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是台湾参加的最重要的区域性国际组织。自1991年加入以来,台湾希望通过在APEC中的积极活动,因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提升台湾经济的竞争力,并借此舞台来推广“台湾经验”,增加其国际能见度。因此,了解台湾参与APEC的背景,分析其在APEC中的策略特征,有助于我们对台湾参与APEC活动的效应作出全面、客观的评判。 一、背景 面对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浪潮,作为一个与国际市场有密切关联的经济体,台湾也在积极寻求因应之道。1989年底成立的APEC,为台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台湾在充分体认到亚太地区的重要性后,积极参加APEC的经济合作,希望达成两个基本目的:一是加强与亚太地区各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充分利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域性优势;二是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的国际社会活动,塑造台湾的“主权国家”形象,增强其国际地位。 1.经济层面的目的 在经济上,亚太地区是近年经济成长速度最快的地区,区域内经济互动十分频繁。台湾在亚太地区的贸易依存度也在逐年提升。参加APEC,加强与亚太地区的经贸关系,对台湾这样一个贸易依存度极高的经济体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在APEC框架下,亚太各国的能源、市场、技术等,都可以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动力。故台湾对于参加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一直抱有积极的姿态,(注:1970年,台湾首次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Pacific Basin Economic Council,PBEC,1967年成立),1984年PBCE第十七届温哥华年会中成为正式会员。通过在PBEC的活动,台湾积极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和空间。1981年,台湾便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PECC,1980年成立)第二届年会,并于1986年11月第五届PECC大会中成为正式会员。)希望以此实现如下目标: (1)协助台湾经济转型、开拓国际市场。80年代末期,台湾经济面临着产业升级的压力。同时,台湾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美国、出口导向政策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阻挠等因素,都制约着台湾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入APEC,台湾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台湾经济的转型。 (2)把握全球化、区域化趋势,建立良好对外经济合作关系,实现台湾经济安全,提升台湾经济竞争力。世界经济的整合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台湾的经济发展政策,必须在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框架下,寻求恰当的定位。参与APEC不仅可以掌握亚太经济发展的相关资讯,更能因APEC对全球化、区域化问题的探讨与研析,了解全球经济发展动态,提升台湾经济发展政策之实用性及前瞻性。同时,考虑到台湾在亚太地区的政治弱势地位和经济优势的落差,台湾一直把参与APEC、实现区域合作,加强与其它经济体之间的关联,提升相互之间的依存度,作为达成台湾经济安全政策目标的途径之一。 (3)传播台湾经验。通过APEC自由化、便捷化以及经济与技术合作工作,分享台湾在金融管理、资讯科技、中小企业与农业等领域的特有经验,以达成经济成长,建立亚太社区,并以贸易与经济合作达成各国经济的公平和均衡发展,逐渐提升台湾在亚太及世界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注:http://www.apecsec.org.sg/97brochure/97brochure.html) (4)利用APEC部长会议双边会谈时机,促使各会员体帮助台湾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2.外交层面的意涵 在1971年被迫退出联合国之后,台湾一直在寻找各种机会加入不同层级的国际组织。APEC作为台湾加入的一个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台湾对APEC的活动非常关注,也是其“务实外交”的重点。 (1)参与国际社会的重要信道。为了证明“台湾存在的事实”,参加国际组织、参与国际社会活动便是最好的途径。在以经济合作为主要内容的APEC,拥有一定经济优势的台湾虽然无法参加APEC的各国首脑峰会,但是与其它各国建立以经济合作为主轴的实质性关系,与和台湾无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进行双边会谈建立沟通渠道,以及与各成员体政府官员、企业家维持良好的互动关系等,都颇能凸显台湾存在的事实。由此,台湾可以维持在国际社会的能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社会对台湾的认知与政策。(注:李登辉:《台湾的主张》,远流(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第125~126页。) (2)拓展民间外交的空间。由于在参加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国际组织方面遭遇阻力,台湾重视以民间社团、学术组织和企业协会等各种形式,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APEC成员以“经济体”(economy)为单位,而非“主权国家”;在决策程序中,APEC具有共识、自愿性与非约束力的特点;在活动中,APEC以经济技术合作、贸易自由化及投资自由化为三大支柱。这样的特点,契合了台湾“经济外交”、“民间外交”的优势,也成为台湾积极参与APEC活动的源由。 (3)成为两岸交流、交锋的又一舞台。在1991年APEC全体部长的共同记者招待会上,萧万长强调:APEC会议是两岸良性互动的开始。(注:参见丁永康:“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探讨”,《问题与研究》第31卷1期1992年1月,第14~30页。)但是,两岸在APEC的互动,并非都是良性的,有交流,也有冲突。 一方面,两岸在APEC框架下的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在2001年,大陆作为APEC年会的东道主,有贸易、中小企业、海关、财政等专业部长会议及资深官员会议等轮流在大陆举行。台湾参与APEC的各代表团与大陆及其它会员体资深官员进行双边会谈。(注:田弘茂:《外交施政报告》,2001年3月12日(立法院第四届第五会期),参见http://www.mofa.gov.tw/newmofa/mofa900312.htm。)大量台湾方面官员、企业家和学者,通过与大陆的交流,建立了两岸对等部门的联系渠道,促进了两岸交流的深化。另一方面,台湾也利用APEC的舞台,对两岸关系的现状进行挑战,希冀借此来宣示台湾的“主权国家”地位,扩大台湾的影响。从1993年江丙坤在西雅图会议提出“阶段性两个中国”的观点,到李登辉、陈水扁一再要求参加APEC的领袖峰会,直至2001年拒绝参加APEC峰会,台湾极力借此在国际社会亮相的机会,证明台湾存在的事实,凸显台湾的“国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