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订单农业的兴起确实给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带来效益,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据有关方面统计,2000年订单农业的整个合同兑现率不到20%。也就是说有80%左右的订单最后都没有兑现。这给签了订单的农民、企业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损失。因为大家知道,签订单的往往都是一些鲜活产品,生产、加工的投入都比较大,农民就怕卖不出去,所以才签订单。而且由于有了订单,农民反而更放手种,放手养,企业放手搞加工,进设备。若合同不兑现,就起到放大损失的作用。因此在春耕开始之际,什么是订单农业?它的利弊是什么?怎么发展订单农业?就成为现在方方面面关注的问题。 一、订单农业的内涵和位置 订单农业实质上是指用合同的方式来连接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的经营关系。如果从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来看,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实际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就是由企业来完成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国内一般把这称之为紧密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类在美国叫做“垂直一体化”,在农业产品的营销中大概占10%左右。第二种形式是由若干个企业、农户分别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他们之间购销关系用合同的方式来稳定。这一类在国外叫做“横向一体化”,它的经营量在整个农业产品中大概在20%以内。国外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个比例没有很大的变化。国内有的地方把它看成是松散型的产业化经营,但是相当多的地方不认为它是产业化经营。在现在的报刊甚至一些政策文件中,也把这一类统称为订单农业,没有放到产业化经营里面来看。第三种形式是通过市场的交换关系来完成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像订单农业那样,生产的各个企业、各个环节采取“面对面”的形式签合同,而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通过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期货市场等,由市场中介来完成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的有机联系。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兴起的时候,有些同志把这一类算成“批发市场带动农户”,看成产业化经营,比如寿光的批发蔬菜市场。但是也有一些专家学者和制定政策的人认为,这一类不是真正的产业化经营,但是这块在国外很受重视,它在农业产品的经营中能够达到50%以上。 分析了三类农业产品经营的不同形式,我们可以看到,这几种形式有特定的含义和特定的用途,其产生和发展都是有特定条件。作为第一类,企业完成整个经营活动的一体化经营,便于发展需要保密的、高科技的,刚开始要开拓市场的产品。从对特殊原料的需求等方面来讲,这样的产业经营有很大的优越性。但是它的问题是要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很强,把所有的生产、加工、销售的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企业组织成本比较高。 第二类,也就是现在讲的订单农业,通过合同的方式来衔接供、产、销关系,好处是可以稳定产销关系,让各自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和农户进行专业化的经营,然后把这些专业化的经营,通过合同的方式连接起来,优势互补,形成综合的竞争力,但它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农产品,尤其是签了合同以后,市场若有变化,如何化解分摊风险,也是有困难的。 第三类,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小,在农业进入市场经济的初期,通过市场交换关系来联结产加销等经营关系,这种形式容易形成销售批量,找到买主;加工企业也便于在批发市场上拿到够批量的原料。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这种形式从某种情况来看,不如订单农业那样来的稳定,便于在产销体系内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但是市场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发育后,通过市场交换关系来连接产销又会显现它的优越。由于无论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是在市场上竞争,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的纠错功能,不行就马上淘汰,容易形成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农户,从而保持整个产业从上游、中游和下游的竞争能力。 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多种形式,各有其特定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我们把订单农业应该放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看,才能有正确的认识。 二、订单农业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市场体系发育不够,经营环境不太宽松,经营秩序比较混乱的时候,发展订单农业,利用合同关系去避免现存的弊端还是有直接作用。第一,能够使农户这样的市场主体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产前景和利润预期,便于安排生产。第二,便于产销之间的衔接,避免市场波动中的风险。比如说猪肉、牛奶,双方定了合同,议定价格以后,生产和流通就比较平稳了。第三,也便于在以此为起点逐渐规范市场的交易秩序。因为开始时都是一对一交易,很不规范,也有欺行霸市等现象存在。通过合同能够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第四,也有利于政府对整个农业产业体系的指导和管理。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签了产销合同,用法律的形式给出了一个规范。政府就知道怎样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怎么进行技术服务,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时候就心里有底。 但是,也恰恰是由于现在市场经济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种种问题,也由于许多市场主体刚刚进入市场,经营理念落后,视野狭窄,守法意识薄弱,缺乏自律,有时候也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所以订单农业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对订单农业的认识有偏颇,把这个领域无限扩展。由于对订单农业认识不清,订单农业特定的用途、需要的条件了解不够,于是什么农业产品都搞订单农业,结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例如常规性的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的厂商每季、每月甚至每天都要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而且要反复比较,价格是不能事先看死的。但若事先定了合同,一旦市场行情好了,农民不见得卖给厂家;市场行情不好,厂家也不要农户的产品。因为一旦企业要了预定价格的产品,那些没订合同的企业因为原料价格低就会把它挤垮。因此,很多企业和农户的“毁约跳单”是由竞争性的行业的特点决定的,不能怪企业和农户不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