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科技研究与开发力量主要由公共研究与开发活动与企业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两部分组成。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彼此之间以联合与协作的混合研究单位(或混合实验室)和签订4年期合同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合作研究与开发关系。政府通过科学与技术研究部际委员会,并按照《科技规划与指导法》和其它科技管理条例,以及签订行动合同进行宏观管理。本文主要论述法国科技活动实力、科技管理体制、各部委经费预算分配与研究活动和公共研究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等。 一、法国科技研究实力 1.人力资源 据2002年科技观察研究所公布的科技指标,1999年法国科技人员总数达33.2万多人。21万人(含博士奖学金生和博士后)从事公共实验室的研究工作,其中高等教育系统教学-研究人员、技术和管理人员为11.68万,国家科研中心科技和管理人员为2.785万,其他科技型公共研究机构(国家科研中心除外)科技和管理人员为2.03万,公贸型、管理型公共研究机构及基金型机构、公共利益集团的科技和管理人员为3.395万,各部委及所属机构科技和管理人员为0.76万,国防部科技和管理人员为0.39万。另外10多万科技和管理人员分属占企业总数5%的3700余家大型企业和集团。2002年科技型公共研究机构拥有44772名科技和管理人员(不含博士奖学金生和博士后),其中研究人员17620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27152人。 2.经费投入 2002年和2001年国家分别投入87.25亿欧元和85.35亿欧元(不含研究部干预基金)用于民用科研与技术开发,同比增长2.2%(而2000年较1999年涨幅仅1.3%),其中2001年计划内项目的资助跃升6.4%(1997年至2000年平均年增长为1.5%)。公共科研机构的运行和投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据2002年“财政法案”,1999年全国研究与发展投资预算总额为298.80亿欧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21%,其中政府投资132.63亿欧元,占44.4%,企业投资166.17亿欧元,占55.6%。2000年法国研发总投入为305.51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2.17%,位居7国集团中第四位。305.51亿欧元总投入中政府投资131.56亿欧元(民用为84.58亿欧元,军用为46.97亿欧元),占56.5%。1999年,法国每千就业人口中研究人员数为6.1,科技研发人员数为12.67,排世界第二位;法国公共研究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0.93%,排世界第一位;法国民用公共研究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0.74%,排世界第二位;法国企业研究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1.23%,排世界第四位。法国研究经费中企业投入部分传统上偏低仅为53%,2000年为56.5%,排世界第四位。然而,自1997年以来,这种状况正在得到改善。1997-2000年,法国企业研究经费投入分别为158.85亿欧元、166.32亿欧元、166.17亿欧元、173.94亿欧元,2001年预计达到203.94亿欧元。 3.科技成效与水平 法国是继美国、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科技强国。其科技水平整体质量较高,在欧洲名列前茅,有的领域与美国不相上下,且明显领先于日本。从获国际大奖的人数看,法国仅居美国和英国之后。法国是第四大经济、贸易和金融强国,也是全球科技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之一。但法国人口却只有6000万,仅占世界人口1%。二战后,从戴高乐政府(制定了成功的科技政策)到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时期的两次重大科技改革的目的,都在于保证法国在军事、能源、交通和空间领域的独立自主,并重点支持了科技单位、高等院校和国有大型企业。法国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具有优良的传统和相当的优势,成功地研制了协和飞机、空中客车、高速火车、核能、阿丽亚娜火箭等。法国的科技论文发表数占世界的5.2%,占欧共体的15.4%;法国专利注册量在欧洲专利系统中占世界的6.5%,占欧共体的15.2%。1999和2000年,法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138386件和160002件(国内人分别为21059件和21614件)、发明专利批准量分别为41083件和32417件(国内人分别为11526件和10314件);法国实验室参与欧盟第四和第五框架计划的比重分别占12.9%和13.3%。2000年,在欧盟第五框架计划公布的近1850个项目中法国课题组参与其中892个(占总数的48%强),获得研究经费3.57亿欧元。法国科学技术之所以取得如此重大成效,固然有各种原因,但最根本的一条是国家对科研发展和创新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通过科技政策立法和制定与修订管理条件,不断加强和完善科研管理体制与公共研究机构运行模式。 二、科技管理体制 1.部际委员会职能与科研政策 法国科学与技术研究部际委员会由研究部、国民教育部、财政与工业部和其它职能部部长或部长级代表组成,政府总理(或委托研究部长)主持会议,在科技研究大政方针、经费预算与分配和行政管理方面参与决策和监督。研究部下设部长兼主席的科研与技术高级理事会。研究部长会同相关部长负责提出和实施政府在研究和技术领域的政策(该理事会参与咨询和决策);与国民教育部长一起拟定并实施大学科研政策;主管航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特别值得指出,近年法国政府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支持科研的政策与举措,如制订了一项为期10年(2001-2010年)的科研人员职位录用预见性多年期管理计划,并分期在科研机构和大学为年轻的理学博士提供职位,如2001年和2002年预算法案共增加805个科研岗位,而1999年和2000年仅增加168个。2010年前,科技型公共机构和大学将招聘65000名研究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不断加强在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与通信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环境和能源与可持续发展、人文与社会科学、科技文化与信息、大学研究和国土研究与整治等优先发展领域与交叉学科的科研力度;努力发展企业的创新与研究;密切公共研究机构与高等教育部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协作;强化地区研究和开展欧洲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