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德国对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十分重视。历届政府一直推行全面的环保政策,将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作为施政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国有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列入德国的基本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德国的环保事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就公认为世界上治理生态环境较好的国家之一,其中的一些做法对其他国家颇具借鉴意义。 1.治理大气污染,保持水源清洁 早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就加强了对有害气体排放的治理力度,重点集中在热电厂、高炉及汽车尾气的治理,以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及悬浮颗粒的含量。首先通过对所有的热电厂、高炉陆续技术改造,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到了80年代,联邦政府又重新规定了大气中硫和氮氧化物的更严格的含量标准,许多燃煤的设施改用了天然气,越来越多的城市实现了集中供热。没有集中供热的居民区也都配置了清洁的燃油、燃气锅炉,燃煤设施已经在居民区绝迹。80年代中期,煤炭深加工的研制也取得了世界的领先地位,科隆和欧勃豪泽的科研人员开发了煤炭气化和用煤炭生产甲醇的设备,并马上投入生产,在这一领域德国的厂家一直保持着竞争优势。 为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联邦政府除通过税费的征收鼓励个人使用小排量发动机汽车外,早在1984年各地的加油站便开始向用户提供无铅汽油。为尽快普及无铅汽油,政府对无铅汽油实行了每升减税2芬尼的措施,并鼓励在汽油中添加其他替代成份,如乙醇。到90年代中期,德国生产的所有汽车都安装了只能使用无铅汽油的废气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目前,几乎所有在产的德国汽车的尾气排放都达到了欧洲Ⅲ号标准。 此外,开展城市绿化也是净化城市空气的重要措施。德国的城市规划中,除建筑规划外,还包括绿化规划。目前,许多城市的绿地面积率已超过50%,给人以“城在森林中、人在花园里”的感觉。城市除草木和道路设施外,看不到黄土。正是这些树木花草过滤了城市排放的有害气体,尽管德国能源消费居欧洲首位,但仍保持较好的空气质量。以往,德国在控制水源污染方面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经济的增长与水源的保护未能同步发展。70年代以来,许多内河、湖泊被严重污染,沿岸工厂排放的废水源源流入河中,以至河水逐渐发黑变臭,化工厂集中的河段甚至造成鱼类绝迹。当时流往德国最大的河流莱茵河,被称为“欧洲最大的下水道”,可见水源污染状况的严重。由于内河是德国公众的主要饮水之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为此,联邦政府责成专门机构对内河水域环保状况实行监管,定期发布详细的监测数据,以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同时,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企业用水不得超过当地年降水量的一定百分比,以防过度排放工业废水;并规定了废水经处理后,必须达到的标准。为此,联邦及地方政府扩大了污水治理的投资,施工埋设了专用的下水道,仅莱茵河流域即修建了数百个污水处理厂,使原来直接排入河道的污水得到了净化处理,河水的含氧量恢复了正常值,保持了内河水域的清洁。近年来,水资源法等有关法规又提高了废水处理的质量标准,规定为一万人以上居民提供废水处理的净化设备,须具有三级清洁处理程序,即通过生态工艺处理技术消除水中的氮和磷元素,以缓解内陆水域的滨海化。 2.制订区域规划,保护自然景观 在过去四十年里,由于民成住宅、交通设施、产业建筑的逐步增加,不断蚕食着德国的自然景区面积,众多的动植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据统计,目前约有400种动物及近百种植物已经绝迹。对此,政府修订和颁布了联邦区域整治法、自然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要有计划地扼制土地过度流失的趋势,在保持一定间距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区中心职能的城市,调整和保持居住与工作场所的密度,防止引起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条件下降的过度稠密化。其具体措施是:通过区域整治规划限制人口密度在每平方公里1250人以上的24个聚集区的城市与工业的发展规模,在大城市周围建设卫星城镇,使其成为多中心的城市群;而对于其他经济发展迟缓区及农业区,如新联邦州地区,则通过鼓励措施,增加地区和城市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本发展地区经济。这样就使地区的开发趋于均衡,从而有利于地区自然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有关法规还规定,限制过度开采煤等矿物资源,以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景观。同时,政府投资兴建了一批形式各异的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动植物的群落生存环境,并积极维护已形成的自然景观,如北海沿岸的流动沙丘。到目前,德国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已达2000余个,并建立了13个国家公园及为数众多的度假区、疗养区。在仅35.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高达9.19万平方公里;这一比例在全球也是屈指可数的。 3.改善生活环境,降低噪音污染 据有关方面保守估计,德国每两户居民即有一户或多或少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噪声侵扰。由于以往马达轰鸣的工厂已随其它对空气造成污染的化工厂一并迁出了居民区,目前最大的噪声源来自交通业。就公路交通来说,目前德国仅小汽车的保有量即超过4000万辆,平均每户超过两辆。为减少车辆的噪音污染,政府严格规定了各类机动车发动机的噪音界限值,并按不同的发动机排量课征不同的税费。各地方政府也严格规定:禁止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市内狭窄街道只允许单向行驶;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禁止机动车行驶;市中心商业区设立步行街,以减少汽车流量;与住宅楼接近的有轨车道、高速公路、立交桥等,均设置隔音墙;即使一些远离居民区的机场,如法兰克福机场,在其周围也设置了数十米高的隔音墙;临街的住宅也均采取了隔音措施,如增设双层玻璃窗、卷帘窗等。根据地方法规,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不准在居民区进行装修、维修等施工作业,清运垃圾等;夜晚10点以后,公寓楼居民须将收音机、电视机等音量调低,以保证他人安宁休息。违反规定的个人或施工企业,都将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