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已经为社会普遍认同。改革开放24年,通过效率优先,已经造就了一批先富起来的社会群体,今后如何通过公平促效率,推动大多数人后富,这也将是一个大政策。根据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讲话精神,我们不仅应当承认现阶段党员中先富群体的贡献,而且我们应当通过改革进一步造就出更多的后富群体,早日成就国富民强的现代化。 一、单一基尼系数指标不能说明收入差别的适度边界 收入差别多大为适宜,多大为社会可接受的程度,恐怕很难用一两个指标来界定,因为不同国家收入结构不同,发展阶段也不同,衡量收入差别的适度边界也可能不同。通常人们用基尼系数控制在0.4左右作为适宜的界限。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1998年可与国际比较的基尼系数0.456,而美国同期为4.23左右。还有人用类似基尼系数的收入差距指标来衡量:一国人口中占10%的最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同10%的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的比值,西方专家认为,这一比值不应大于10:1的安全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1991年只有4.4倍,而到1997年时高达13.1倍。 改革开放初期,谁也没有料到,在中国大地上会出现有产阶级,会出现百万富翁:20年后,中国不但出现了有产阶层,而且出现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据美国约翰·科特观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亿万富翁的迅速增加已经成为全球化的现象。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现阶段我国收入已经非常不公平了,或者已经超出了社会承受界限。 首先,市场经济国家居民收入制度比较规范,税法规定和收入所得税执行比较透明,个人收入纳税申报制度和税德意识较好,无论高收入阶层还是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统计比较完全。在我国,尽管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但是不少领域居民实际收入还带有明显的自然经济或计划经济的色彩,许多非货币收入和其他收入是难以完全统计的。根据国家规定:1998年国家级贫困县标准,以人为单位,当年纯收入低于700元以下;以县为单位,当年人均纯收入1370元以下。按照货币标准,目前至少有3000万农村人口被列入贫困人口。但实际上其中一些地方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和自留经济的收入采取实物形式进入家庭消费,没有计入农民的货币收入。当然,这种分析并不是否认这部分农民生活处于社会的低收入阶层,只是说明计算低收入底线的标准可能有误。在城市,同样有一部分处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居民,除了自行从事一定的劳务活动、商业性活动的收入没有被完全统计外,这部分人群中还有一部分企业和社会提供的实物福利,如福利房、福利就学等。这就是说,城乡居民中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居民除了享受国家给予的困难补贴外,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持可维持的生活水平。当然,城镇高收入阶层中也同样存在着无法统计在内的其他收入。 其次,经济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救济制度已经比较完备,社会多数居民收入已经达到中产阶级水平,在基尼系数统计中,中间阶层的人数比例与收入比例大体相当,从而缓解了基尼指数的尖锐化。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总体上仍然属于低收入国家,故而收入差距表现的比较明显。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数》的资料表明,1996年按照世界银行估算方法估得的中国人均GDP只有750美元。根据上述计算,中国人均日消费不到1美元,尚没有跨过世界银行划定的贫困线;即使按照国际购买力平价计算,人均日消费也不到5美元。另外,由于我国高收入人群的数量小,而大多数居民收入不高,从而作为权重系数,自然会拉大基尼系数。 第三,所谓收入差别的合理界限,除了考虑基尼系数高低外,主要应当考虑三点:一是低收入价层的生活维持水平,二是可能引起的社会矛盾深度,三是收入差别引起的效率损失,或者如奥肯所说的“非效率的收入差别”。在基尼系数较高的情况下,固然表明收入差别较大,但是当低收入群体还有其他维持生活的手段,或者国家对低收入阶层的救济可以使低收入阶层保持合理生活,此时收入差别当处于合理区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历来就是小生产的“均贫富”的传统观念。改革观念的冲击已经大大突破了这些传统观念,现在如果社会收入差别扩大,社会各个阶层生活安定,情绪稳定,社会矛盾并没有因为收入差别的扩大而激化,就说明即时的收入差别还处于适度的区间;此外,收入差别总体上本身就是促进效率的一种机制,但是当这种收入差别形成的机理发生偏差,即很大程度上没有反映效率的结果,社会不公正因素的扩大所致,这种收入差别的扩大就有可能导致效率的下降,甚至社会矛盾的加剧,这种情况就意味着收入差别超过了合理区间。 因此,所谓收入差别的适度区间起码应当考虑四种因素:其一是基尼系数等通行指标值;其二是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维持水平;其三是社会矛盾的深度;其四是非效率状况。就目前来看,虽然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的通行标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已经非常可观,但是考虑其他三个因素,应当说我们的收入差别仍处于适度区间之内。 二、非效率收入差别核心在于机会不均等 我们说目前的收入差别仍然处于适度区间,并不是说目前的收入差别就完全合理。必须承认,在我国现阶段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相当部分是来自先富群体通过非市场的资源占领和机会占有,这显然对于后富群体是不公正的。先富群体的一部分非市场机会占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