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中小企业就是在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为什么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般来说,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目的不外乎有三个:一是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二是鼓励风险创业,推进技术进步;三是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稳定作贡献。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既有外在原因,也与其自身特点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能违背市场竞争的原则。市场竞争的作用就在于,有效率的企业发展壮大,低效率的企业退出市场。政府应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 世界各国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上主要有三个:一是年销售额与资产总额;二是员工人数与资产总额;三是资本额、员工人数并兼顾行业特点。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来看,单从企业本身量值上所进行的限定没有什么意义。在一个市场结构中,居于垄断地位的并不都是指标上所规定的大企业,所谓的大企业也不一定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在竞争性(包括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的市场里面,所有企业都不主导市场,每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都不大,市场中信息比较充分,企业进入或退出比较方便,我们可以把这样类型的企业都称为中小企业。在寡头市场结构中,主导企业占行业中比较大的份额,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占有较小份额,它们也不主导市场。主导企业对市场结构与市场价格影响大,中小企业只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在不确定因素的作用下或由于寡头企业供给量增加导致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中小企业的盈利就会受到影响。一旦价格低于它们的“生存线”,这些企业只能倒闭退出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说的中小企业就是在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政策扶持还要从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上想办法,不能低效率运作 由于在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天然就比大企业大,这是中小企业存在信用风险的主要根源。什么样的企业信用最没有办法保证?那就是经营状况恶化的企业,他们借了钱即使想还也还不了,银行贷款给他们无疑在增加自己的坏账风险。还有一个原因,企业越小,其透明度一般也越差,社会越很难监督。尤其是家族式私营企业,比透明度好的公共股份企业更容易违法乱纪,不讲信用。所以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信评价成本本身就比大企业高,也给企业自身发展也造成很多障碍。企业的经营前景越不稳定,越是得不到贷款,甚至越是资不抵债,这种企业越是敢借高利贷、敢以次充好、敢占别人便宜,并且越是敢于承担损失。加上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比大企业短,而信用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本身有很大关系,无法评价与预期企业的经营状况,就无法评价与预期企业的信用。 我们的信用体系不完善,这与我们的市场体系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为什么有些发达国家信用比我们好?原因就在于它们的市场运行机制比我们好,你对一个人不讲信用,市场中其他人也都不信任你,你和别人的经济活动就会经常遇到麻烦,所以讲信用比不讲信用更有利。信用秩序的建立也并非短时间可以完成,它是人们在长期经济活动的合作中一种有利于双方利益的理性选择。只有在长期合作中,人们才会发现,讲究信用比不讲究信用更加有利,这个时候信用秩序才会确立。有些问题,光依靠市场制度来约束还不行。如果通过短期不讲信用来骗取暴利比长期讲信用更有利,这时候破坏信用秩序的情况就会出现,外在的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的作用就在于约束人们的短期行为,维持市场的长期有效运行。我们国家开放市场,建立市场运行机制的时间并不长,出现信用恶化问题也并不奇怪,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建立有效的信用约束机制来维护市场有效的竞争秩序。 以上就是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障碍的主要原因。银行追求稳定的利息回报,当然企业的盈利状况越稳定越好,企业越透明越容易监督越好,但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不具备这个优势,所以中小企业得到贷款相对就很难,这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问卷调查,在1997年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的630家企业中,只有54家获得了银行贷款,占总体的8.6%。86.7%的企业自有资金占投资比例的80%。而在流动资金的来源方面,1402份有效答卷中只有253家获得贷款,占18.0%。有77.4%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占流动资金比重的80%以上。多数企业认为,资金不足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其原因决不能仅仅归结为一个方面,既有企业内在的原因,也有市场外在的原因。政策扶持还要从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上想办法,不能低效率运作。官办机构也要有利益约束,不能用审批代替市场运作,政府出面不能代替企业自身信用。 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个问题上,政府最好的对策就是开放市场,促进竞争 治理机制不透明所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假冒伪劣现象严重。由于企业小,透明度小,它造假公众很难约束,有时也很难发现。有关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的报道这些年来常见于报端,一些“三无”私营小企业、小作坊往往成为造假的主力军,有些假冒伪劣还常常夺走消费者的生命。如1997年的山西假酒案、2000年末的有毒大米案、有毒瓜子案。单就从商场买东西你就会感觉到,假冒伪劣现象一般不出现于那些大型商场,一般也不会出现于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更多的是出现在那些中小商店、遍布城乡的小商品市场以及多种多样的批发市场。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来源也是一些小作坊、私人办的小厂。我们现在打假主要依靠政府,政府打假不可能很有效。造假者如果不出人命,产品也没有危害,而且能够按时纳税,政府还可能暗地里保护。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反映了我们的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试想如果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你造了假马上就会有人来起诉,向你天价索赔,你还敢造假吗?这样造假就会处于全民的监督之下。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赋予被侵权者与打假者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规定起诉程序,如何索取赔偿。这些问题解决了,根治假冒伪劣现象就可以从市场运行机制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