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正以强劲的势头不断向前发展,但同时腐败也几乎以同样的速度蔓延。近几十年以来,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难以遏制的腐败。但是,纵观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腐败现象,我们会发现一种有趣的二分叉,即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里,腐败增加的同时,经济发展缓慢。在这些国家,腐败阻碍了经济发展,用统计学术语表达就是:腐败与经济发展呈负相关关系。这类发展中国家包括巴西、印度、阿根廷及其他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在另外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令人惊奇的是腐败增加的同时经济却在快速进步,腐败居然与经济发展呈正的相关关系!这类国家和地区的典型样本包括日本、东亚四小龙和四小虎以及中国大陆等。当然,东亚金融风暴使东亚四小龙、四小虎威风暂敛,但东亚暂时的困难丝毫不能遮掩“东亚奇迹”的熠熠光芒。东南亚金融危机与腐败有无直接关系?关于这一问题迄今众说纷纭,但本文将提出一种理论,认为东南亚危机至少部分源于腐败,是腐败恶性增长的最终结局!当然,统计上的相关关系并不意味着因果关系,相关关系仅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对于那些腐败与经济发展呈负相关的发展中国家,新古典经济学可以给出一种规范的解释:腐败增大了投资成本或减少了投资收益,因而造成全社会投资率下降、经济发展乏力。譬如,腐败官员运用投资审批权向投资者索贿,在投资者看来就相当于增大了投资成本。但是,对于那些腐败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的样本,这种成本——相关收益学说在解释其成因时似乎不灵;可不是吗——韩国的官员们在中饱私囊,但他们的经济也在发展——腐败者分割走的蛋糕似乎不是投资者的成本,而是来自变大了的蛋糕的一部分。对于这种现象,新古典经济学是否仍能够拿出一套可自圆其说的理论来吗?好象能!因为新古典经济学生来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它总是能将开始咋一看来是其理论预言之例外的现象经恰当改变假设后作出圆满的解释。譬如,1970年代出现的滞胀违反了凯恩斯模型关于通货膨胀与失业率不能“双高”的预言,一时反凯恩斯主义者纷纷揭杆而起,对新古典综合派群起而攻之。但不久经萨缪尔逊稍加修理,新古典理论对滞胀现象又能给出解释了,因为据萨翁的意见,此时菲里浦斯曲线发生了右移而不是原来以为的那样是不动的:尽管每一条固定的菲利浦斯曲线还是向下倾斜的-意味着通货膨胀与失业率之间存在替代关系,较高的通货膨胀将会伴随一个较低的失业率,但当菲利浦斯曲线向右移动时,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事实上在同时增加,这不就是“滞胀”么!那么,总是处事不惊的新古典经济学是否能解说包括中国在内的腐败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故事?国外有人如是说: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腐败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的原因,是由于腐败打破了原有的计划体制,改善了资源配置效率。譬如,当原有的计划体制要求将一百吨钢材按计划价格卖给某个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时,倘若另一个生产市场所需产品的私营企业老板通过向掌握这一百吨钢材调拨权的官员行贿,然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这批钢材。这样一来,这一百吨钢材的配置与原有的计划体制下的配置相比就有了较高的效率,从而带来更多的社会产出,经济就发展了。从理论上看,这种解释在逻辑上无懈可击,但是,只要我们稍加顾及现实,看看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所处的现实阶段,读读我们身边发生的事,就不难发现:这种新古典经济学解释实际上是苍白无力的。倘若回到1980年代那些“官倒”横行的日子,上述解释倒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但现在的情况是,许多被拉下马的“大贪官”并不是无为而治的闲贵,他们往往是“改革家”、“能人”,是曾经“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的干事业者,不可违言,许多这类“贪官”曾为一方致富出过力,谋过事,他们或者修过桥、筑过路、办过厂、盖过楼,或者招商引资、协调各方、打通关节、为经济发展而机关算尽,但是,他们后来也正是“栽”在修过的桥、筑过的路、办过的厂或盖过的楼上,因为其中拿了红包、吃了回扣,结果弄出个“豆腐渣”工程。由此可见,许多“贪官”具有两面性,他们的确为经济发展出了力,但又确实拿了钱。