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几年来,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农业大省和沿海重要对外开放省份的地位很不相称。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山东省农业如何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是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现状 (一)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特点 农业(指农、林、牧、渔业,下同)是山东省利用外资最早的产业之一。从总体情况看,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仅指外商直接投资,下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1.9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的政策措施,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1979-1998年山东省累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902个,合同外资金额6.83亿美元。其中,1979-1992年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267个,合同外资金额1.36亿美元。1993-1998年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635个,合同外资金额5.48亿美元,分别是前14年山东省农业利用项目的2.38倍和合同外资金额的4倍。 2.以中外合资经营为主。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三种,其中中外合资经营占主导地位。据统计,1979-1998年山东省902个农业利用外资项目中中外合资经营项目669个,中外合作经营项53个,外商独资经营项目180个,分别占74.1%、5.9%和20%。1979-1998年山东省6.83亿美元农业合同外资金额中中外合资经营项目4.58亿美元、中外合作经营项目0.33亿美元、外商独资经营项目1.92亿美元,分别占67.1%、4.8%和28.1%。由此可见,中外合资经营成为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外商独资经营项目发展较快。1996年山东省农业外商独资经营项目合同外资金额4122万美元,首次超过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的合同外资金额。1997年和1998年外商独资经营项目分别比中外合资经营项目多2个和8个。这种迹象表明,随着山东省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投资环境的日臻完善,外商独资经营项目的发展速度将会加快,并促进整个农业利用外资工作的迅速发展。 3.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是外商投资的重点地区。与此相吻合,外商对山东省农业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据有关资料分析,截止1998年,仅青岛市就有农业利用外资项目73个,合同外资金额7375万美元,分别占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总数和合同外资总额的8.1%和11%。其中,1998年青岛市农业利用外资项目21个,合同外资金额1417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53万美元,分别占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总数、合同外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39%、34%和16%。在山东省县(市)区中,东部沿海地区的莱阳市农业利用外资名列前茅。据统计,1988-1996年,莱阳市共批准外资项目198个,合同外资金额15706.8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672.89万美元。其中农业利用外资项目68个,合同外资金额7454.3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3933.86万美元,分别占全市利用外资项目总数、合同外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34.3%、47.5%和69.3%。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地处内陆的鲁中、鲁西北、鲁西南地区(其中不少市地是山东省农业主产区)农业利用外资发展缓慢。例如,1998年泰安市耕地面积33万公顷,农业人口383.3万人,全市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4.5%,是山东省重要的农业生产区之一。截止1998年底,泰安市累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5个,仅占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总数的0.6%。其他内陆市(地)也大体存在类似的情况。 4.大多为农产品加工项目。从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实际情况看,外商对农业的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其中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主。因为,此类项目审批较快、投资较少,易于生产经营,且有广阔的市场,利润率较高,投资回收期较短。而投资较多、回收期较长、风险较大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外商投资则较少。据统计,1997-1998年山东省农、林、牧、渔业利用外资项目100个,其中投向农业领域的项目仅为37个。在县(市)区中,农业利用外资的情况也是如此。例如,莱阳市农业利用外资的各项指标居山东省首位,其中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大多从事农产品加工。具有代表性的龙大、莱励、日生等24家外商投资农业企业,重点从事蔬菜种植及加工出口。 (二)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成效 积极引进外资,为山东省农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对缓解农业投入不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代,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