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6日至8日,由中国社会学学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联合主办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理论讨论会”在福州举行。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郑杭生、陆学艺、李培林等和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安徽、浙江、广东、福建等省、市的社会学理论工作者共五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交流了有关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的成果,并就如何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会上交流和讨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观点摘述如下。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变化的政治意识形态透视 按照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对于1949年以前存在的剥削阶级,如农村中的地主、富农与城市中的资本家阶级(包括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或则通过对剥夺者的直接的暴力剥夺加以消灭,或则通过公私合营等手段予以改造,从而使他们作为阶级被消灭。于是,在1949~1978年的中国社会,主要只存在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与知识分子。其中,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工农联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础,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结果,是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新生。调查表明,这个新生阶层的社会来源主要是干部、职工、农民、个体户、专业户、手艺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基本上与原来的地主、富农和资本家阶级无关。尽管如此,私营业主阶层的出现,仍然意味着中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深刻变化。对于这一变化,人们的认识是极为复杂的,一些人从财富积累的角度,把私营企业主阶层称为“新富阶层”;一些人按照传统意识形态的原则,把这个阶层称为“新生资产阶级”;还有一些人则进一步看到这个新生阶层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且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对这两种社会力量结盟的可能性感到忧心忡忡。由此可见,对于新生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社会属性及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种能够得到广泛认可的认识。 随着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工人阶层迅速分化,其中一部分有知识、有技术、有能力的人,积极参与社会大流动,或在原企业中成为管理者,或进入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成为新型的工人甚至企业白领,或通过经商办厂而成为私营企业主。有的工人则因为各种原因,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其在改革开放以前所享有的社会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在一部分人眼里,他们原有的地位实际上已经被消解。如果说,传统的产业工人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从改革中得到了收益,那么,1992年以后,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成了利益受损者,时刻处于向下流动的不安之中。面对这种新的变化,不仅相当一部分工人感到不理解和不安,一些自信代表着工人利益的知识分子和干部也感到不能理解,难以接受。与此同时,广大以农业劳动为惟一或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惟一或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劳动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已逐渐成为利益受损的阶层,而1997年以后收入增长缓慢,负担沉重,向上流动的机会日渐减少,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教育制度“改革”则更使他们感到负担沉重。 总之,发生在大多数工人和农民身上的这些变化,与新生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崛起、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状况都有改善,形成鲜明对比。这已不仅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传统政治意识形态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的问题。 于是,基于各种阶层意识的思想言论蜂拥而起,批评者其言凿凿,辩护者其论皇皇。尽管如此,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以及其他各阶层在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位置、地位、各自利益的表达和保障,以及相互利益的调节和协调,所有这些问题,迄今为止尚未从意识形态角度得到清晰、具体且符合公正原则和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需要的说明。归根到底,问题的实质在于,我们的政治意识形态还没有真正弄清楚,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究竟应当是怎样的,究竟应该形成一个怎样的社会阶层结构,以及如何培育这样一种阶层结构。这样一种基本思路的欠缺,不仅难以真正澄清社会上广为流行的各种思想认识混乱,也导致了一些制度创新的方向不明甚至错误,导致了社会政策的摇摆不定和严重滞后。 工人阶层状况的变化及其社会态度分析 随社会经济体制转型所导致的权力、收入、地位的变化,工人的社会态度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地位失落感、社会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强烈,马克思曾经描述过的异化感增强,对社会、对政府、对官员的不满增加,希望改变现存状况的愿望增强。 对于工人权力、地位和收入的跌落,社会各界具有相同的判断,却有截然不同的评价。有人认为工人的这种跌落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与其他阶层的差距越来越大。有人认为工人的跌落具有合理性,因为他们过去被抬得过高,现在只是到了他们应该处于的位置。实际上,工人究竟应该处于何种位置并没有一个客观尺度。一个阶层的地位并非是他人认为其“应该处于何种地位”的问题,而是该阶层认为自己处于这种位置是否合理的问题。只要自我认定为不合理,就会不满并且采取社会行动。根据行为的一般规律,在不利处境和不公平对待下,工人将首先选择忍耐,其次是争取和消极,如果这些行为都不足以达成目的,就会出现骚乱和革命。这些行动将打破高等级阶层的安宁,剥夺他们的资源,同时也使社会发展进程呈现曲折的状态。中国历史上频繁的农民起义,就是很好的例证。 一个公正的社会应该保证社会各阶层的生活,让每个阶层都能获得生活的幸福。社会应该给强势阶层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和较多的收入,同时又保证弱势阶层的基本生存,并使其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处于不公正社会的农民和工人在过去都采取过激烈的社会行动,对剥夺者进行剥夺。政府和强势阶层应该采取让步政策,为了本阶层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向弱势阶层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