也许,正是他们预期出力会得钱,然后才有出力的愿望,然后才有一方致富而劳其筋骨、苦其心智的行动,然后才有经济的发展,当然最后也有因“贪”而“载水”的可能。上述那种新古典经济学解释还有一种不足就是:按此理论可预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原有计划体制逐渐被市场体制取代,腐败现象会逐渐减少,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与1980年代相比,现在的腐败现象是愈来愈多,尽管腐败久已有之,但至今为烈。好了,笔者在这里运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方法提出一种新的机制性解释,用以说明为何东亚(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与腐败呈正相关关系,这种理论实际上适用于所有的儒家文化圈。这种解释的基本理论出发点是儒家文化圈中存在的官本位机制和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论。首先,我们假定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无论是古罗马、古埃及、古代中华帝国,还是现代美英法国、俄罗斯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人民的禀赋与才能是呈多样化的。我们将人的天生禀赋和才能分为企业家才能型的、行政管理型的、艺术家类型的、专家型的……等等,在一个由许多人组成的合作性社会里,每个人若能按其禀赋的相对优势来选择其职业,其收入将会达到最高,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最快。但是,由于中国在几千年文明史里形成了一种官本位机制,即无论具有什么禀赋或禀赋相对优势的人,并且仅当其进入官僚阶层后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才能、享有社会地位、获得可观的待遇和得到恰当的保护,因而无论原来拥有的禀赋是什么(或在哪些方面具有相对禀赋优势),他们最终都以进入官僚系统为奋斗目标,所谓学而优则仕,走上升官发财的独木桥。在古代中国,年轻人中流行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心管所读的都是些四书五经、圣贤经典、诗词曲赋之类的无用八股,但只要考试中了个什么进士举人之类,都会捞到些官帽戴上,然后进入仕林,从此不愁衣禄。于是,不管会作诗的苏东坡,还是精通数学的祖冲之、深谙物理自然的沈括,都以官服裹身、先解决了官位问题,然后才有“大江东去”的艺术创作和圆周率的计算……这种以专业成就为敲门砖、以官位为终极目标的追求于今为烈-君不见球打好了可以当个体委副主任,歌唱好了可捞到个文化局长,学术研究出了成果可转化为加官晋级,企业家赚了钱也可弄个副市长什么的干干……。一些年青人事业处于上升阶段,工作有业绩,正是风华正茂,上级部门不是在怎样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上下功夫,而是加封个什么官了事,于是青年才俊的鸿鹄之志为之中止,中途改行去学学怎样当个父母官,为老百姓的油盐柴米作谋筹划。 在这种社会价值取向下,全民族的各类精英皆拥挤在官僚阶层之中,其中既有工于心计的行政天才,也有吟诗作赋的文学才俊,更有具有企业家才能的干才们。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家才能没有多大用处,他们只有将这种才能变通地运用于官场游戏,搞点政治交易什么的。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些拥有企业家才能的精英们真正得到了解放,企业家才能找到了用武之地。假设某君是一位拥有企业家才能的市长,他现在充分发挥其企业家才能,终日为某企业脱困绞尽脑汁,为某工程融资牵线搭桥,为某产品扩充市场奔波不已,努力之下,成绩斐然,企业盈利了,工程上马了产品畅销了。于是,就有人因此向他送红包,他也觉得自己出了力,收点礼是应该的,于是收下了,接着就是东窗事发,市长变成了“贪官”。我们来看在这个杜撰的故事里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此君作为企业家才能的携带者,有着经营商业活动的头脑,当他参加经济活动、把自己拥有的企业家才能投入到经济活动中去时,他是作为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出现的,因此在基本的微观经济学讲义中,企业家才能就是一种稀缺生产要素,正如劳动的要素报酬是工资、资本的要素报酬为利润、土地的要素报酬为地租,这位市长的企业家才能要素报酬就是所得的红包!照此看来,这份红包似乎不是腐败收入而是正当的要素报酬了,但且慢,现在下这一结论还为时尚早。因为他又是政府官员,按规定不能收受红包,收了就是违法,就是腐败!但是,倘若没有预期的红包收入,他哪来积极性去做这些事情呢?当然,可以这样说——他可以不追求个人收益而为社会做事,但这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这实际上要求我们这位市长当圣贤,因为这违反了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行为的假定!