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怪胎”还是“宁馨儿”? 1960年,一个名叫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的德国人在一本名叫《电影的本性——物质 现实的复原》的专著中写道:“正像征服者会向被征服者的文化投降一样,电视正日益 依靠电影院的食粮来过日子;新玩意儿的吸引力部分地还是要靠旧玩意的经久不衰的影 响。”是啊!尽管有许多人不理解,许多人不情愿,但作为“新玩意儿”的电视还是与 作为“旧玩意儿”的电影这个“欢喜冤家”结下了不解之缘。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一不留神竟然“杂交”出了一个后代:“电视电影”。对这个“后代”,是一个“怪 胎”?还是一个“宁馨儿”?几十年来人们一直议论纷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些议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电视电影究竟是什么;二、为什么要拍电视电影;三、电视电影如何自立于影视 艺术之林;四、电视电影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未来。 一、电视电影究竟是什么? “电视电影”这个短语完全可以作为多种角度、多个层面的解读: 1、从语法层面解读。电视电影具有双重指向,它既可以被视为是联合结构的短语—— “电视”与“电影”是并列的关系;也可被视为是偏正结构的短语——“电视”是用来 修饰“电影”的。 2、从语义层面解读。电视电影的含义有广狭之分。狭义的就是指专门为电视台播映所 摄制的影片,国外一般称之为“TV film”,广义的则指“所有经过相关机构以胶(片) 转磁(带)的方式处理过的在电视媒体中播放的电影”,国外一般称为“film which bro adcasting on TV”。 3、从语用层面解读。语用学原理告诉我们,人们对术语的使用往往具有“积淀偏好” 。所谓“积淀偏好”就是对术语的使用和理解往往都要经历一个从不理解到逐渐理解, 最终正式采用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时间的“积淀”和经验的“积淀”起着重要作用。 人们对“电视电影”的语义层面解读也具有“积淀偏好”:在1979年版和1989年版的《 辞海》中根本没有“电视电影”这个辞条,而1999年版的《辞海》第1661页就专门收录 了“电视电影”这个辞条,对它的解释是“指专为电视播映所摄制的影片。一般影片经 电视电影机构将胶片载体转为磁带载体也属‘电视电影’范畴”。这说明在语用层面上 这个术语已经过“积淀偏好”的考验,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主流话语层”,作为专门 的术语使用了。 4、我们的理解。综合上述三个层面,我们认为,所谓“电视电影”就是指由影视机构 专为电视台播映所摄制的影片,它在语法上是偏正结构,在语义上是狭义结构,语用上 已经过“积淀偏好”的检验,并已为中国社会的主流话语层所认同,完成了由“舶来品 ”(TV film)到“本土化”的“涅槃”过程。 二、为什么会产生电视电影? 1、从“影”“视”互动的角度考量,“电视电影”是电影与电视相互矛盾运动的结果 。 倘若用一句比较形象的话来概括电影与电视的关系,它们倒像是一对“欢喜冤家”— —这样说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在问世之初,它们的确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冤家 ”,无论是在世界上第一座正规电视台的发祥地英国,还是在号称商业电视之渊薮的美 国,当作为后来者的电视问世之初,作为先行者的电影一直对它嗤之以鼻,认为它不过 是个“白痴箱”(idiotbox)、“笨蛋机”(boobtube),任凭电视怎么“暗送秋波”,电 影都拒绝与之发生任何关系。这种现象大约持续了20多年,期间经过“二战”的洗礼, 矛盾的双方,尤其是电影一方渐渐觉得电视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可恨和可鄙,于是,双方 开始有了一些接触。到了1954年,沃尔特·迪斯尼电影公司首先向电视界伸出了“橄榄 枝”,为作为电视机构的ABC(美国广播公司)拍摄了一部电视系列片,其后华纳兄弟影 业公司、米高梅公司、20世纪福克斯影片公司等电影巨头先后跟进,“电影”与“电视 ”开始逐渐由“冤家”到相互“欢喜”。华纳兄弟影业公司更在美国主流电视传媒(NBC )开设了“华纳兄弟影业公司出品节目”专题电视影片栏目,“电视电影”开始浮出水 面。 2、从传播主体的角度观察,“电视电影”的问世是为了满足影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自从由“冤家”转为相互“欢喜”之后,经验相对老到的电影界为电视台提供了许多 足以赢得高收视率的故事片节目,而财大气粗的电视机构则为电影制作送去了大量的投 资。这方面的例子简直不胜枚举:1961年,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正是靠电影界(20世 纪福克斯公司)提供的50部影片才扭转了一直下滑的收视颓势,而下面一组数字则说明 了电视界对电影界是多么地“慷慨解囊”:1990年,法国各电视台为合作制片和购买电 视播映权向电影制作公司共提供1.24亿美元,德国两大公共电视台ARD和ZDF则向国内各 电影制片公司提供了6.7亿美元,意大利1990年摄制了120部电影故事片,耗资达3亿美 元,其中约30%至35%的投资来自意大利的公共电视台和私营电视台,而英国仅BBC一家 ,1990年就对本国电影工业投入了7500万美元的巨资。 “以己所有,易彼所无”使得电影和电视结合得日益紧密,电视也从一开始的“饥不 择食”到有选择地收养“螟蛉义子”——“挑选最热门的电影在本媒体内首播”,为此 ,甚至不惜花巨资买“巨片”——日本卫星广播公司(JSB)为了得到电影《教父Ⅱ》一 片在全美1800余所电影院首次播映的前一天在日本的独家电视播映权,竟付给电影公司 2500万美元的巨资,而西班牙电视台(RTVE)为了购买本国最当红的电影导演皮得罗·阿 尔蒙多瓦执导的最后三部影片的电视播映权,则不惜花费3210万美元的巨款,创下了该 国电视台播出本国导演摄制的故事片所付版权费的历史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