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应当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究竟农民工可不可以加入工会,工会是否应当积极地吸纳农民工呢? 农民工,是指那些非城镇户口,一般拥有承包责任田,却并不从事承包责任田的生产经营,而主要在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工作,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当前的农民工具有以下特点:多为年轻人;男性占大多数;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大多数。相对城市职工而言,农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且缺乏技能。但就农村而言,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则明显高于全体农村劳动者的平均水平。 农民工多从事所到之处的劳动力让出的工作岗位,填补了劳动力的结构性空缺。据劳动部的调查,农民工的从业结构:建筑业为27.7%,制造业为24.6%,服务业为12.7%,商业、饮食业为9.8%,采掘业和交通运输业各为4.9%,等等。农民工在区域间、企业间的流动性强。企业有活,他们便在企业做工;企业无活,他们便返乡务农。大部分农民工在县以下地域工作。据调查,目前在非农产业工作的农民工,50%在乡村,14.2%在集镇,15.3%在县城,只有19.8%进入地级市、省会和直辖市。绝大部分进城农民工的家属仍留在农村。 农民工的出现,使我国国民经济的结构性生产力得以释放。据劳动部课题组分析,1978-1994年间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平均产出GDP为5690.91元,比第一产业劳均产出GDP高4444.35元。按此计算,同期从农业部门转向第二、第三产业的1.3亿劳动力,共净增GDP5777.66亿元,占此期间我国GDP总额的33.5%。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第一产业部门移出,减少那里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也有利于提高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建筑业而言,在建筑业33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2000多万。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形成了今日我国社会工农联盟的天然纽带。一座座直插云天的高楼,一条条伸向远方的铁路和高速公路,一件件五彩缤纷的纺织品,一吨吨辉光闪烁的钢铁、煤炭,一台台造型新颖的冰箱、彩电……这其中蕴含着多少农民工的智慧和汗水!仅以农民工占主体的乡镇企业为例,资料表明,我国农村社会总产值的近3/5,国内生产总值的近1/3,工业增加值的1/2和农民收入的1/3,都来自拥有1.32亿农民工的乡镇企业。 农民工不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建设者,而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农民工是消除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隔阂的积极实践者。农民工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淳厚朴实的言行作风,深深感染并影响着久居城市的人们;农民工将新观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科学技术,甚至是城市的时尚、流行色带回农村,冲击着闭塞、沉闷的文化,一些农民工已成为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头人。农民工作为城乡文明的沟通者,有利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变革农民观念,传播现代文明,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城乡物质交流、文化交流、信息交流,改变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 通过以上勾勒出的农民工的轮廓,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相当部分的农民工是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并且已经成为产业工人。依照现行《工会法》的规定,这些农民工有权加入工会。第二,农民工确有亦工亦农的特征,这一特征今后将会继续存在,但其中的具体人员将会不断更新。即不断有亦工亦农的农民工转变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工人,也会有其他农民转变为新的亦工亦农的农民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的数量将会继续增加。这就不仅需要社会为之提供相应的劳动场所、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强化劳动力供求双方的信息渠道,而且需要对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有计划、有目的的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 工人阶级由核心部分和非核心部分共同组成。仅仅把工人阶级的核心成员视作工人阶级,把工人阶级的非核心成员不视作工人阶级,不仅会导致工人阶级队伍的削弱,而且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工厂工人“始终是工人运动的核心”;工人由雇农、短工、帮工、工厂工人和流氓无产者组成。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工业无产阶级人数虽不多,却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做了革命运动的领导力量。”同时指出:“都市苦力工人的力量也很可注意。以码头搬运夫和人力车夫占多数。粪夫清道夫等亦属于这一类。……其经济地位和产业工人相似,惟不及产业工人的集中和在生产上的重要。”对于这些革命导师分析当时工人运动而得出的结论,我们应当汲取其精神实质,创造性地运用于今日中国的工人运动。 中国工人阶级的发展壮大,同世界各国工人阶级的发展壮大一样,从来都脱离不了与农民的渊源关系,从来都离不开农民源源不断地补充,也从来都不可能取消这个必经的过程。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工人阶级不仅有质的提高,而且有量的扩大。如果我们依然局限于以往“职工”的概念,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与以往“职工”概念相符的人数只能是越来越少。 农民工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时期涌现出来的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可或缺的社会群体。因此,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工人阶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团结的同时,要善于吸纳包括亦工亦农的农民工在内的其他也能够成为先进生产力代表的新的社会群体,甚至是边缘性群体,作为工人阶级大军的新成员或是准成员,大力提高工人阶级的组织程度,最大限度地把所有工人阶级成员组织起来。只有这样,工人阶级才能够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才能够实现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