如果要求官员们既做事又不追求个人收益,其结果是官员们不会做事,经济也不会发展,所谓“清官误国”!或许,还可以这样说——官员们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会获得其他个人收益,如上级的赏识、升官及其他政绩嘉奖-这在发达国家的公务员晋升制度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但问题是我们缺乏这样一种公务员晋升制度,许多仕途上的发达不是由于长期努力工作,而是人际关系、有无背景甚至时来运转等其他不能仅凭工作实绩来获得的不确定机遇使然。因此,在这样一种制度环境下,官员们真正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或者通过介入经济活动而谋取个人收益但甘冒被当作“腐败份子”揪出的风险,或者洁身自好但无所作为。当他选择后者时,他会是清官但工作绩效平平,当他选择前者时,就有可能被当作腐败份子,因为在他获取的个人收益中,有一部分是要素收入,也可能另一部分确是通过权力获得的腐败收入,但问题是社会公众难以准确地对这两部分不同性质的收入作出区分。这位市长因为一项工程融资进行斡旋而获得5万元好处费,你能说出其中多少是要素收入、多少是腐败收入吗?(在经济学中,一个熟知的事实是,企业家才能要素的报酬不能由边际生产力确定,因为企业家才能要素的稀缺性导致经理市场的非完全竞争性,所以,企业家才能要素报酬的计算是一个难题)?但这种区分的确又存在,因为他既贡献出了企业家才能这种生产要素,又同时是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两种收入来源都同时存在!于是,由于公众对于这种收入结构上的信息不完全就会带来信息经济学上常见的逆选择问题——即使他只获得了要素收入,公众因信息不完全也会认为其收入中至少含有一部分权力腐败收入,从而对其要素收入打上一个折,就象一些人所说的:无官不贪。假设官员按经济学中的效用最大化原理决定其努力程度,即由预期边际收入等于边际努力成本来决定其努力程度和收入水平。当其意识到公众的上述反应后,他会冒一个额外的风险,即即使他没有获得要素收入之外的额外权力收益,但因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也会被视为收入中含有权力收入,因而他还要付出一个额外的风险成本——被当作贪官而受处罚的成本;于是,其边际总成本超过了原有的预期边际收入,按经济学原理,此时他会调整其边际努力水平,即降低努力程度,但是,依同样的逻辑,只要他的努力水平不等于零,他的边际收入中仍会因信息不完全而被公众视为含有权力收入,于是继续降低其努力水平-这种调整过程会不断进行下去,直到其努力水平等于零-此时,他会被公众认为是一位清官,他确实也是无所作为的清官(只要他还是一位“官”,即使无所作为也可能被公众认为暗地里捞了好处,因为公众的信息是不完全的,除非他辞官不干,才能真正做到“无官一身‘清’”)。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均衡,即清官无为均衡;现在再考虑另一种均衡,假设这位市长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贪官,他完全凭权力谋取好处但没有为经济活动出力。他所以敢如此妄为是由于其预期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但边际成本中并不含有要素贡献的成本,因为他并未贡献出什么生产要素,这种边际成本只是他预期被当做贪官逮住所受到的惩罚,但由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他的这种腐败收入也会被公众打上一个折——公众还认为其中至少还含有部分正当的要素收入呢!于是,他的预期边际成本向下调整。根据同样的经济分析原理,他此时会增加其腐败程度,但基于同样的法则,只要他的腐败程度还未达到最大(由权力范围和可获得的腐败收入范围决定这种最大程度的腐败),他会不断增大其腐败,能捞就捞,贪无止尽。于是,又得到另一种腐败均衡。即使此人开始并非贪官,但当他因贡献企业家才能而获得要素报酬后,公众会因信息不完全而认为其有所贪,他也会产生额外的腐败想法——给定公众认为其有所贪,从而形成一种预先支付的额外成本,此时最好是破罐破摔——那就贪吧!真所谓“逼良为娼”了!这也许就是许多“改革家”,“能人”最终变成大贪官的原因。这是一种博弈论中的分离均衡,即存在两种不同的均衡,当贪官为政时,贪官最大程度地贪,而公众又知道这种均衡,认为参与经济活动的官员都是贪官,这反过来又使得官员更加地贪——反正是破罐子破摔,既被视为贪官,不如更多地贪一些;当清官为政时,为了将自己区别于贪官,对参与经济活动缩手缩脚,无为而治,结果政绩平平,极端情况还会退出官场以寻求洁身自好。公众当然也知道这种分离均衡,于是乎视在位者无官不贪。这类似于博弈论中著名的“二手车”模型预言的结果:清官市场被贪官市场完全挤出(倘若我们可以将政治视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交易),充斥于政坛的皆为贪官,即所谓“无官不贪”是也!在从非均衡趋于腐败均衡的过程中,诸官竞赛般地加剧腐败,比谁捞得多、捞得快。当然,最终结局是社会价值体系的崩溃,导致社会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