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税收增长22.8%,财政收入增长16.9%的基础上,2001年财政税收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1——5月全国税收收入6171.29 亿元,比2000年同期增长29.2%;全国财政收入6462.58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8.9%。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已经高出经济增长(一季度GDP 增长8.1%)20个百分点以上。财政税收一片大好形势,给经济理论界、 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界带来了一些议论,减税呼声亦起。仔细审视我国财政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和可能带给宏观经济的各种效应,对于财政政策的认识和正确把握十分必要。 全面分析财政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 2000年和2001年的税收增长,出现了一些新的因素 1998年以来的财政税收增长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1998年和1999年的因素特点与2000年和2001年前5个月又有所不同。总的来看, 经济增长的恢复和企业效益逐步好转是基本因素。前两年出现了一些特殊因素,如打击走私使海关税收大幅增长,对整个税收收入增长带动很大。2000年和2001年的税收增长,前面的特殊因素作用消失,出现了一些新的因素。下面主要列举促成2001年财政税收高速增长的因素。 第一,经济因素(财源因素)。2001年一季度GDP增长达到8.1%,二季度估计GDP增长7.7%以上。经济效益继续好转,工业产品产销率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进出口贸易活跃,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这些均为财政税收提供了稳定的财源。 第二,管理因素。自1998年强化税收征管以来,尤其是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的漏洞,企业缓税、欠税得到抑制,税款的及时入库率明显提高。2001年“金税工程”开始在一些地区建成并投入运行,在税收征管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防止税收流失的功能已经初步显现。2001年前5个月,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增长28.5 %,个人所得税(含利息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长56.7%,除了财源因素之外,税收征管的加强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 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政策因素。 在实行“债转股”政策的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80%以上的企业迅速扭亏为盈, 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效益明显提高。企业所得税随之明显增加,2001年前5 个月,企业所得税收入1082.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2%。 第四,特殊因素(不可比因素)。首先,2001年实行的一些政府收费改为税收,使一部分政府基金转作财政税收收入,数量大约100 多亿,其中最大的项目是车辆购置费改为车辆购置税,1—5月这项税收共计100亿元左右。 其次,作为国有企业纳税大户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受2000年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明显增加。2001 年4月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00年的企业所得税,集中缴纳入库税款数量很大,是2001年前4个月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多的一大因素。另外, 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在重组之后,存续企业的部分费用转化为股份公司的利润,两大集团公司因此而多增的利润和所得税应视为一种虚增利润和所得税。 除上述正常因素之外,还有一些非正常的因素,不能否认和忽视的是税收存在的虚假收入。据可靠资料反映,虚假税收收入是一些地区多征或预征税款,主要通过财政部门虚列收支、未退政策性应退税款、职工集资缴款、预征“过头税”、税务机关借款缴税等方式取得的税收收入。尽管虚假税收收入所占比重不大,但也起到提升税收增长速度的作用。 由于税收流失的减少,政府财政收入超经济的增长带有合理性和规范性 目前促使财政税收大幅增长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和最积极的是税收征管的强化。不可否认的是,在此之前的多年里我国税收因征管不到位,使得上千亿税收流失,在经济发达地区依据税法确定的应收税款与实际征收到的税款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于税收流失的减少,政府财政收入超经济的增长带有合理性和规范性,对增加政府财力具有重要意义。 “费改税”是税收高速增长的重要途径,2001年出台的只是一个小收费项目,如果出台涉及数量更大的“费改税”项目,将会对税收增长意义更大。但是这种税收增加,对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增加意义不大。 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脱困或改组带来的所得税大幅增加,具有特殊性和临时性,不可看作财政增加可支配财力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这种收入的高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按照政府与一些企业集团的“契约”,绝大部分所得税要返还给企业,作为政府对企业改组改造的援助和支持。所以,由此带来的政府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并不都意味着政府可用于公共服务的财力相应增加,它只是在较少数量和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可支配财力。 财政税收高速增长的效应 资源配置份额的变化体现在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可支配财力的变化 1.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份额明显增加。 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由1995年的10.7%提升到2000年15%;1995年至1997年这一比重以每年0.2和0.6个百分点上升,1998年以来这一比重每年提升1.1到1.3个百分点。这是政府政策的初衷和成果,也直接表明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份额增加了。因为如果政府各行政部门将其处于“隐性”的不列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完全显性化,列入政府预算,那么也可以在不提高税收数量的情况下,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同时并不缩小非政府部门资源配置的原有份额。但是政府的主要增收措施是直接增加税收收入,这样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在提高的同时, 在基本不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非政府部门资源配置的份额就相应缩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