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一个国际现象,它是在产业革命之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从农村社会,农村文明逐步转变为现代化城市社会和城市文明的自然历史过程。 制约海南省城市化发展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 导致海南省城市化水平滞后的原因首先是观念上的障碍和认识上的误区。城市化实际上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基于产业的聚集、人口的转移以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的多重作用,才能形成具有各自功能的城市。但是我国是一个具有官本位传统的社会,有着以官阶给予的历史惯例,严格按行政级别来研究城市的规模。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以自由为本质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我省城市化水平滞后。 其次户籍制度。生产生活物资的计划配给制度也成为制约城市化水平提高的最直接的制度性障碍。它们遏制了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同时,生产资料的计划配给制度也给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创业构造了要素屏障,使它们不仅不能够在城市寻找到就业机会,也无法寻求创业机会。 再次城市化缺乏科学的战略导向。长期以来,海南省的城市化发展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政策思路。城市化没有科学的规划,更没有具体的实施战略与步骤。结果使城市化发展存在着无序、失控现象,主要表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使城镇空间扩展过快,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的增加不相适应,导致了城市社会经济资源的浪费;由于过分强调“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大量农民将住宅投资投放在他们分散居住的乡村,而这些住宅投资本来可以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最宝贵的资金资源。 总之,由于观念、认识、制度、战略等多方面的制约,使得海南省的城市化进程还面临着严重的障碍。为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经验,转变观念、调整制度、明晰战略,将我省的城市化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美国是个城市化水平很高的国家,85%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全国50个州,304个县(郡),35153个市、镇(村),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从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角度看,它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科学而稳定的城市规划。美国非常重视市镇建设规划。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详细发展规划。规划必须通过专家的论证和市民的审议,一经通过确定,规划就具有法律效力,十分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如要变动,必须经市民重新审议通过。(2)民主而灵活的管理机制。美国市民管理城市的民主意识很强。民意对政府决策有相当大的影响力,重大事项没有民众的表态,无论是城市经理,还是市长,都无权单独决定。(3)稳定的法律和制度环境。美国的法律、制度、规划长期稳定,不仅保证了经济发展,而且为城市建设带来了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 通过对海南省制约城市化发展因素的分析,结合有关国家城市化的经验,不难发现,进一步推进海南城市化的进程,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实施促进产业聚集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产业聚集能够产生竞争优势,如果要进一步转化为城市竞争力,需具备竞争和合作的伙伴关系、文化认同和非成长交流,产业组织的创新和网络关系的形成等条件。城市政府可以采取产业聚集的基本战略,发现和识别城市产业群,培养企业文化认同感,通过当地网络放大技术创新能力,最终提升城市竞争力。 2、城市化必须以农业的发展为前提,与农业发展相互协调。海南城市化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推进城市化看作是与农业经济发展毫不关联的过程。在这种城市化思想指导下,农业依然处于传统生产方式之下,农业的生产技术没有发生根本变革,农业投入没有得到相应补充,农业生产率和产品供给率仍然停留在低水平上。农村与城市关系单纯表现为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城市对农村而言,仅剩下容纳农村人口的功能,从而造成农村脱离城市文明的发展轨道,最终不能有效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推进城市化必须以农业的发展为前提,农业发展与城市化在互相协调中共同进步。 3、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在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市场机制对城市化过程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充分重视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在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不可或缺的职责,为城市化发展造就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4、完善城市功能,形成合理的城市布局。海口、三亚等中等城市具有很强的经济集聚功能,在吸引投资、孵化新企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小城镇则在吸纳农村过剩人口,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具有更强的功能。因此,城市的发展必须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