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重要时刻,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地提出不失时机地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的必由之路。它对于上海充分利用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从而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上海境外投资的现状 (一)上海境外投资概况 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1999年底,上海获正式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545家,投资总额为4.27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为3.1亿美元。其中,1999年当年完成5000万美元,同比增长103%。1994年至1999年,上海累计外派劳务人员达45533人次,其中1999年当年外派劳务9528人次,年末在外人数27458人。从境外企业的整体效益看,三分之一的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分之二的企业发展步履艰难。 (二)上海境外投资特点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4年底,上海境外企业和机构有414家,投资总额2.46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58亿美元;到1999年底,上海的海外企业和机构达545家,比1994年增长了31.6%,投资总额和中方投资分别增长了73.6%和96.2%。 2、投资地区均衡分布。目前上海的海外企业和机构已分布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显示出上海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取得的成果。 3、投资行业覆盖面广。除了经营进出口贸易外,非贸易性投资项目已涉足轻工、纺织、机电、电子、医药、化工等生产性行业和旅游、运输、工程承包、商业、房地产等服务性行业,另外也有一些小型的资源性项目。 4、生产性项目发展较快。“八五”期间项目平均投资额仅70万美元,“九五”期间上升为160万美元。形成了一些具有规模经济的项目,如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洪都拉斯印染厂等。 5、高科技产业涉足海外。为有利于直接吸取国外先进技术,一些企业到海外开办产品设计和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如华虹集团投资600万美元在美国硅谷设立集成电路设计开发中心,提高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6、多元化经济成分参与海外投资。上海已形成国有外贸专业公司,国有工业、商业和综合类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海外投资的格局。近三年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已占到投资总额的35%。 二、上海实施境外投资的突出问题 (一)境外企业产权关系、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灵活,是造成企业“走出去”步 缓慢的根本原因。 1、从产权结构来看,目前上海的境外企业产权不清晰,对已投入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及回报收益难以落实责任;境外企业中方股东均以企业法人形式出现,经营者仅仅是企业的雇员;在股权的持有上,自然人不能持股。 2、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来看,一些企业在当地封闭经营,信息缺乏,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不遵守所在国的会计、税收法规,缺乏依法纳税观念,引起当地政府的不满,进而引发出外派人员难以取得工作签证、企业被歧视孤立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3、从分配制度来看,境外企业人员参照外交机构人员薪金补贴制度标准执行,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的好坏没有直接联系,不符合国际规范。尤其近几年在国内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外派人员大多需要前往发展中国家的状况下,一方面造成企业难以选拔外派人员,一方面不能发挥驻外人员的积极性,甚至出现派出人员干私活现象。 (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复杂,耗时冗长,严重阻碍了企业海外发展的积极性。 现有的鼓励政策缺乏连贯性和配套性,出现了一边支持、一边卡壳的现象。如企业申办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必须同时向外经贸委和经委申报。由这两个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查,通过后形成一式两份的正式申报文件,再上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审核,外经贸部还要征询外交部的意见,再颁发批准证书,最后还要经过外汇管理局风险评估等程序。完成一个审批过程大约需1至2年,那时国际市场环境早已变化,由此失去大量商机,并给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埋下隐患。 (三)经贸人员出入境管理体制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给企业外派人员造成极大不便。 目前对经贸人员出国审批制度做了不少改革,但仍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如上海执行的因公出国人员“预政审”制度,将企业经营性人员和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同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出国一视同仁,手续繁多,程序复杂。另外,我国的护照有四、五种类型,也不符合国际规范。对经贸人员到热点地区手续十分烦琐。如在南非的境外企业涉及到的人员出境,首先要向外经贸部申请,并征求外交部意见,最后还得南非政府批准。而外经贸部和外交部至今仍将南非作为非建交国家和热点敏感地区对待,南非政府的经济部和移民局在签证问题上又意见不一,因而使得整个签证周期长达1年之久。民营企业人员出国从事经贸活动,按规定只能办理因私护照,而因私护照办理签证在许多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签出率又远低于因公护照,因而此类企业想出去又出不去。对外派人员作出限期轮换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导致企业人员轮换频繁,往往是工作刚刚上手,就要开始轮换,新的人员一去,又开始重复付“学费”;外派人员不能拥有所在国的居留权,无法享受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又难以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配偶、子女难团聚,工作不安心,同时还造成国外舆论对我国的误解和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