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于2000年3—4月在沈阳、青岛、长沙、 成都四城市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四城市抽样调查”),样本总 量 为6245份。我作为该合作项目的首席经济学家,参与了全过程的设计和实施。这次调查有两 个重要发现:1.目前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比例达到四成;2.对社区服务有需求的家庭 所占比例为34.1%,其中16.7%的家庭已经得到了社区服务,17.4%的家庭处于等待状态。这 些信息说明,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下岗、失业问题的加剧,社区就业逐渐 成为再就业的主渠道;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社区服务仍然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 求。 因此,社区就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作为一项新兴事业,有意识地通过发展社区服务业 促进再就业应该成为今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重点。本报告主要基于四城市抽样调查 结果。 社区就业及其前景 社区就业是相对于政府就业和传统的单位就业而言的一种客观存在 1.社区的含义。社区是社会学中运用的概念,“社区”这一名称对应于英文单词Community , 由费孝通先生在1938年首先使用。其基本含义是:一定区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 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从宽泛的意义讲,社区由四个要素构成:地 域、人口、区位、结构。 2.社区就业的定位。社区就业的定位,不能顾名思义。如果简单地把城市社区与就业从地 理学的意义上联系起来,由于所有城市社区加总等于城市,那么势必得出社区就业等于城镇 全部就业的错误结论。 从社区就业概念的发生来看,中国的社区就业是相对于政府就业(公务员)和传统的单位就 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而言的一种客观存在。社区就业的目的是服务社区,社区就业的 组织是劳动者自发的或者自愿的组成的,离开了这两条都不能叫社区就业。 从实际情形来看,社区就业就是把扩大就业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依托社区,发动和组织 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服务,向社区要岗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活动。就我国目前 所处的历史阶段而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仅对于完善社区功能,改进社区管理,营 造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社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是推动社区就业、促进再就业 工程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的不同,社区就业岗位一般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便民利民服务类。社区以居民为主体,凡是与居民吃、穿、住、行、娱乐、健身等方 面 有关的服务,都可以为居民提供便利。二是公益性服务类。公益性服务相对于少数人的高消 费类服务而言,具有为大众服务、使大众受益的特点,属于非盈利性,比如社区建设和管理 的许多内容都属于这一领域。三是后勤保障服务类。除社区居民外,驻扎在社区内的各类单 位所需要的服务也是丰富多彩的,随着国有企业逐渐剥离社会职能、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后 勤保障社会化等改革步伐的加快,后勤保障类的服务需求将会大幅度增加。 3.社区就业的性质。社区就业在中国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统管一切 ,就业单位化,社会和社区的力量被同化,严格意义上的社区就业几乎不存在。随着社会主 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的权力和支配范围不断缩小,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 发展,“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服务”的框架日渐清晰, 这就为社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具体而言,社区就业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管理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牵涉面十分广泛。首先从服务 对象上看,涉及社区内的个人、家庭和用工单位;其次从服务内容上看,涉及与人生存和发 展的方方面面,如衣、食、住、行、娱乐等;第三从接受管理的角度上看,涉及规划、城建 、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机构,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社区就业看似简单,其实关系错综复杂。 (2)岗位的辅助性。与目前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就业岗位相比,社区服务的不少 就业岗位具有辅助生产、生活和管理的特点。对城镇居民来讲,没有社区提供的便民和利民 服务,居民也可以自己做,虽然影响生活质量,但这些工作却不是必需的;对企业来讲,原 有的后勤服务就是辅助性的,非主业。正是这种辅助性决定部分社区服务活源随意性大、居 民需求欠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开发社区就业的难度。 (3)方式的灵活性。社区就业是自主就业,这个自主可以是对一个个体而言,也可以是对一 个小群体而言。社区就业方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灵活性。由于社区就业岗位大多属于非正 规就业岗位,许多工作带有一定的临时性,难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这符合市场经济条件 下社区服务业自身的特点。正是由于这种就业方式的灵活性,社区就业岗位往往具有很大的 弹性,这就为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社区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劳动 力供求关系的一个蓄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