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世界电影迎来100岁生日的时候,中国电影理论界展开了一场电影是什么的大讨论。 1995年,邵牧君先生在《世界电影》第一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电影首先是一 门工业,其次才是一门艺术。‘首先’和‘其次’这个次序至关重要,因为电影既然首 先是一件工业产品,这就决定了它的商品属性是根本的,是第一性的,搞电影首先是一 种商业行为也就理所当然了。电影既然其次才是一门艺术,电影艺术的需要就必然要服 从商业的需要,即为数巨大的消费群体的需要,而不是什么非世俗化的、‘属而和者仅 数十人’的艺术。质言之,电影的艺术是为商业服务的艺术,是使一件工业产品更乐于 为群众所接受的艺术。电影与商业的关系一旦被切断,电影便无法生存,也就不存在什 么艺术了。”(注:邵牧君:《电影万岁》,《世界电影》1995年第1期。) 邵先生的话语气肯定,表述明确,对于十分强调电影艺术性的中国电影理论界,无异 于投下了一个重磅炸弹。邵先生的观点引来了众多的反对者和商榷者。尹鸿先生在《商 品拜物教与电影观念辨析》一文中,肯定“电影首先是一门艺术”,认为把电影首先当 成一门工业的电影观念是一种商品拜物教的电影观念。“当把电影的工业本位、商品本 位作为一种理论、一种观念提出,并试图利用电影商业化进程占领电影理论的话语霸权 地位,甚至嘲笑和否定电影的艺术本位观、用利润指标凌驾于电影的艺术指标之上,最 终用电影商业观来取代电影艺术观、用电影商品性来支配电影艺术性时,这种观念对中 国电影和电影理论的消极影响却不能不被估计到。”(注:尹鸿:《商品拜物教与电影 观念辨析》,《电影艺术》1996年第2期。) 徐庄先生在《守望电影的精神家园——电影“商业”性问题的质疑》一文中认为,“ 我们在对电影进行社会定位时,首先是将它置于艺术之列的,或者将它叫作特殊的精神 商品,以区别于一般商品。电影需要遵循的规律首先是艺术规律,其次才是商品规律。 ”“在电影艺术规律与其他因素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当保证艺术创造的盟主地位,不如 此,就不能保证艺术创作的完成和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我们就将失去电影的精神家园 ,最终失去生活中这一不可缺少的艺术。”(注:徐庄:《守望电影的精神家园——电 影“商业”性问题的质疑》,《电影艺术》1996年第3期。) 从以上的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论争双方在电影属性的“首先”和“其次”的问题上 ,看法是截然相反的,这实际上反映出电影观念的分歧。诚然,在百年电影史上,所谓 “商业派”与“艺术派”的理论与实践都是源远流长。正是这两种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对 峙、交锋、吸纳与消融,促进了电影产业本身的发展。但是应该看到,有什么样的电影 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电影实践。在我们思考中国电影的未来发展时,不同的电影观念也 会导致不同的预测。尤其是对于电影管理者来说,电影观念尤其重要,因为它可以在某 一时间内决定某一地方电影的生死存亡。所以,对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意义上, 应该主要采取那种电影观念进行探讨,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二 难度最大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及总结好莱坞的经验。上述邵牧君、尹鸿及徐庄三人的 观点,都是从好莱坞的实践中总结、引申出来的,然而却是相反的、对立的。比如,邵 牧君从好莱坞的经验得出的结论是:“恰恰是为电影精英人士所不齿的好莱坞电影的强 大存在才在电影诞生一百周年之际证明了电影作为一门工业和一门艺术的强大生命力。 这同时证明了好莱坞电影业的运作方式和艺术观念应当是最符合电影作为一门工业和一 门艺术的进化规律的。”(注:邵牧君:《电影万岁》,《世界电影》1995年第1期。) 他这里所说的“好莱坞模式”就是商业模式。也就是说,在邵牧君看来,证明“工业第 一,艺术第二”规则的最佳个例无疑是好莱坞。 而在尹鸿先生看来,“好莱坞的经验也包括:他始终以开放的态度吸收电影的艺术经 验和艺术探索,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具有艺术个性的电影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同时,好莱 坞电影的成功也得益于它支持一些电影艺术家不放弃认为电影是一种艺术的观念。”“ 正是由于好莱坞对电影艺术的重视,所以……才产生出了像《现代启示录》、《生逢七 月四日》、《辛德勒名单》这样的优秀影片,所以好莱坞电影才能最敏锐最迅速地吸收 世界电影艺术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它才能以不断的艺术发展推动观众电影文化水平和鉴 赏能力的提高。”(注:尹鸿:《商品拜物教与电影观念辨析》,《电影艺术》1996年 第2期。) 而徐庄先生所看到的好莱坞电影“很可能只不过是些极其粗制滥造的下三滥大杂烩。 美国好莱坞的‘勃勃生机’固然能产生出受人欢迎的作品,但每年撒向世界的电影教唆 犯和垃圾难道还少吗?”而这就是好莱坞电影走上了一条“一味着眼于票房纪录,迎合 观众低级趣味的道路”(注:徐庄:《守望电影的精神家园——电影“商业”性问题的 质疑》,《电影艺术》1996年第3期。)的结果。 这三位先生对好莱坞的解读相差何其远矣!对于好莱坞,有几种因素使我们容易形成先 入之见,而不去深入研究就匆忙得出结论,第一,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与对立;第二, 民族感情方面的因素,如一些好莱坞电影对华人形象的歪曲,伤害过中国人民的感情; 第三,产业竞争方面的悬殊地位可能导致的心理失衡,也有可能使我们看不清楚对方的 真实面目。 面对好莱坞,发出咬牙切齿地怒吼,或顶礼膜拜的憧憬;轻蔑地斥之为文化垃圾,或 亦步亦趋地将其奉为圭臬,都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对于好莱坞,我们既是学生,又 是竞争伙伴;既是对手,又是合作者;既要学习,又要批判。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弄清楚什么能学什么不能学,哪些可以直接引用哪些须经过改造以后才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