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福利水平低 建国后,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几乎是在空白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很短的时期内迅速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福利体系,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对新中国建设 起了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经历了十年动乱的严重破坏,1978年后进入恢 复、发展和改革的时期,社会福利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反映了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对于社会福利水平的统计测算有不同的口径和方法,但绝大多数的 测算都表明了社会福利水平的这种增长趋势。详见表。 表1 1978—1990年社会福利支出 指 标 1978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社会保障支出(亿元)106 398 523 624 775 916 1103 占GDP比重(%) 3.1 5.1 5.5 5.6 5.8 5.86.3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5。 表1测算大体上能反应我国现实社会福利的增长水平,但由于我国缺乏规范的社会福利指标 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福利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推算当年社 会福利水平为7.13%,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福利水平在10%—12%之间;穆怀中小口径 推算仅为4.49%,而按同一推算方式,1992年社会福利水平小口径推算为5.09%,中口径(含 住宅投资)为11.53%,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12.73%。 对于1991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水平,本文依照当年全国福利费用与当年财政的社会福利 支出,扣除二者重复计算的部分,进行大体的估算,并考虑当年的财政价格补贴,得出表2 结果。
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水平适度与否,未来的适度福利水平是多少,理论界也存在许多 争论。我国现行社会福利体系具有很强的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它本身存在的许多问题 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1.我国社会福利的绝对水平 我国社会福利水平总体上处于较低的层次,表现为社会福利支出的总量规模较小,社会福 利支出占GDP的比重较低。详见表3。 表3 1991—1997年人均保险福利费 项 目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全国保险 1094.7 1309.5 1670.2 1958.1 2361.3 2725.3 3043.5 福利费总 额(亿元) 人数 14508 14729 14849 14908 14845 14668 (万元) 休人 2433 2598 2780 29293094 3212 3351 数(万人) 福利费646.2 753.0 47.4 1101.4 1311.7 1509.3 1689.5 (元)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经整理。 如果考虑到职工人数只占全国劳动人口的1/4左右,另外3/4的劳动力人口(即所谓本制外人 口)几乎不享受社会福利待遇,我国的社会福利绝对水平将更低。应该说,这与我国经济发 展的实际情况是紧密相关的,经济的规模与发展速度最终制约着社会福利水平的高低。我国 较低的社会福利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它对于改革的启示是,我国的社会福 利水平目前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考虑到社会福利水平的刚性增长特征,在发展社会福利事 业时,审慎地处理社会福利增长机制,避免盲目地提高水平,是一种合理的政策选择。 2.我国社会福利的相对水平 以1991的为例,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为300美元左右,当年的社会福利水平为6%—8%,而西 方国家在这个经济水平时,尚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如美国1935年颁布《社会 福利法》时,人均GNP为1000美元;日本1955年人均国民收入为222美元,到60年代才建立起 社会福利制度。 按照相对可比的口径计算,从表4中可见,我国1990年的社会福利水平大约与西方国家60年 代相近,人均GNP却远低于发达国家60年代的水平。 表4 中外人均GNP比较*单元:美元 1960年 1990年 美 国 2783 德 国 1345 日 本 458 英 国 1363 中 国370 *人均GNP按当年可比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世界经济统计摘要》,人民出版社,1985。 《国际经济和社会经济提要(1996)》,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