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五年的艰苦谈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经为时不远。加入WTO,有许多问题要求我们深入思考、研究。现仅就加入WTO与中国政府法制建设发表一些看法。 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身一场全球范围的合作与竞争,继续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 为加入WTO作好准备,首先要求我们研究、熟悉WTO规则,从法律上制度上作好准备,因为WTO本身就是以带有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我们认为,WTO规则似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旨在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入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政府入世”。国外有的学者把WTO规则称之为“国际行政法典”,这是有一定道理的。WTO协议确定的非歧视、市场开放、 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成为货物贸易协议(GATT)、服务贸易协议(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指导原则。WTO协议的主要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原则,围绕消除或者限制成员政府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而展开的。 二是,具有权威性、强制性。为了保证WTO规则的实施,确保WTO规则能够有效地调整各成员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迅速、有效地解决成员间的贸易争端,WTO规则确立了WTO框架下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司法”机制)。因此,WTO 又被称之为带“牙齿”的国际组织。 三是,在要求各成员遵守共同规则的前提下,又适应不同成员的不同情况,为其履行WTO框架下的义务留有一定的灵活性。 为了在实现贸易自由化这一全局、长远目标的过程中,兼顾不同成员在不同方面需要维护的局部利益,使有关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条款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WTO协议确定的原则和为成员规定的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设立了若干例外,并对发展中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成员作出了一些过渡性的灵活规定。因此,WTO 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协调世界贸易自由与各成员正当利益、协调法定规则与各成员贸易政策的杠杆。 WTO规则对各成员的影响是全面、深刻、长远的, 首先主要的是对其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还要看到,WTO 多边贸易体制不仅把货物贸易领域的法律规则具体化了,还把管辖范围扩大到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广泛领域。WTO 规则实际上把触角延伸到了传统上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甚至属于成员国国内法调整范围的诸多领域。 总之,WTO规则作为一部庞大的“法典”,涉及政治、经济、 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主要内容同我们所熟悉的行政管理观念、制度、体制、方式、手段有不小的差异。从总体上看,我们至今对WTO 规则的认识、理解、研究还是不够的,知之不多,知之不深。中国加入WTO后, 既要严格履行WTO框架下的义务,又要善于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保护自己,是不易的。我们对加入WTO之所以采取积极的态度, 根本原因正如江泽民主席指出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要发展、要进步、要富强,就必须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和借鉴一切先进的东西。封闭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能否不断地了解世界,能否不断地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东西,能否不断地跟上世界发展的潮流,是关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衰成败的大问题。加入WTO, 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为经济发展赢得更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国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直接参与制定、完善国际经济活动规则,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形成,总体上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我国改革开放总的方向是一致的。同时,又要看到,加入WTO 也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企业经营机制、经济运行规则和环境等都需要进行深刻的变革,某些行业和企业在一段时间里也会受到不小的冲击。机遇与挑战并存,而且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工作。 如前所述,加入WTO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乃至政治生活、 社会生活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首先是对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现行行政管理观念、制度、体制、方式、手段都需要进行深刻的变革。 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改革开放,把体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深化改革、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这些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地进行着相应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又要看到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也还存在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这样那样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加入WTO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加快步伐,加大力度, 从外延上和内涵上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论在政论立法工作中,还是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都要体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则,重要的是三点: