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苍南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部分行政村规模偏小、分布过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向规模化、区域化方向发展,阻碍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与此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农民的地域观念已日趋淡化。因此,对部分行政村(居)进行撤并,增强新建村的经济发展后劲,不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而且也是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是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去年,县委、县政府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行政村(居)的撤并工作。现在,首批13个乡镇已经完成了行政村(居)的撤并工作,行政村(居)由原来的306个,撤并为186个,减幅为39.2%。从目前的情况看,行政村(居)的撤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调整后的村(居)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村(居)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行政村(居)撤并工作的实践 (一)行政村(居)撤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我县行政村(居)撤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适度调整,通过调整部分行政村区划,扩大行政村规模,加快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此来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在调整行政村区划中我们坚持五条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对部分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必须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只要有利于发展这个大局,就要积极、大胆地进行调整。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调整中,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它法律有规定的,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要把工作做细,防止草率从事。三是要坚持就近就便和整撤整并的原则。要尊重历史,考虑群众的利益和习俗,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整撤整并。四是坚持适度规模,有利于形成中心村的原则。在调整中,要以原撤并乡所在地为重点建设好一批中心村,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五是要坚持有利于中心城镇建设规划实施的原则。通过行政村区划调整,加快中心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根据这些原则,我们确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原则上都进行调整,实有人口平原在1000人、山区在500人以下的,村级领导班子软弱, 又无理想人选的,村级经济十分薄弱,长期面貌依旧的。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进行个别处理。 (二)行政村(居)撤并工作的主要步骤 我县的行政村(居)撤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调查模底。一是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反复论证,统一意见。二是制定调整工作的有关政策意见和工作步骤,制订工作计划。三是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四是开好镇乡班子会议、镇乡骨干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几个层次的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同时,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与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调整行政村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与支持撤并工作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是确定方案,组织实施。一是由镇乡政府向县政府正式上报调整请示及调整方案,由县民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镇乡在向县政府请示中,要明确调整后的村名、办公地址、中心村等,并附有关村民意见;重新取村名的要另行向县民政局办理村名更名报批手续。二是县政府批复后,各有关镇乡再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对调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指导组到村帮助搞好资产清理移交、办公室搬迁及有关具体事宜。三是合并的前期工作完成后,着手搞好班子配备,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可直接进行选举产生,也可先任命后选举,村民委员会按新的村民委组织法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按照章程要求,召开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配好村级班子的同时,要帮助群团组织搞好班子的配备工作。组织部门要配合与引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四是在调整工作基本结束的基础上,各新建村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修订和新一届班子的工作规划。规划部门要对新村规划编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总结完善。主要是总结经验,接受县委、县政府指导组检查验收,同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搞好富余人员分流及政策兑现,做好完善提高工作。 (三)行政村(居)撤并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 1、关于村级班子配备问题。我们坚持做到平稳过渡,精简高效,妥善安置,依法办事。平稳过渡,就是在合并期间不直接任命党支部成员、不立即选举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领导班子,通过建立筹建班子的形式,组织整个合并工作。合并结束,日常工作运行基本正常后,再依法组建相应的班子。精简高效,就是要按照减少职数,优化结构,交叉兼职,提高效率的要求,确定职数,配好班子。村三套班子职数一般都控制6名以内,规模特别大的村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7名,村三套班子成员实行交叉兼职,经济合作社社长可由支部书记兼任,村民委主任可兼任副书记。同时,选配一定数量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和女同志进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妥善安置,就是按照适当从优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富余人员。这是确保调整区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对现职干部的一种导向。由县委组织部提出一个原则性的意见,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贯彻执行。依法行事,就是要按照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要求来组建村各套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