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一体化通过各成员国合作,产生聚集效应,降低了交易成本,形成规模效益,使欧盟 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任何一体化都会遇到权力的分配矛盾,即权力在 独立主权国家和一体化组织之间的分配问题,这一矛盾有时会严重影响一体化的进程。在欧 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一体化每次向纵深发展都必然涉及到成员国向共同体转让主权和职能, 造成超国家管制和治理的增强。超国家权力和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欧洲一体化过程 中不可忽视的事实,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延缓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一、欧洲一体化扩张中国家主权的让渡 从1951年开始的欧洲煤钢联营,一直到今天的欧洲联盟,欧洲一体化机构已不是一个简单 的成员国联盟或政府间的合作组织,而是具有一定程度超国家性质的一体化组织。在欧洲一 体 化扩张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权力的让渡,并且涉及范围日益扩大,权力转移的程度也不断加深 。 1.各成员国经济方面主权和职能的让渡和转移 欧洲一体化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经济方面主权和职能的让渡和转移。早在欧共体时期,成 员国之间就建立了关税同盟、统一货币体系、科技共同体,使关税税率制订、外贸政策和措 施的制订及执行等部分经济主权向一体化组织转移。在农业政策方面,由于各国农业情况千 差万别,利益多有冲突,为制订共同的农业政策,要求出让更多的经济主权和职能,使主权 国家的部分职能公共化。欧盟启动后,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逐步消除了各种非关税壁 垒,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实现了自由流动。从1999年起,欧洲单 一货币欧元正式实施,并设立中央银行行使制订统一货币政策的职能,这是成员国货币主权 转移的结果。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机制也开始运行。经济一体化 的发展,欧盟成员国在经济方面的主权就相当程度地转移到超国家性质的机构上,从而带来 了“经济国界”的基本消失。 2.各成员国政治方面主权和职能的让渡和转移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各成员国在政治方面的主权和职能也逐步向一体化机构转移,这 是经济主权让渡的结果和一体化深化的需要。在欧洲一体化之初,各国就建立了政治合作机 构,开始较低水平的政治合作,共同协调一些对外方面的政策。1991年欧共体12国签署了建 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其重要的政治目标是建立“更紧密的国家联盟” ,欧洲一体化向政治联盟方向发展,使政治合作由“外捆式”过渡到“内嵌式”,欧洲一体 化发生了质的飞跃,达到空前的广度和深度。(注:参见胡瑾、王玉学:《发展中的欧洲联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16页。)而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签订,显示 了欧盟通过实现经济货币联盟来推动政治联盟和欧盟向中、东欧扩大的步伐,并最终在21世 纪将欧洲建设成一个统一的经济、政治、外交与安全防务的共同体。 在欧洲一体化的深化中,由于各成员国的合作向政治方向全面展开,必然要求各成员国出 让更多的主权,特别是比较敏感的政治主权,致使各成员国的政治主权和职能向一体化机构 让渡。这种权力的让渡主要表现在:(1)提出要实施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欧盟的“第二支 柱”),用“一个声音说话”,以建立共同防务机制,加速防务一体化。(注:参见胡瑾、王玉学:《发展中的欧洲联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10页。)20世纪90年代以 来,欧盟和欧自联组建了一批联合部队,包括1993年组建的欧洲军团、1995年组建的地中海 地区陆上和海上快速反应部队,进行安全方面的合作。(2)加强司法和民政方面的合作(欧盟 的 “第三支柱”),使各成员国政治主权和职能的让渡拓展到司法和民政事务领域。在欧洲 一体化的结构内,欧洲联盟法已形成了接近于联邦法的特殊法律体系。欧盟一级法律在其管 辖 范围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与欧盟法律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并实行三个基本原则: 直接应用原则、优先原则和先占原则。显然,各成员国的国家主权和职能出现了大范围和深 层次的让渡。 二、超国家权力和国家主权的矛盾及其实质 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尽管欧盟一级的权力,以及各国在政治领域上的合作都有一 定程度的加强,并产生共同的团体利益,但必须看到各个主权国家都有自身的个性和民族利 益,从而造成超国家机构和独立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及矛盾。随着规模的扩张,国家权 力越来越向欧盟一体化组织集中,特别是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使超国家权力和国家 主权的矛盾日益显露,成为欧洲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障碍。成员国间政治、经济、 社会、文化等发展的绝对不平衡使得伸张国家主权、维护本国利益和价值的民族主义不仅没 有减退,反而表现得更加强烈,甚至造成欧洲一体化的危机。 超国家权力和国家主权之间的斗争如此激烈,那么其实质是什么呢?在表面矛盾的背后,隐 藏着各主权国家的个别利益,即在一体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各个主权国家十分关注其根本 的国家和民族利益,表现为共同利益和各主权国家利益的冲突不断发生。在欧洲一体化过程 中,超国家权力和国家主权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的冲突 一体化所体现的共同利益并不能完全替代或满足(甚至还会排斥)成员国的个别利益或特殊 利益,而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成员国行事的最高目标。民族国家对主权和根本利益的考虑 在较大程度上仍占上风,担心主权的转让会削弱国家和政府的地位及影响,损害本国的民族 利益,从而产生一体化的共同利益和各主权国家的个别利益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