,还可以搞一些家庭副业,农民也喜欢在本村企业就业。土地征用后使本村企业搬迁,农民的就业就变得更加困难。 3.生活成本提高,失地农民进城后生活难以为继。农民失去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后,无论自己愿不愿意“农转非”,他的一切生活都已经城市化了,以往自己种自己吃,而现在一切生活用品都要到市场去买,因而增加了生活成本。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赔偿,但是由于目前土地征用赔偿偏低,仍不能解决进城后的生活来源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缺乏创业能力,到手的赔偿款不能变成“活钱”,农民也只有坐吃山空,进城后生活就变得很艰难。 (三)失地农民引发的主要问题 1.失地农民不愿“农转非”,引发一了些社会问题。目前,城乡差距正在逐步减小,城市居民已经不再享有计划经济时候的优越性,因此,“农转非”政策已经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同时,我区的大多数近郊村都有相当数量的集体资产(尤其是土地增值和集体积累),这部分资产的权属不是很明晰,农民怕“农转非”后失去这部分利益,因此,大多数农民不愿意“农转非”。如洪塘镇旧宅徐村46个“农转非”名额,没有一个农民要求“农转非”的;庄桥镇袁陈村301个“农转非”名额,只落实了90个,其中15岁以下的学生占了70%左右。这些没有“农转非”的失土农民既不是普通农民,也不同于一般市民,更不同于失业工人,成为新的边缘群体,他们的存在加重了村里的经济负担,又不便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2.土地赔偿偏低,失地农民抱怨。据调查,土地征用时给村里每亩价格为1-2.6万之间,分四项内容:劳动力安置费,一般6000-9000元,土地补偿款1-1.5万,清苗赔偿费500元左右,地上附属物赔偿1000元内,能到农民手中的劳动安置费和清苗补偿费也就在7000-9000元左右,按目前城市生活标准计算,这仅够农民3-4年的生活费。相反,目前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拍卖后收益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一亩不等,工业用地出让价虽然不高,但并没有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政府虽增加了财源,但农民得到的利益却不多。因此,农民在就业和经济补偿都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对征地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就象一位农民说的“建房子,办工厂对我们没好处,土地征用后阿拉以后吃什么去。” 3.缺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失地农民少了一个依靠。前些年,我们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以至于“村村办厂,户户冒烟”,既污染了环境,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也难以实现农村资源的共享。从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构成来看,洪塘、庄桥、甬江三镇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于标准厂房出租收入。土地征用后不但不能发展新企业和造新厂房,而且一些老的标准厂房和村办企业要被拆迁,如果再造标准厂房,土地成本和基建厂房成本将大幅度提高,老的被拆掉新的又不能造,这无疑掐断了村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湾头几个村就是典型的例子,自1993年被市规划控制后,村集体经济从此就处于停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