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机构及其职能设置基本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政府机构得到多次调整,政府职能相应有所转变,但是,直到目前,政府职能仍然没有实现实质性的转变,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在不同程度地阻滞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尽快建立。为了实现我国的“十五”发展计划和“第三步战略目标”,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须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方面要有根本性突破,真正消除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这一主要的体制性障碍。 一、根本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21世纪经济腾飞的战略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对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始终十分重视,并一直把它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总结我国2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之后特别指出:“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由此可以看出,在新的世纪、新的挑战和即将加入WTO的新的形势面前,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其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关键任务。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最重要就是要解决如何使市场替代政府逐步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促使政企分开。当前,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深化企业制度改革。这就是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这是建立新体制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不仅承担着宏观经济的调控职能,而且还直接以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结果是政企不分,政府行为成为企业行为,企业行为也变成了政府行为,政府和企业的职能互相错位。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使政府对企业要从管理者、指挥者和经营者变为服务者。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要进行科学定位,明确自己的权力范围,退出各种经济竞争性活动。这是有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当然,政府作为改革的倡导者和发起者,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推动力量,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必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加强自己的能力,以保障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 第二、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体制条件。新世纪的前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十五”《建议》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十五”期间要以发展为主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但是,就现有的政府行为,如大量的行政审批、搞行业垄断、计划投资和政企不分等,对我国的进一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促进经济发展,则是关键的关键。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更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因为转变政府职能是当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深层次矛盾,为各种体制性障碍之首。只有抓住了这一主要矛盾,其他矛盾才能迎刃而解。 第三、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是我国加入WTO新形势提出的更紧迫和更高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是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又一个里程碑。它将极大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加入WTO,这不仅仅是企业面临的挑战,从更深层次看,受“入世”冲击和压力最大的是政府职能。我国“入世”承诺的基本条件是按世贸组织规则办事,开放市场。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政府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的属性,不能成为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这就要求我国各级政府都要转变职能,规范行为,遵守规则。一些与世贸组织不符合或矛盾的法规、政策都将清理调整,有的要废除;有的需要制定法律法规要尽快制定出台;现行的一些调控手段,有的会逐步失效,有的将会发生改变。政府管理体制能否适应国际接轨的要求,将直接影响我国企业应对“入世”的竞争力,目前面临的形势不容我们坐而论道,而是需要迅速行动,适应规则。 第四、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是有效防止和纠正“政府失灵”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也可能会出现“政府失灵”。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市场失灵”有可能通过政府来弥补和纠正。从某种意义上说,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弥补和纠正市场缺陷,做市场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而“政府失灵”,则很难由市场来纠正和弥补,必须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来纠正。为此,我们不仅要破除“市场万能”的观念,又要破除“政府万能”的观念。但是,正如破除“市场万能”不是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为了纠正和弥补“市场失灵”,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样,破除“政府万能”的观念,也不是为了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为了防止和纠正“政府失灵”,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