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内容,其中,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四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虽已基本建立起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基本养老保险。1997年,我国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00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首次超过亿人,达10367万人,覆盖绝大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以及一部分私营、外资企业职工。2000年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173万人,参保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人数合计达13540万人。2000年全年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1800亿元,收缴率94.3%,另外,财政补助达326亿元,总的基金收入为2126亿元。养老金发放方面,2000年基本上做到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时足额发放率达99.3%;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也在年底提高到92%,比1999年底(48%)提高近1倍。 今年的养老保险工作目标,首先仍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其次需要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以外商投资企业和新兴企业为重点,力争参保职工人数达到10500万人,基本实现覆盖城镇全部企业职工的目标;第三要继续加强基金征缴,努力保持90%以上的征缴率;第四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职工流动时的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此外,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要开展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 从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建设的角度来看,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核心问题就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混账管理。这次国务院的《试点方案》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调整主要就是对统账关系和结构的调整,即统账分开管理,扩大基础养老金至30%,缩小个人账户规模至8%,并完全由个人缴费组成,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积累。首先,《试点方案》继续坚持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由社会统筹体现公平,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培养个人的保障意识和应付人口老龄化,统账结合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调整前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融通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被社会统筹用于即期的养老金发放,部分积累的目标没有实现,仍然未能为应付将来人口老龄化做预先的准备,这就有悖于建立个人账户的初衷。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的完善需要将统账分开管理,将个人账户逐步“做实”,实行真正的积累,另外筹集资金来弥补社会统筹的基金缺口。其次是《试点方案》调整了统账的结构和比重。在总体待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将基础养老金待遇提高一点,而将个人账户的比例降低一些,并且完全由个人缴费组成。这样做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基础养老金应该能够保障最基本生活,在低水平上体现社会公平,过去20%的基础养老金低了些,不能满足这一需要,应该调到30%左右;二是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缴费建立,产权明晰,便于支付、转移、继承和管理;三是缩小个人账户规模,可以减少制度转轨的成本,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 在对制度进行结构调整之外,还需要从管理规范化的角度来控制养老保金基金的收支,尽量增收节支,维护基金平衡。具体做法包括: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并在适当的时候考虑通过立法延长退休年龄;将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退休年龄挂钩,适当延长获得全额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提前退休要相应地减发养老待遇,推迟退休可相应增发养老待遇;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防止基金征缴和支付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等。 基本医疗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是1998年底出台的,经过两年的推动,到2000年底,在全国349个统筹地区中,有320个统筹地区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84个统筹地区已经组织实施,占统筹地区总数的81%;参保人数达4332万人。2000年7月,国务院在上海召开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作出了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决策。“三改并举”的决策推动了各地加大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力度。第四季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度明显加快,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统筹地区数和参保人数均较前三个季度有显著增长。2000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启动实施的统筹地区多,而参保人数少;启动实施的地级城市多,大城市(省会城市)少。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基本完备,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按照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规定,以大城市和省会城市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督促尚未开始实施的地区尽快启动实施,争取9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力争达到8000万人左右。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全新的制度,还需要经过改革实践不断地健全和完善,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这包括建立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筹资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把均衡费用负担、分散风险与加强个人自我约束、为将来年老多病积累资金结合起来;通过制定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范围标准,实行医疗机构、药店定点管理等措施,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医疗费用支出的约束机制等。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同步推进。没有医药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配合,没有对医疗服务供给的约束机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就难以控制,医疗服务质量出难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就很难顺利推进。此外,还要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探索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