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的目的任务和过程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00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步入了老年型社会。按照国际上划分人口的标准,年龄中位数超过30岁,老少比在30%以上的社会结构,为老年型结构。2000年我国0-14岁少年儿童比重为22.89%,15-64岁为70.15%,65岁以上为6.96%,人口老少比为30.4%。上海人口老年化问题更为突出,据上海市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41.76万人,占总人口的18.29%,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30.56万人,占老年人口12.6%,占总人口2%。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15年上海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30%,80岁以上高龄人口将占人口3%以上,上海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会高速发展。 1997年上海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使上海市民进入小康生活水平,目前上海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男性为75.18岁,女性为79.21岁,已接近主要发达国家的水平。在上海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同时,上海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的户均人口为2.7人,核心家庭的比例为78.22%,其中由夫妻与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为71.84%。老年夫妇空巢家庭的比例逐年上升,1959年前结婚的夫妇目前为空巢家庭的比例高达32.65%。随着上海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核心家庭中子女出国留学、婚后独立门户等因素,使老年夫妇空巢家庭的比例越来越高。因此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使得上海养老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应对上海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所引发的养老难题,探索和研究上海养老的新模式,2000年上海市民政局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会议及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会议精神,从拓展养老机构功能,建立覆盖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的目标出发,提出了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新思路。并从2000年6月起,在全市6个区的12个街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2001年7月市民政局福利处与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共同组成了课题组,对上海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调研,总结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提供依据。在周密部署了调研计划和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后,8月份开始实地调研,历时一个多月,通过座谈、个案访谈等方式,在嘉定、长宁、杨浦、卢湾、静安、黄浦等6个居家养老的试点区分别召开了6次居家养老的老人、家属以及工作人员座谈会,访问了十二户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居民,还实地参访了一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并收集了不少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料。 二、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概况 1.上海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历程 老年人养老有两条途径,一是机构养老,二是居家养老。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繁杂,有政府性的、民间性的、宗教性和慈善性的;养老服务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只是少数,绝大部分的老人是居家养老。上海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发展速度快,增长趋势明显,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的富裕程度,因此上海的养老既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政府也没有资金和能力走机构养老的路子,同时上海市民在观念上对机构养老接受程度并不高,更多的老年人愿意在家里接受服务。所以,提倡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上海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 二十世纪80年代,上海开创了社区服务工作,通过在社区建立敬老院、家庭敬老室、温馨家庭、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各种形式,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工作。为了应对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所引发的养老新情况,2000年上海市民政局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会议及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会议精神,从拓展养老机构功能,建立覆盖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的目标出发,提出了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举措。2000年3月份上海市民政局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了黄浦、静安、卢湾、杨浦、长宁、嘉定6个区12个街道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区和街道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00年5月市民政局委托社会福利中心开展了两期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对12个试点单位的120名护理员进行了培训,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员准备。同年6月起各试点单位相继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1年4月至7月,围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意见》、《居家养老补贴资金来源和使用方案》、《关于预拨2001年度居家养老补贴经费的通知》三个文件,总结了试点单位好的经验,统一了居家养老经费的补贴标准和金额,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试点区100%、市区街道50%、郊区街道20%的比例要求,共138个街道申报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占全市街道的55%。2001年7月份前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了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建立了区一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全部开通。并初步建立了一支服务人员队伍,到10月份已经培训了护理人员500余名。 2.上海市居家养老的领导体制与运作机制 上海市居家养老的领导体制是以市、区、街道建立的三级居家养老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上海市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事业处、救灾处、老保办、社区办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参与,并在事业处设有办公室。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负责,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等相关部门参加,社会科为办事机构。街道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由分管的街道主任负责,民政科为主,联合社保科、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所以及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街道民政科为主具体指导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