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日前载文说,长期以来,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监督一直是一个焦点、难点。随着一起起反腐败大要案的查结,人们发现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一把手”腐败在党政领导干部腐败中所占比例相当高。在违反党纪、政纪乃至受到法律惩处的领导干部中,其违纪、犯罪事实大多数发生在担任“一把手”职务期间。对这些典型的“一把手”腐败案件进行梳理,不难看出“一把手”犯罪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用人腐败呈现上升势头,二是经济犯罪已成为“一把手”腐败的一个重要形式,三是窝案、串案呈现上升趋势。文章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难,一是难在少数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二是难在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三是难在同级领导干部碍于情面或慑于其淫威不愿监督,四是难在下级不了解情况或怕打击报复,五是难在有些监督机制不完善。文章认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要他们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确定监督的重点内容,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主持者言】上文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虽然它对此问题的分析显得有些“含糊其词”。但有时候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就够了,“分析”可以由大家一起来做。关于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说到底首先是一个民主的基本制度的建设问题,而不单单是一个方法问题。我党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的20多年历史中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在“监督和制约一把手”的问题上缺乏民主制度的基本建设,以致“一把手”的权威到了超越整个党和国家之上的地步,到了一言九鼎、“一句顶一万句”的地步,成为一种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的“最高权威”、“绝对权威”,最终导致了“文革”这样的大悲剧的发生。这一点只要读一读中共党史的一些史料,了解一下那时候中央最高层领导集体中“一把手”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就不难明白。所以,要实施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首先就要在全党、全国确立任何领导人都不能享有高于一切之“绝对权威”的基本理念,在此基础上再订立诸如“议事规则”之类的具体程序才会行之有效。从这个意义上看,孙中山先生亲手翻译《民权初步》这样的“小书”并身体力行固然令人感佩,但窃以为最重要的还是首先下大力气进行关于民主制度基本理念的“启蒙”,以争取全体国民对这些基本理念的普遍掌握和认同;否则,即便制订出了所谓的“议事规则”,也有可能是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