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走过了它产生、辉煌、成长的历程,虽然获得了很大发展,现在却遇到了严重困难,许多企业内部基础管理滑坡,职工下岗失业,企业负债逐年攀升,净资产逐年减少甚至破产倒闭。为什么呢?我们看到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受到削弱,以及公有制企业的体制形式确实存在着种种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职工人心思定,期盼发展,以致于领导和普通职工都认为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人们呼唤着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然而,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呢?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同时存在的时代,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在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协作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最新最现代的企业制度,这也就是现阶段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十五届四中和五中全会都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的决定表明,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占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度。 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中要“有进有退”,别人怎么“进退”仅供借鉴,作为任何一个公有制企业主人的职工,对自己的企业是坚持并完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主体的公有制,还是退回到几百年前旧有的所有制即私有制呢?它是一个关系到企业职工是否从当家作主人的地位上退出的重大问题。企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无把握的盲目“试探”的伐幸基础之上,对社会主义企业的职工来说坚持并完善公有制,才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才能充满信心地走向胜利! 一、社会主义企业体制改革就是完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体制就是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方法和形式的总称。公有制实现的形式,其实就是使公有制成为事实的体制。 讲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公有制,否则,将无从谈其实现的形式即体制问题。公有制的标志是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共产党作为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政治集团,其根本任务就是组织领导劳动者夺取并协作占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协作的劳动者,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理论产生于马克思1867年7月出版的《资本论》,被辩证逻辑所证明(见《资证论》第1卷第829~832页);公有制实行于苏联十月革命以后,它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主义事业高速发展变成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她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现代的企业制度。实现是使之进一步成为事实。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企业的党组织通过对企业经营者产生与之隶属的不同体制形式,使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企业职工协作占有生产资料成为事实。体制形式受基本经济制度制约,是基本经济制度的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的体制改革,就是要以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依据,使体制形式适合内容(即劳动者协作占有生产资料)的需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把公有制中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改成其他什么群体如下岗之类的困难职工群体,或受雇佣的劳动者群体等,就是内容发生根本变化,而不是公有制实现的体制形式变化,那就不是完善公有制,而是在改变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了! 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形式(即体制)一般有三种:一是上级机关任免经营者,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工作,经营者主要对上级负责,往往与职工处于对立状态,影响到企业职工积极性的发挥。当其所经营的企业出现亏损,净资产减少时,自然上级要负连带责任,这就是常讲的“政企不分”,这种体制形式使全体职工在象征意义上占有生产资料。应该说,在企业的初创时期,劳动者来自五湖四海,互相不甚了解,企业党组织才建立,为劳动者服务的政府机关代行任免企业经营者的体制是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超过了这个限度,该体制形式就显得不适合,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二是企业党组织代替职工指定经营者,经营者一般只对党委负责。一旦经营亏损,党委集体自然要负连带责任。这种体制形式使企业职工间接地占有生产资料。应该说,在企业的成长期,企业的党组织已经健全,但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意识尚未成熟,由企业党组织任免经营者的体制形式是适合企业发展的,超过了这个限度,这种体制形式同样会阻碍企业的发展。三是企业党委组织企业职工,民主推选经营者,行使所有者权力,经营者就对企业的主人即全体职工负责,使经营者与职工保持一致,使劳动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即使经营亏损,自然要企业职工负责,企业成为真正的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使企业职工在协作的基础上直接占有生产资料成为事实。在企业的成熟期,企业职工通过长期的共同劳动,了解了企业每个人的思想和能力状况,开始意识到谁成为该企业的经营者,肯定能把企业经营好,当家作主的意识日趋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如仍由企业党组织指定经营者,企业职工将他们的品德能力与自己心目中的经营者相比较,有差距或有较大差距时,不仅障碍着劳动者能力的发挥,而且会引起企业职工的强烈反对,如果继续坚持旧体制形式不变,企业与这种旧体制形式同归于尽就为期不远了。 企业的体制即形式,与企业的内容要素是一对矛盾的范畴。一种体制形式是否适合企业内容要素的发展及其程度是我们进行体制形式改革的理论依据。基本或完全不适合就要根本改变,部分不适合就要改变其不适合部分,按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使企业体制形式适合内容要素不断发展的需求。公有制的一、二、三种体制形式,哪一种更适合企业的全体职工占有生产资料,从而更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呢?经过以上分析比较,前两种体制形式产生的经营者,往往只对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主要不是对企业生产资料的主人——协作的劳动者负责。缺乏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支撑,即使决策失误导致经营者失败,最终都由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显然,这两种体制形式不完全适合全体职工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不适应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第三种体制形式才真正体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因此,社会主义企业的“体制改革”就是要在第一、二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即体制)中,在坚持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不变的原则下,对其他方面加以完善,改革成为第三种体制形式,即企业的党组织领导企业职工推选经营者来行使所有权,使劳动者协作占有生产资料成为事实,使社会主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直接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种公有制实现的体制形式,就是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完善公有制的“改制”,就是要把一、二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体制,改革完善为第三种公有制的体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