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浪潮的到来,我国养老保险政府垄断经营的运行机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都因治标不治本而难以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本文认为,要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这个难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大胆推行养老保险市场经营管理机制,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 建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分析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是近几年来国外社会保险领域里的一个新名词,它是依据法律来经营管理全国养老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它利用社会成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全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并为每一位投保者建立专门的个人帐户,把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用这笔保险费投资所应分得的红利一起存到个人帐户上,投保者退休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将个人帐户上的基金还给投保者,由其自由支配;社会成员按照法定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并根据各个公司的经营情况自由选择一家公司投保。 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财政职能的转变客观上需要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现代政府财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政府不再直接干预经济活动。所谓公共物品是指由它使用价值覆盖的全体消费者共同享用的物品和劳务,任何人对其消费的增加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等量减少。养老社会保险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因为政府提供养老社会保险能够保证整个社会的安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享受,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是养老社会保险从某种意义上讲又并非纯粹性公共物品,就不应该完全由政府垄断经营。同时,随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逐渐认识到养老社会保险对劳动者的意义,使其具有广泛的需求市场,也表明养老社会保险不再需要完全由政府提供。 二、政府垄断经营养老社会保险的缺陷客观上需要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政府在养老社会保险经营过程中,政府中的决策者与常人一样受到习俗、利益、信息及其对养老社会保险的认识程度的影响,并不能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况且官僚主义、机构膨胀等一些政府病与养老社会保险投保者的利益相冲突;另一方面政府垄断经营养老社会保险业务的绩效难以衡量,作为公共养老社会保险,国家独立承担着养老社会保险的运作,由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强制劳动者按照一定的保险费率征缴养老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养老金,没有任何其他机构与之竞争,导致投保者投入与产出的效果究竟如何,无法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再次,政府在经营养老保险过程中由于利益的主体不明确,缺乏利润和成本的概念,特别是政府机构的不断扩大、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较大,容易造成政府经营过程中社会成本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管理的低效率。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够克服政府垄断经营养老保险的这些缺陷。 三、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是提高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需要。由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委托其管理机构直接进行管理,投资收益如何不影响管理机构的经济利益,不影响管理机构的生存,难以调动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因而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较低。根据世界银行披露,1980-1990年间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的英国、美国、荷兰的养老基金投资实际收益率分别为8.8%、8%和6.7%,而同期公共机构管理的厄瓜多尔、埃及、赞比亚等国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都在-10%以下,亏损严重的土耳其为-23.8%(收益率比较见下表一,资料来源于世行(1994.95),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膨胀率)。 公营/私营养老金实际收益率比较表 公营/私营 公营 私营 国家 新加坡 印度 埃及 土耳其 荷兰 英国 美国 智利 时期 80-90 80-90 81-89 84-88 80-90 80-91 80-92 80-93 实际3% 0.3% -11.7% -23.8% -6.7% 8.8% 8%12.3% 在我国由于养老保险由国家垄断经营,加上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结构规定较不合理,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政府公债、存入国家银行获取利息,受到通货膨胀等的威胁,特别是这几年,国家为了扩大国内需求,政府公债、银行存款利率在不断下调,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收益率并不高,这种低收益率不利于劳动者“养命钱”的保值、增值。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将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状况直接与公司的生存、公司的利益相联系,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养老金的积极性。 四、调动社会成员参与养老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客观上也需要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社会成员能够根据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基金的收益率自由选择一家公司来管理自己的养老金,使自己将来退休的时候能够取得养老金最大化,调动了社会成员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也迫使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提高管理的水平,提高基金运作的效果,才能吸引更多的投保者;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使社会成员拥有自己的个人养老金帐户,个人养老金帐户资金的多少直接与自己养老金挂钩,增强了社会成员投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实践证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基金管理公司”养老保险模式最早是从智利开始的。1981年,智利政府决定对现收现付式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在国内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全国养老保险业务,出现了显著的效果,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实际收益率较高,从1981年7月至1994年实际收益率在3.6%至29.7%之间波动,该期间的平均年收益率是14%,大大高于同时期政府统一管理养老金的新加坡(3.0%)和马来西亚(4.6%);二是养老金积累总额较高,截止1996年8月,智利养老基金积累额已达273.09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40%,到21世纪初,智利养老基金总额将与其国内年生产总值持平。养老基金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以及高额的积累量为智利养老保险的良性循环打下了基础。“基金管理公司”模式也引起美国、日本、阿根廷、墨西哥、菲律宾等国的关注,一些国家纷纷仿效智利,对自己国家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