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性行业作为经济生活中的特殊行业,其价格行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和质疑的热点之一。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和我国加入WTO在即,也将对我国现有的垄断性行业价格管制模式产生激烈的冲撞。因此,深化垄断性行业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高市场取向,完善政府对垄断性行业的价格规制、规范价格行为,是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课题。 什么是垄断?古尔诺是最先对垄断作出定义的经济学家,他认为垄断对应向下倾斜的具有弹性的需求曲线,即垄断者可以自由定价,而不是竞争中的市场价格接受者。美国经济学家曼昆认为,如果一个企业是市场上唯一的产品供给者,而且其产品缺乏替代品,这就是垄断。 从来源和维持方式出发,垄断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市场垄断,即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各种竞争手段,凭借技术、资本、管理的优势控制市场的供给或需求而形成的经营性垄断,按垄断的程度可分为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和竞争垄断。 (二)行政垄断,即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的,政府或政府授予某一企业独占某些资源、进行排他性的生产及出售某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是行政权力衍生出来的垄断。主要有政府法定垄断和行政性部门垄断,如土地一级市场、军工、造币、邮政、民爆产品、民航等。 (三)自然垄断,即由于自然条件、技术条件以及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要求而无法竞争或不宜竞争而形成的垄断。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公共工程、交通设施特别是具有网络特性的基础设施领域中,如城市自来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电网络、铁路网、有线通信(电视)网络等。 二、我国垄断性行业的特点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绝大部分垄断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点: (一)行政垄断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并渗透到各个领域,成为我国垄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从横向产业上看,我国行政垄断除存在于某些如军工、造币等与国家安全关系密切和诸如土地、黄金开采等资源稀缺的特殊领域外,还存在于:实行一揽子经营,一体化管理的电力、铁路、电信、城市供水等;二是垄断还伸展到了某些竞争性领域,如石化、银行、保险、证券等。 从纵向地域性看,各地既存在中央、省垂直管理的行政性部门垄断分支机构,也存在区域内行政部门独家经营而形成的区域性垄断(如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更有的是各地政府因“重点保护”和“重点扶持”某一产业、某一企业而形成的地区封锁、地区垄断。 我国行政垄断如此普遍而突出的原因是:在我国,政府具有政治人、经济人的双重身份,既是一般的社会管理者,同时也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或代表者,这两种身份是有矛盾的。所以,我国行政垄断广泛存在的本质是政企不分的体制,根源是经济转轨时期政府扮演的双重角色。 (二)我国还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垄断或者说市场垄断不显著 由于我国真正出现自由竞争的时间并不长,市场发育不全,企业之间的竞争还缺乏真正的优胜劣汰机制,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上产品、资本和产业虽有一定的集中,但集中的程度并不高,还没有一个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成为经济“巨无霸”而取得市场的控制权。这说明市场垄断在我国产生的时机还未成熟。 (三)某些中介组织、社团组织已成为隐性的垄断性行业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介组织是政府、市场、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中介组织的成立应通过资格认定而依法设立,中介组织相互之间相互竞争,优胜劣汰。但我国的某些中介组织通常由政府特许经营或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为甚的是我国一些社团组织如一些工业协会、行业协会就是由政府经济专业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摇身一变而组建成的,名义上是非政府组织,但实际上仍行使很强的管制职能。因此,这些中介、社团组织已成为带有隐蔽性的新的垄断行业。 三、垄断性行业的价格形成、管制实践中的难点及其消极影响 (一)价格形成 根据我国垄断性行业的特点,目前垄断性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是:政府对大部分产品和服务进行管制,即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极少数产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实行经营者定价(如卷烟)或市场形成(如土地使用权拍卖)这三种价格形式,在理论上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 一是大部分垄断性行业拥有极大的市场独占力,且具有很强的行政管理职能,交易双方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同时缺乏市场约束,容易形成垄断高价。 二是某些垄断性行业为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为日常生产、生活所必需,有的还带有福利性质,不宜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三是极少数价格放开的垄断性行业,目的是为了通过市场可以把稀缺资源配置优化,或通过垄断高价可以限制消费,增加财政收入。 但实行三种形式的价格并未能遏止垄断带来的种种价格问题。在实践中,垄断性行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传统管制模式也正面临着挑战。 (二)难点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垄断性行业的价格管制并没有按照经济原理,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出于政治和社会因素的考虑,垄断性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供给数量由政府确定,盈亏均由财政包揽,职工工资、福利由国家统一规定,其价格往往等于或低于成本,只注重垄断性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和福利性,而忽视了其商品性和效率性,垄断行业“吃大锅饭”现象普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今天,政府已逐步取消或大幅度减少了财政补贴,而给予了一些政策优惠,垄断性行业的职工收入水平和企业的社会地位也只能靠自己创收和经营取得,于是垄断性行业的主体利益和逐利要求开始突出,力图凭借自己的市场地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没有竞争和竞争不充分的前提下,垄断性行业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取得经济收入最简便的途径便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其结果必然导致价格大大高于平均成本,又从另一端偏离了价格形成的经济原理,重新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效率低下。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当前垄断性行业价格管制实践中的难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