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从源头抓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转变职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从源头抓质量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 一、引导企业完善自律机制,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是提高产品质量的主体,要提高我国质量水平,必须大力加强企业质量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 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为有针对性地引导、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逐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各地可先在涉及安全健康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扩大范围。 帮助企业建立三大体系。一是企业标准体系,要坚决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二是计量检测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计量测试手段和计量管理制度,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是质量保证体系,帮助企业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高质量认证的有效性。 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人才优势,热情为企业服务。各级质检部门要组织各类技术机构和中介组织,加快建立技术服务体系,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法律法规咨询,受理产品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争议,做好仲裁检验,开展委托检验、验货、公正计量等服务。 二、大力推进质量兴市,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目前全国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已超过100个,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工业企业集中的市(县)推广,力争使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增加到200个。 质量兴市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质量兴市与落实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制和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二是把质量兴市活动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坚持打假治劣与质量振兴两翼推进。三是质量兴市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结合起来,推动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以质量兴市活动带动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在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中,要以抽样调查和定点跟踪为依据,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在分析比较国内外同类产品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三、大力推行扶优扶强措施,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大力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在去年推出首批中国名牌产品的基础上,今年要加大力度,选择消费者广泛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产业集中度高、规模效益好的产业,进一步扩大名牌产品评价范围。 继续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今年要进一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扩大免检产品的种类,为拉动内需、增加出口服务。开展免检工作要坚持扶优扶强,宁缺勿滥,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促进企业自律,加强事后监督,使产品免检制度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积极推行原产地地域保护。要不断扩大受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范围,让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产品通过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受益。要加强对已命名的原产地域产品的监管,抓紧制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相关法规。在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积极开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国际合作,推动双边交流和互认。 四、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是从源头把住产品质量关的关键。要在改革完善现有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实行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 改革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是把发证产品目录调整到涉及健康、安全、国计民生和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上来。二是在强化统一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地方局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量大面广、涉及全国多数省市的产品,要以省级局为主来组建企业审查部,让省局直接参与审核工作,并由省级局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发证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三是加强发证后的监督抽查,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要坚决撤销许可证;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完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制度。要严格实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工作,完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不合格计量器具进入市场。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凡列入实行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证书的,未按规定加贴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不得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要按照区别情况、双证并存、相互认可、逐步过渡的原则,妥善解决好生产许可证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之间的协调问题,减少产品发证工作的交叉,减轻企业负担。 坚持并完善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行政许可制度。要继续实行并完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安装的监督检验制度,保证锅容产品的安全质量,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也要尽快形成制造、安装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机制。同时,在保障安全的原则下,逐步将锅容管特资格许可审查中的具体事务交由授权机构承担。 探索实施企业开业审查制度。今年要对国家实行严格监管产品的生产企业,特别是生产食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产品的企业,实行开业审查试点。在具体实施上,采取三种办法: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审查证书,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已设立的企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审查后颁发审查证书,并据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登记注册,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对上述两类企业今后还将实行年审制度。实施开业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法定资格,原材料、元器件进货把关,企业生产的基本设备,制定和执行产品标准的情况,产品检测手段和计量设备与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